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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背景下高校生育女性权益的保障研究

2020-07-28苗艺璇

法制与社会 2020年19期

关键词 “全面两孩” 高校女性 女性权益 女性保障

作者简介:苗艺璇,吉林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妇女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077

一、“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背景

自2016年1月1号,实施了35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落下帷幕,中国正式步入“全面两孩”时代。“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也就是通常说的“全面二孩”政策)。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到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二孩”,人口政策的逐步放开,是过去五年其中一条最显著的政策变化。2016年我国有9000多万对符合二孩政策的夫妇,最终,2016年比2015年多出生了131万个婴儿。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新出生人口1867万,其中45%来自二孩家庭,这个数字约为840万。国家统计局网站显示2019年全年出生人口1465万人,2019年二孩及以上比重达59.5%,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这说明“全面两孩”政策正在稳步发挥作用,有效促进人口增长。

总体来看,我国生育政策的发展和改革,与社会经济和社会效率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同时受到长久以来大众的思想观念影响。然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促使人们的意识形态发生转变,同时也促进了人们关于计划生育政策对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冲突问题的思考。

二、现实与长远:“全面两孩”政策的意义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离不开妇女,发展要惠及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为发展女性事业、提高女性社会地位作出了重大努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明确了“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相关要求,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尽快出台,实施更为精准、更有温度的关怀措施,为百姓带来更多安心、更多实惠,减轻二孩家庭来自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压力,从而真正实现利民利国。

因此,“全面两孩”政策有效的释放了生育潜力,每年新生人口缓慢增加,减缓了人口老龄化压力,为社会的长久发展注入了劳动力,促进了社会和谐持续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而高校女性是我国具有潜力的优质劳动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提倡和鼓励高知女性生二胎已势在必行。

三、现实与窘境:“全面两孩”政策的实然写照

(一)职业发展掣肘,导致“不敢生”

从职业发展来看,由于高校学历高的女博士硕士正值生育年龄,特别是大龄女青年,一进高校就要考虑生育问题,特别是放开二胎后,学校不得不再次考虑用人成本和工作效率的问题。一方面,女教师生育二胎会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安排,降低工作效率,对晋职晋级、发表论文、课题研究等带来困难,也给教学尤其是科研集体拖后腿,不利于个人成长进步;另一方面,用人单位特别是高校在招收女博士、硕士时可能会变得更加谨慎。

(二)经济负担施压,导致“生不起”

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却导致了扶养儿童的过程更加艰难,不能像老一辈儿养育“放养”子女,导致经济负担居高不下,家庭照料负担沉重。一方面,学校没有托儿所,三岁以下的孩子只能由家里老人和亲戚照看,找育婴师不放心或者价钱太高超过夫妻一方劳动收入,一般家庭难以承担;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形成的优生优育观念,本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庭对子女期望不断提升,再加上一定的攀比心理,投资太大经济负担重,入托或上学都是问题,孩子各种特长班的费用高,找不到满意的学校。更映衬出相关的如公办教育、公办医疗、公办社会福利等社会公共服务的短缺。

(三)身体健康下行,导致“不能生”

程雅馨(2018)基于马尔科夫链模型分析影响两孩生育因素众多,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身体健康状况,这包括女性个人、配偶、父母和已有孩子的身体状况;二是家庭经济状况。这两点成为现阶段影响女性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由此可见,由于年龄、身体因素也是导致女性身体状况欠佳,政策难以实施的主要因素,已有孩子和配偶的身体情况如果不好,照顾压力加大,也会影响女性不能生两孩。

四、破解与纾困:“全面两孩”政策应然走向

高校女教师在高等教育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校园建设中作用重大且责任特殊,是学校建设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因此,“全面两孩”政策若要体现公平和平等的价值理念,就要平衡生育二孩和女性职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国家政策维度

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女性生育权利与职业发展

建立“全面两孩”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实现女性生育自由,包括是否生育、何时生育等基本权利;通过知识普及与教育提高整个社会对女性生育的支持与理解;完善目前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保险水平,解决女性生育后可能遇到的经济问题;建立完善的女性生育支持系统,解决女性生育后可能遇到的事业问题,为女性尤其是产后女性提供平等的就业创业环境。

2.加强监察,奖惩并施保障“全面两孩”政策的有效推進

人社部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于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由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对违反就业性别平等、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将有类似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征信黑名单,采取公示等手段予以惩戒。同时也建议财政部门对生育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保缴费予以财政补贴,对招聘生育女职工达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税费优惠,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工作时间,进一步规范有关生育假的时间及生育津贴等制度措施等。

3.建立多元化分担模式,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促使男性承担家庭照顾责任,转变家务劳动不是家庭贡献的错误观念,减轻女性的家庭压力,降低女性因生育二孩后必须照顾家庭而中断工作的比例。社工的介入,社会工作是在一定的社会福利制度框架下,以利他主义为主要价值观,以科学知识为基础,运用专业方法帮助有困难的人或群体走出困境的职业性的活动。社工可以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二胎家庭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协调关系,解决困境。

(二)学校维度

1.制定“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学校应充分考虑性别差异和女性的特殊需求来制定相关倾斜政策。比如: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考评指标体系、课时工作量、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的量化指标、交流进修、博士生(包括研究生)毕业年限延长等问题。建立报备制度,有生二孩意愿或已经怀孕的女教师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前申请,以便学校在其正式产假前准备好顶岗师资。学校相关部门要调查分类引导,在鼓励育龄女性响应国策的同时,了解学校基本相应“二孩政策”女性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有多少、近期有此愿望的有多少、计划生育二孩的时间、身体素质状况、生育知识教育等,让女教师感受到学校的关心。

2.建立激励措施,由“生不起”到“生的起”

建立生育保险基金或者建立生育津贴。国家学校各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每月发放。促进工作与家庭平衡。参考国际经验,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陪护假、育儿假。当前的生育保险制度忽略了男性在生育过程的责任和权利,没有给与男性相应的陪产假或育儿假,男性难以实现繁忙的工作与对产妇幼儿的照顾之间的平衡,这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家庭二孩生育意愿。当男性更好的承担起家庭责任,分担来自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才能更好的提高妇女的生育和养育意愿,减轻产后抑郁,促进家庭幸福。

3.提供更多的保障服务,由“不敢生”到“我敢生”

单位可以通过延长生育假、生育二胎均可享受一胎的待遇,建立婴幼儿托育所,减轻女教工压力,完善中小学校课后班辅导,减轻女教工辅导学习压力,学校教师餐厅提供晚餐和代餐等餐饮支持。从多方面为教师家庭提供安全、便捷、低价的优质服务,将女教师从复杂费时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的精力与时间放在工作事业中,解决女教师产子后事业停滞的后顾之忧。

(三)妇女组织机构维度

1.树牢“阵地”,加强教育指导

充分利用学校妇女组织“坚强阵地”作用,加大“全面两孩”、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为二孩家庭答疑解惑,确保二孩妈妈能够准确、及时地掌握最新的生育政策和法律责任。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定期聘请学校的专家学者开展相关知识的讲座,指导、咨询活动,为二孩家庭提供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指导。

2.网络助力,创新服务渠道

充分发挥网络融媒体作用,开通对话、咨询、宣讲等频道,为二孩家庭提供便捷的服务。尤其是针对80后、90后的青年教师目标群体,运用易于被年轻人所接受的新媒体对“全面两孩”政策进行宣传,逐渐影响她们的生育价值观,释放女性的生育潜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学校的和谐。

3.多方协同,移位关爱并举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讲座等方式,宣传和介绍女性保健知识,提高女性健康意识,尝试通过转移负担减轻女教师的生育压力。组织学校男性教职工开展父爱关注活动,鼓励家庭中的男性更多承担婴幼儿照顾和教育培养责任,做好思想引导,给女性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让女性放下生育包袱,强化同上级妇联组织联合为女职工提供家政、月嫂、育婴师等服务,多方位减轻女性负担与压力。

五、结论

为使“全面两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注重打“组合拳”,不能“一刀切”,不仅要鼓励人们生育二孩,还要在出生、迁移、就业、保障等多方面作出相应调整。同时,高校相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切实制定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促使高校妇女组织加强对女性思想引导和关爱服务,提高女性保健意识,为育龄妇女平衡生育和就业创造有利条件,以解除女性和家庭生育的后顾之忧,逐步使女性生育难题得以纾困,发挥“全面两孩”政策应有之效,应尽之能。

参考文献:

[1] 杨沛然.“全面二孩”背景下职场女性权益保障问题探究[J].人才资源开发,2017(5).

[2]黄黎明,赵金磊,等.“全面二孩”政策下对职业女性的就业保障研究[J].中国市场,2017(4).

[3]姚亚萍.“单独二胎”政策下的女性权益保护[J].社会博览,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