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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的对策建议

2020-07-14潘珍

科技创新导报 2020年11期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福州市对策建议

潘珍

摘   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本文通过分析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现状和培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福州市  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  发展  对策建议

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活跃力量,是衡量一个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当前科技创新势头良好的城市,都认识到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大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增长,构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高新技术企业顶天立地的局面,对福州市科技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  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现状

1.1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大幅增长

福州市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2016—2018年,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正式驶入快车道,连续3年增长27%以上,高企总数由2016年初的444家增长至2018年末的1027家,3年间实现总数翻一番,并累计兑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达15.58亿元。2019年新认定(已公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25家,占全省49.8%,年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96家,增长38.6%,总数达1423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1613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002家,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453家。

1.2 培育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2019年,福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产业促进大会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将对县(市)区考核的高新技术企业绩效指标的分值从15分提高到50分,引导各县(市)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对入库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最低20万元,最高200万元;对于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中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出库当年每家给予奖励补助20万元;对市级众创空间,每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5万元。这充分调动了全市科技系统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申报热情,形成了企业有动力,县区有压力,上下齐努力的良好工作局面,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1.3 财税政策落实到位

持续宣传、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用税收优惠和财政奖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兑现262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金额6.19亿元;落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565家企业获得奖励7003万元;落实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奖励政策,117家企业获得奖励6563.9万元;落实分段补助政策,619家企业获得省、市、县三级研发投入分段补助共计3.8亿元;落实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费用按照75%比例加计扣除,进一步降低企業成本,729家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超过31.09亿元(错年值)。

1.4 不同梯度发展培育机制开始形成

通过对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潜力企业的梳理和分析,从科技型招商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在孵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这五类企业中,共梳理出近3000家的潜力企业,组织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辖区的潜力企业进行充分挖掘筛选,对条件成熟的潜力企业重点培育,精准服务,对条件尚不成熟的企业协助查找问题,长期跟踪辅导,强化培育。

2  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当前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形势和其他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2.1 企业申报积极性不高

不少企业没有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意愿,原因在于,他们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需要的材料繁琐、程序复杂、成本比较高,让一些企业望而却步。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和评审,不少企业感到增加了工作负担。有些高新技术企业期满后,由于成长性不够、没有利润甚至亏损等因素放弃重新申报。

2.2 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储备不足

(1)重点县区、经济强县的高新技术企业数偏少。如2018年长乐、福清的GDP占全市比重分别为10.7%、14.5%,而高新技术企业仅有40家、58家,仅占全市总量1027家的3.9%、5.7%,这些工业较集中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相对偏低。

(2)新兴产业区域、园区的集聚优势尚未凸显。我市除软件园目前是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其他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都不多。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注册企业291家、高新技术企业仅4家;马尾物联网产业园内注册物联网企业52家,高新技术企业只有2家;高新区经过几年的努力,高新技术企业虽然达到50家,但培育工作距离国家级高新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这些园区本应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密集区,但是,目前,集聚效应尚未凸显,没有发挥出新兴产业园区的带头示范效应。

(3)招商落地企业中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数量不多。我市2016和2017年落地满两年的第二、第三产业招商企业有3445家,而在2019年高新技术申报企业中,2016、2017年落地的企业有246家,占招商落地企业的比重仅7.1%,而2018年落地的企业只有8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2.3  企业创新能力不足

由于我市从事高新技术领域范畴的企业占全市企业比例不大,当前产业结构无法实现全市创新水平较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总体不足。2018年纳入统计的2604家规上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984家,占比仅38%,其中规上高企559家仅占规上企业的21%。同时,有相当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参加每3年的复审。以2019年为例,应参加复审高新技术企业229家,最终申报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179家,今年就有50家放弃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这说明企业持续创新能力不强,复审时已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就放弃申报。

2.4  政策兑现和扶持力度不够

对高企来说最重要的优惠政策就是享受所得税减免,然而我市享受高企所得税减免的企业比例并不高。2017年的744家高企中,262家高企享受所得税减免金额共计6.19亿元,享受税收优惠的高企仅占高企总数的35%。此外,市级财政对高企的奖励力度也不大,对新认定的高企奖励10万元,复审高企奖励5万元,这与一些高企增长较快省会城市以及省内奖励较高的设区市相比有一定差距。比如南京市对新认定高企奖励高达50万元,省内如莆田对新认定高企奖励30万元,漳州、宁德、龙岩对新认定高企奖励20万元。虽然,对省级高企20~200万元的奖励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我市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高企的热情,但是和我省其他设区市相比,我市的奖励扶持力度不够大。尽管国家近年来推出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举措,且高企减按15% 缴纳所得税,但总体而言,高企的税费负担较重,上缴税费占净利润的比例偏高。

2.5 科技管理人员不足

除高新区设立科技局外,其他县(市)科技部门已并入发改局,普遍只有一、两个人负责科技工作,仅够应付日常事务,无法深入一线指导服务企业,导致一部分县(市)区发动企业力度不够,培育指导工作无法开展落实到位。

3  加快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实施高企培育工程,夯实发展基础

(1)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定期对全市范围内科技型企业进行摸底和排查,做好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 全面梳理遴选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企业)”培育路径,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全链条培育,持续充实企业成长梯队,不断壮大创新主体。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载体建设。努力打通“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链条,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建设,吸引更多新兴产业项目来福州孵化,培育生成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长乐、福清、闽侯等工业集中的县区要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福州高新区、软件园、东南大数据产业园、马尾物联网产业园等新兴区域、园区要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发挥集聚优势,强化对潜力企业的培育辅导力度。

3.2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及研发机构建设,优先在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中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申报各类科技和产业化专项资金和计划。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培育。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需求,本市各类科技创业人才计划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高层次人才申报职称提供绿色通道,推动创新人才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

3.3 完善培育支持政策,营造良好环境

(1)完善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对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企业,最低奖励20万元,最高奖励200万元;对市级众创空间每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5万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按照75%比例加计扣除,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10年。把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激发企业创新热情和创新动力。

(2)建立考核机制。将高企培育纳入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权重,推动各县(市)区把高企培育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的重要抓手。充分挖掘潜力,重点培育,结合“服务企业年活动”,全力推动培育工作有效开展。建立高企培育协调机制,强化科技、财税、工信委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科技金融结合。在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中区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或一站式服务中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银行信贷、创业风险投资、产品保险、金融产品推介等投融资服务。在海峡银行福州科技支行试点基础上,鼓励在榕各银行机构新建科技支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现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向初创期科技中小企业投资。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4 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的网站、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发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最新动态、政策和经验、加强各方的交流与沟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通过举办讲座和培训,对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的培育企业进行培训,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得到提升。

(2)优化高企申报程序。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着力减表格、减环节、减时间;加快审核速度,并探索实行放开申报、即时受理、每月审核;对评审不通过的,及时向地方和企业反馈原因,推动企业加以改進。

(3)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发挥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作用,鼓励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定期对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选,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科技中介机构予以表彰。

参考文献

[1] 薛雅伟,张在旭,范秋芳.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的驱动因素与实施路径[J].上海管理科学,2016(3):82-85.

[2] 王增栩. 我国主要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成效比较分析[J].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2019(3):22-28.

[3] 王立军.全国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的比较及启示[J].杭州科技,2018(3):46-50.

[4] 李侠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模式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2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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