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下街道内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讨
——以北京市为例
2020-07-13王燕梅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消费导刊 2020年29期
王燕梅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自2014年实施以来已经6年,由于该制度试行以来,财政部又连续颁布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对各地内控推进情况进行督促,北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纷纷建立了内控制度,对于个别没有建立该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审计、绩效考评,也促使其制定了内控制度。相对于街道管理,由于内控制度涉及内容多、制度多、部门广,所以实施了多年,更多地还是在停留在树立意识层面上,离真正规范使用内控,按照内控进行管理还有一定的距离。2019年11月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之后,开启了大部制改革,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工作以围绕辖区管理、服务基层为主,并提出了机构设置的要求。原有的部门结构被打破,各部门的职能定位进行了重新划分,权利和义务也相应得以扩大,在这一背景下内控不仅仅重要而是非常必要了。在原有基础不扎实,现在又要重新确定内控,必然会有重点和难点问题。
一、大部制改革前遗留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一)本身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
从北京市的一些街道来看,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基础制度的建设都还不能说是完善。主要体现为,一是制度不够健全,按照内控要求至少有六个方面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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