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分析
2020-07-13孙俊华辽宁省水稻研究所
消费导刊 2020年43期
孙俊华 辽宁省水稻研究所
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新政府会计准则首次提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1-2],而具体实施中也面临一定挑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作为国有资产构成,其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处理能有效节约资源,优化固定资产管理,以有效的成本核算带来固定资产成本的科学分配,带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利用效率的明显提升。
一、新政府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剖析
(一)缺乏明确有效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新政府会计准则首次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作了规定,但其规定较为笼统,涉及到具体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说明不够具体。固定资产净残值比例也没有详细说明。总体来说,其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的规定笼统而模糊,且多局限于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不管是哪种计提折旧方法,其关注的是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服务性特征。但事业单位的变革不断深化,从原来的财政差额拨款转变为自收自支[3],事业单位逐渐趋于企业性质,如果沿袭上述两种计提折旧方法,会带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量的偏差。新政府会计准则虽然简单的论述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却忽略了具有特殊性质的固定资产,特别是不具有使用价值的文物展览品。
(二)缺乏有效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体系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的贯彻落实需要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为支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