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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机制研究

2020-07-28江村朗珍

法制与社会 2020年19期
关键词:西藏自治区行政法环境保护

关键词 行政法 环境保护 西藏自治区

作者简介:江村朗珍,西藏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法学、西藏地方法制史。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043

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对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这既关系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更关系到人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说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来说举足轻重。从行政法的角度入手,探讨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机制,既可以实现环境保护,又可以有助于法治社会建设,可谓是一举多得。西藏自治区不仅是我国西部边陲重要的自然生态保护区,而且还是环境污染相对较轻的地区,要保护好这片未被污染的自然环境,就依靠行政法,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对破坏环境保护的行为进行法律的制裁,以保证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机制的构建。

一、行政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行政法作为规范行政机构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对于环境保护而言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首先政府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可以依据行政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污染的整治,对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可以依据行政法进行惩处,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法、行政诉讼法、地方规章、条例等。反之,环境保护要求环境监督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管理,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可以通过行政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复议,从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可以说,行政法在很大程度上对环境保护起到了保障作用。

环境保护是全人类的大事,需要每个人都参与其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环境保护受到影响,这时就需要人们拿起法律武器与破坏环境保护的人和事作斗争,用法律武器来保证环境保护的更好进行,当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提升,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公众自我遵从的一种习惯,对行政法的遵守将会更好。

二、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以西藏自治区为例

(一)西藏自治区环境情况分析

1.水环境情况

到2019年西藏自治区水资源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1类和2类标准,全区城市、农村生活用水到达了《地下水质量标准》3类。全区水环境保护较好。

2.大气环境

2019年大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全年全区空气优良率超过了97.5%,拉萨市全面空气优良天数达361天,拉萨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位居第二位。

3.声环境

西藏自治区声环境主要是来自城市建设施工、道路交通和生活娱乐方面的噪音,声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4.固废

全区每年产生工业固废近400万吨,城镇垃圾在50万吨左右,目前垃圾处理率到95%以上。

(二)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

1.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强

目前,西藏自治区在环境保护上出台了不少的行政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如:西藏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藏实际情况在1993年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这个《条例》是在《环境保护法》框架内,根据西藏自治区自身环境保护特点和要求制定出台的,具有行政法的法律作用,但是,通过对西藏自治区走访了解到,不少藏民和汉民们,对这部环境保护条例的内容,要求并不是非常熟悉了解,甚至有的人对这部环境保护条例根本不清楚。不少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十分淡薄,认为自己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环境卫生差是自然的,保护不保护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甚至对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环境保护管理置若罔闻,其主要问题就是西藏自治区地方政府未重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行政法的宣传,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普法意识不足造成的。可见,西藏自治区在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机制上,存在着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2.管理机制不健全,人员设置不合理

西藏自治区在环境保护上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管理机制不健全,人员设置不合理,在各主要城市社区既没有设立环境管理委员会或环境治理小组,只是为应付上级检查,由村街道主任兼任环境管理组长,负责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是组员,既没有制定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也没有组织人们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知识,更没有很好的贯彻和传达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指示精神以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特别是没有建立健农村环境保护全管理机制,而且人员设置上也不合理,从而造成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机制无法发挥作用。

3.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少,投资方向不正确

在調查走访西藏自治区的几个城市后,能够发现,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的执行上都不到位,通过与当地的环境保护执法部门了解后得知,由于财政资金紧张,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较少,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特别是人工费用却是逐年增加,这说明西藏自治区在环境管理上,存在资金使用的问题,当然,人工成本增加与当地的工资普遍提高有关,但是在污水排放设施、城市路网、管网的升级改造上,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尤其是在环境保护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上,更需要地方政府投入资金。不仅如此,环境保护资金的投放要确定方向,不能够将有限的资金投放到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上去。

三、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对策

通过对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行政法角度出发,针对环境保护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对策方法。

(一)加大环境保护行政法的宣传力度、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西藏自治区要加大环境保护行政法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熟知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拍摄一些宣传的小视频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上宣传,可以通过对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植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让学生能够从小就养成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习惯。与此同时,要求当地的企事业单位,要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既要遵守《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更要注重宣传条例内容。

政府职能部门还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那些根本不了解行政法中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首先要组织他们进行《环境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学习,社区、街道行政工作人员要将环境保护宣传册发放到每一家,每一户,并通过社区宣传栏,社区微信群、QQ群等进行宣传,只有让人们都学法、懂法,才能够在法律范畴内更好的自觉自愿的进行环境保护。如: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在大力发展旅游观光服务业上,对外地来的游客,要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告诉游客在旅游景区不能够乱扔垃圾,不能够随地大小便等等;在广大的农村要宣传到每一位农牧民家中,让他们懂得环境保护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不能够破坏环境,要保护好大自然。行政人员要经常到农牧民家中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讲,对农牧民存疑的行政法内容进行细致的讲解,只有这样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才能够自觉的去遵守,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二)落实环境管理机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在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上还要落实环境管理机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治理污染源上,要以政府为主体,以各利益相关单位、企业、个人等为基础,对造成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生产企业加大行政治理力度,对农村地区化肥、农药等污染问题进行解决,这些都需要有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来管理,如在种植上农业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农作物的种植,要对化肥、农药的使用进行规范,对塑料薄膜的清理进行检查,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尽量不使用高毒农药,而且要运用传统农业中农家肥来进行土壤改良,值得高兴的是在夏季麦收中,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公共机构以及企业都能够对秸秆焚烧加以抵制和监控,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村空气环境不受到污染,同时也证明农村公共治理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完善现代农业生产环境治理,还要从规范化生产入手,农业生产用土地连片作业,统一种植,统一收割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化肥、农药等对土壤的伤害以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此基础上还要应用高科技手段,对土壤、水源以及农作物等进行有害物的测量与监控,做到环境治理有的放矢。同时还要发挥公共治理的优势,使社会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公益组织,志愿团体参与到环境保护上来做好指导和监督。

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机制的人员配备上,要选能力强的、具有行政法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责任心的人担当环境保护工作,并且要对他们进行相应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对城市、农村主要污染源,进行岗位责任制,专人负责,凡是出现污染现象的,要追究其责任,这样才能够形成良好的规范的环境管理。

(三)加大环境管理的投资,找准投资方向

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上,要将有限的资金投放到污染最为严重的项目上去,要聘请环境管理方面的专家,对城市环境治理、土地污染治理、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等,进行科学的评估,制定管理方案,并进行预算,根据地方财政收入支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点投资,要找准投资方向,不能够乱投资,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作用。例如,《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财政、金融、物价、税收、物资和能源等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环境保护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开展资源、能源的合理利用和废气、废水、废渣的综合治理与利用”。因此,在行政法视野下,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那些开展环境保护“三废”工作比较突出的企业、单位给予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大扶持力度,确保这些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能够向好的方向发展。

四、结语

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不间断的重要任务使命,是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需要,在环境保护上,既要不断的提升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更要注重行政法的法律规制与法律作用。本文以西藏自治区为例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机制进行分析研究,在简要分析行政法与环境保護的概念、二者关系的基础上,对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阐述,对西藏自治区在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行政法视野下的环境保护机制建设与完善的对策方法,为西藏自治区和其他地区的环境保护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余光辉,陈亮.论我国环境执法机制的完善——从规制俘获的视角[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0(5).

[2]杜艳敏.深度探讨环境行政管理中的相关问题[J].科技资讯,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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