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政策对我国大气污染的协同减排有效性研究
2020-07-13赵立祥张雪薇
产经评论 2020年3期
赵立祥 赵 蓉 张雪薇
一 问题提出及文献综述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压缩性、复合型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也明显突出。为应对严峻的大气污染排放,我国实行了以排污权、碳交易等为代表的市场化规制手段来改善现状。2013年以来,我国先后启动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广州、天津、湖北、重庆、福建8个省(市)在内的区域性碳交易试点,以提升环境改善效率和政策灵活性。由此提出的一个问题是:起步较晚、尚处于试点运行阶段的碳交易政策是否实现了对于包括碳排放、雾霾、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的协同减排效应。
碳交易制度以及排污权机制减排效果是当前学者们关注的一个重点。一些学者利用模拟方法对碳交易政策的影响进行测算。崔连标等(2013)[1]运用CGE方法分别构建无碳交易市场、六个试点碳市场以及全国范围内实施碳交易三类模型,结果表明国家付出的减排成本在三种情境下会依次减少,同时证明了碳交易政策对于碳减排的有效性。类似地,吴洁等(2015)[2]、孙睿等(2014)[3]、Tang et al.(2015)[4]、谭秀杰等(2016)[5]均利用模拟方法分析了构建碳交易体系对中国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等宏观领域的影响。Jeferson et al.(2013)[6]采用倍差法从微观角度发现排污权机制能够带来经济和环境的双赢互动。涂正革和谌仁俊(2015)[7]验证了二氧化硫排污权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二氧化硫排污无效率的问题,但未能产生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的波特效应。王倩和高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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