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超战略下政府创新偏好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机制:理论与经验证据
2020-07-13杨羽頔侯泽敏
綦 勇 杨羽頔 侯泽敏
一 引 言
政府促进企业创新的方式是多样的。理论上,创新活动给创新者以外的主体带来的利益(正外部性)会导致企业创新投入不足,无法达到社会最优水平(Spence,1984)[1]。为实现创新活动的最优资源配置,大多数国家会通过财政激励政策促进企业的创新活动,以纠正市场失灵(Bronzini和Piselli,2016)[2]。然而,现有实证研究在政府利用政策工具激励创新的有效性方面存在分歧。一些以发达国家为背景的研究认为政府资助可以促进企业创新支出(Lerner,1999[3];Audretsch et al.,2002[4];Lach,2002[5];Görg和Strobl,2007[6];Aerts和Schmidt,2008[7];González和Pazó,2008[8];Lee和Cin,2010[9];Czarnitzki和Lopes-Bento,2014[10]),但也有研究认为政府资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不显著,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Lichtenberg,1987[11];Klette et al.,2000[12];Wallsten,2000[13];Duguet,2004[14];Clausen,2009[15])。这些不一致可能源于研究对象在国家背景、企业特征及资助方式等方面的差异(David et al.,2000[16];Guellec和Von Pottelsberghe,2000[17];Becker,2014[18];Zúiga-Vicente et al.,2014[19])。
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新兴市场国家的技术提升需求更加迫切,政府为实现技术赶超而干预企业创新活动的动机更加强烈。中国作为典型的新兴经济体,正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技术进步关乎经济转型的成败。根据2016年科技部技术发展状况评估报告,中国在13个重要技术领域的1350项技术中,有17%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有31%是并行水平,有52%是跟踪水平。我国的技术赶超需求始终存在,并驱使政府为企业创新提供大量资金支持。2017年中国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到8383.6亿元,同比增长8%,资助规模持续扩大。为推进赶超进程,政府通常对其偏好的高外部性创新实施事前成本补贴,对其偏好的创新成果实施事后奖励。一般情况下,企业创新决策依据的是期望收益,政府和企业在创新偏好上的差异可能显著影响企业的创新决策,但技术赶超背景下政府的创新偏好、资助方式和资助企业的差异在以往理论研究中并未受到足够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