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民法典,“特”在哪里,“智”在何处?
2020-07-13李纯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20年6期
李纯
民法典是新中国首部法典,涉及民事商事共同的法律规范,其形式、形成与内容,皆蕴含着中国特色与智慧。
“特”在首创之举,“智”在立法为民
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凝聚着一系列立法创新,近来颇受关注的人格权独立成编即是其中亮点,亦是世界民事立法的首创之举。
民法典人格权编包含的条文,阐明了人格权的内容,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具体人格权进行规范。借此形式,中国立法回应社会大众对相关权利保护的关切,体现“立法为民”的温度。
“人格权是人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所有的权利都是以人格权为前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指出,加强人格权保护很是重要,更是各方共识。特别是这几年,从立法方面加强人格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看来,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将其作为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这是本次民法典编纂最大的亮点之一,“这在全世界其实还是第一次”。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表示,中国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为人格权法未来的发展提供足够空间,更是从根本上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出臺意味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