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思考
2020-07-13徐升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农经站
消费导刊 2020年43期
徐升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农经站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再次强调需进一步完善村镇的集体产权状况,加强改革制度,有力保障农民财产权与壮大村镇集体产权所带来的经济,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力的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有更多劳动力去带动农民致富、壮大集体经济提升。
一、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改制后税收的减负问题
经过改制,股份经济组织和村组织很难相互分开,股份经济组织仍然需要承担社会各项保障、公共事务等大量经济支出。
(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
人人持股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模式,但这一模式会导致股权均等,相对不够集中,在股权流动上操作难度增大;股权平均使经营管理者同普通股民享有的利益没有明显差别,容易产生“平均主义”、“集体主义”、“大锅饭”的弊端。
(三)新型的分配关系转换问题
尽管已经实施股份制改革,但仍受到旧有分配制度的影响,新型的分配关系暂时不能很好的建立起来,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四)改制后财务的监督问题
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在改制后没有理顺,现有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不能满足改制后的财务机制,给其提供相应的服务。资金流向缺乏有效监督。
(五)“三资” 管理不规范问题
村居委缺乏现代管理意识,存在未及时建立资产台账 、合同签订缺乏规范性、资产底数不清、账务不符等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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