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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染病防治领域公民权利保护的立法进展研究

2020-07-10郑绪诚

读书文摘(下半月) 2020年1期
关键词:权利保护公民权利法制建设

郑绪诚

摘  要:在传染病领域,我国对于公民保护的法制自2003年开始已经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同时还不断对生命和健康权进行完善和修改使其不断保护我国公民的权利,促使我国民众的人身自由权得到了空前的解放,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结合之前实际的情况进行修改,使法律更加人性化贴近我国人民的生活。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在传染病防治领域有关公民权利保护的法制,需要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并吸取国外相关法律结合我国本土情况进行借鉴。本文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公民在传染病防治条例中被赋予的权利;第二部分论述有关传染病防治对公民权利保护的立法历程;第三部分论述针对后续的完善提出相关性思考。

关键词:传染病防治;公民权利;权利保护;法制建设

在世界范围内传染病的新发和再发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发,同时受到经济全球化、命运共同体的影响,一国发生传染病将会有很大可能影响其他国家,因此我国高度重视对传染病的防止,减少传染病给我国人民带来的身体和精神的伤害。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于传染病防治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还出台了一系列与传染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2003年“防范非典”时期,国务院出台了有利于非典防控的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又于第二年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后续又先后颁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这些法规都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大了对我国公民保护力度。

一、公民在传染病防治条例中被赋予的权利

根据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直接权利和间接权利。直接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人身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行政监督和国家赔偿、劳动权、教育文化权等,间接权则在宪法中没有直接体现包括知情权、健康权和财产权。

在传染病防治条例中,公民至少包含了七种相关权利具体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知情权、受救助权、不受歧视权、隐私权。其中不受歧视权和隐私权不仅仅是对公民本人的保护,还可以对病人家属进行保护,以防止社会的不包容。本文主要讲述在多个法律中提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以及知情权。

二、有关传染病防治对公民权利保护的立法历程

(一)生命权、健康权

在所有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条例中都强调了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在1989年《传染病防治法》中就对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做出了一定的阐述,原文为: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这项条例的出現也从正面阐述了我国对于维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权的决心。后续在《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均采取各种方式保障我国公民的生命和健康权,并给予一定的津贴和补助对受传染病侵害的公民进行物质上的支持,维护他们的身体健康。此外,在后续《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中还将补助扩大范围,不仅是在生前进行补助,对受此类传染病侵害的公民进行死后补偿。同时在预防方面,这些条例均提出对于相关医务人员、防疫人员的关怀,使其能够尽力抢救病人。

(二)人身自由权

1989年《传染病防治法》就提出要对传染病感染人群实行隔离治疗,重视对非传染者的生命的保障。此后在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中对隔离范围也做出了一定的调整,包括对疑似感染人员在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以及其他相关的措施。经过对艾滋病的研究,发现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性传播和血液传播,病毒在空气中不会流通,因此取消了艾滋病的隔离措施。对于被隔离的公民,现行法例对其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用于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相关单位不得对其报酬停止支付。

(三)知情权

1989年《传染病防治法》就已经对公民的知情权做了以下的措施:要求在传染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公布,并授权各省市及时准确公布本区域内的感染情况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在现行的法律中要求国家建立相关的疫情信息公布系统,并将主体、渠道和相关细节做了具体的划分。在《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医院需要将个人的感染情况告知本人,若本人有认知障碍或无行为能力,需要告知患者监护人。

三、针对后续的传染病防治条例制定和完善的相关性思考

(一)重视法律制定的可操作性

在进行法规的建设和完善时,需要考虑法规制定后执行的可操作性,传染病防治环节目前在我国的实际运行中还不够流畅,主要解决途径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并提升卫生部门对其他部分的管理水平。2007年指定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各单位不能解雇携带乙肝表面抗原的就业者,医院需要告知本人其检测结果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携带乙肝表面抗原者的社会地位,使其免受就业歧视。

(二)吸取国外相关法律并本土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传染病所带来的影响也成为全球性问题。因此我国传染病领域公民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也应该学习借鉴西方有用有效的法律,并结合中国实际状况进行修改以适应中国本土国情。

综上,就是我国对于传染病领域公民权利保护的措施以及立法历程,并针对当前我国此项法律措施的实施提出此方面的思考。传染病的侵害是当前威胁人类发展的主要途径,因此必须要严格把控并制定相应措施保护公民的权力。

参考文献

[1]赵赤.公共卫生法律设置中需加大“预防尺度”[N].检察日报,2020(003).

[2]曹艳林,刘久畅,王峰峰.借鉴国际结核病防治立法经验,推进我国结核病防治立法[J].中国防痨杂志,2009,31(02):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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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国祥.公益的优先与节制的公权  解读《传染病防治法》立法意旨[J].中国律师,200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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