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注册制改革不断推进A股市场化
2020-07-13焦源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消费导刊 2020年43期
焦源源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一、A股历史上的审批制和核准制
回顾A股历史,我国资本市场化程度总体虽不断提高,但完善全面市场化制度一直在路上。
1990年至1992年新股发行和上市的审批权归属不同政府部门:企业股份制改制由计委、体改委审批,股票发行由人民银行审批,股票上市交易由沪深交易所审批。
1993年4月后,A股上市转为审批制。《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对相关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证监会进行复审并抄送证券委。
1999年A股发行制度改为核准制。7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提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IPO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2004年2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颁发标志着新股发行进入保荐制阶段。
二、实施注册制的必要性
在审批制和核准制下,我国A股市场一直存在以下问题。从回报上讲,A股市场没有给投资者提供合理回报。我国股票市场的表现远远逊色于总体经济的表现。从融资上讲,我国直接融资所占比例不高。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整个社会融资规模的存量部分中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只有17.1%。我国主要的融资还是通过银行信贷、债务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占比不足。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背后的原因是没有形成市场化的上市与退市制度。之前的审批制和核准制,都让上市变得困难,使“壳”资源较为稀缺,具有很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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