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07-13张羽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
消费导刊 2020年29期
张羽 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
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人格化的新型审计类型,是审计机关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依法对领导干部任职时间内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的收支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评价,进行相应的审计监督工作。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标准、审计程序和结果运用上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探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责任评价标准不明确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一般标准为“三责一规定”,“三责”指的是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一规定”则是指廉政规定。但在基层实际审计活动当中,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还比较笼统,还没有建立全面统一的评估体系,对审计评估结果的操作性造成直接的影响。比如,对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个人责任或集体责任的认定上,都还界定不清,难以进行合理的量化标准,有的只能依靠审计人员的主管判断进行评价,造成难以真实反映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不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是受托责任理论下的产物,我国《审计法》对审计程序有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一些基层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在审计程序方面还不够规范。如在执行委托程序方面,本应由组织部门提出计划,并委托审计部门组织实施。但因审计业务量大,时间紧等,审计部门往往没有走正常程序而仓促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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