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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对设计院转型工程公司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2020-07-21汤建盛

经营者 2020年13期

汤建盛

摘 要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要求不同类型企业分步实施。此次准则修订会对各行业、各类企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仅以设计院转型的工程公司为例分析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带来的影响,并结合工作实践对企业实施新收入准则提出应对建议。

关键词 新收入准则 建造合同 建筑业会计核算

一、设计院转型工程公司的由来及特点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借鉴苏联的平行承包模式,设计院只承担勘察设计环节。这种模式在过去一段时间较好地满足了设计专业化和施工专业化的要求,但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这种模式也存在规模不经济、责任主体不清等弊端,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的需要。2003年2月,建设部发文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2019年12月住建部、发改委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院向工程公司转型升级成为必然选择。

设计是所有工程项目的起点,设计院转型的工程公司具有身处价值链上游的技术优势,具备先天的技术主动权的优势。在设計过程中就可以直接进行项目各环节的统筹,有利于缩短采购周期和提高工程项目的进度和效率,从而降低工程项目的总体成本。但设计院转型工程公司一般存在规模相对较小,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差;采购经验不足,缺乏完整的供应链,议价能力差;施工队伍短缺和缺乏管理施工队伍经验等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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