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幼儿园区域活动中幼儿行为观察与评价策略

2020-07-06孔琳琳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20年6期

孔琳琳

【摘要】幼儿园区域活动是幼儿园基本教学活动形式之一,活动中幼儿的行为可以体现其学习习惯和性格特点,教师对幼儿行为进行有效的观察与评价,是考察区域活动开展是否具备教育意义的保障,也是深入了解幼儿的途径。立足于幼儿发展角度,分析幼儿园区域活动中儿童行为的观察方法,并根据观察方法探讨评价方式,旨在保障幼儿园开展区域活动的教育意义。

【关键词】幼儿园区域活动;行为观察;行为评价

一、幼儿园区域活动中儿童行为的观察方法

1.环视观察方法

在幼儿园区域活动的观察过程中,最重要的不是看,而是教师通过观察学生的行为方式展开分析和研究,并进行记录和思考,通过自身专业知识探索学生行为动态关系,从而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和行为习惯的一系列过程。采用环视观察方法对儿童活动行为进行观察,即通过不断地环视,发现学生在每个区域活动的时间,并观察学生在活动中的进展,看其是否能够投入全部精力在活动中,便于教师掌握学生的动态信息和偏好习惯。通过有效的环视观察,教师可以进一步掌握学生的活动喜好,从而有目的地调整活动计划和内容,包括活动环境的建设、活动物品和材料的投放位置等,保障活动开设的实用性和教育意义。另外,通过环视观察方法,教师可以判断学生是否存在不合群的情况,保障幼儿整体的发展和进步。

2.跟踪观察方法

跟踪观察方法,即通过观察个别儿童个体,根据其在活动中一系列的行为,深入了解其性格特征和行为方式。首先,教师要选取一两位幼儿作为观察对象,跟踪观察学生在活动进行中的一系列情况,便于教师更加细致地观察学生的习惯和行为。然后,教师要通过自身的教学技能和相关知识储备,分析幼儿的心理发展形态,并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学习问题加以纠正和解决。而对于发展成长较慢的幼儿,教师要做出重点跟踪观察,并通过设定针对性教学计划缩短幼儿之间的学习差距,使整个班级能够实现共同进步和发展。在进行幼儿活动行为跟踪观察时,教师要与学生保持良好的距离,减轻幼儿的活动压力,保障观察工作的效果和意义。

二、幼儿园区域活动中儿童行为评价标准

1.评价参与活动是否具有目的性

在进行幼儿活动行为观察之后,教师要进行幼儿行为记录和评价,进而发现学生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活动开展的有效性和教育意义。具体而言,在进行幼儿活动行为评价时,教师要将学生参与活動是否具有目的性作为评价的重点。其一,在活动开始时,评价学生能否快速进入活动区域,并对特定区域是否具有目的性,学生是否存在无法融入活动或不感兴趣的问题;其二,在活动进行过程中,评价幼儿能否根据自身喜好自主选择活动的范围和材料,并按照一定的计划和规律进行活动,而不是在活动中频繁更改参与活动的项目,根据学生克服外界环境影响的能力,进行学生活动行为评价。教师通过学生活动行为,可以判断其的学习特征,并可以以此为基础分析学生的性格特点,从而使教育活动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符合学生的性格发展。

2.评价能否保持良好的主动性并遵循活动规则

教师要根据幼儿选择活动的区域和同伴进行分析,评价学生是否具有主动参与区域活动的能力,例如,在与同伴进行互动过程中,幼儿是否具备良好的互动能力?是否能通过活动环节的变化进行注意力的转化,而不是进行机械的重复?要特别注意保障幼儿参与活动的体验感受,并在活动中帮助其提升自信心和成就感。另外,教师要重视幼儿能否在活动中遵循活动原则,能否根据教师安排的内容和材料规范地进行活动,且在发现其他学生破坏活动规则时,能否及时制止、维护班级的活动秩序等,从而评价学生的行为规范程度和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今后的教学可以更加具有针对性。

3.评价能否通过活动提升交际能力和表达能力

在幼儿园阶段的学习和活动中,学生的交际能力和表达能力对其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谐的活动氛围可以保障幼儿活动的顺利开展。在进行幼儿活动行为评价时,教师要根据幼儿与其他学生的交往和交流能力,判断其表达能力和交际能力。具体而言,即评价幼儿在不同的活动环节中,能否主动联系其他学生进行探究或讨论,并通过互相帮助的方式去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是否具有分享能力和合作能力等,从而考察学生在活动中的情感融入情况,以针对性、个性化的评价方式引导学生的行为和习惯,从而保障区域活动开展对于幼儿发展的促进作用,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幼儿在区域活动中的行为是多种多样的,相应的,教师观察幼儿的方式也需要根据学生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因此,幼儿教师要不断完善自身对于幼儿观察与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幼儿园的教育意义和区域活动评价的指导价值,从而更好地帮助幼儿成长。

参考文献:

[1]张杨.幼儿园区域活动中儿童行为的观察与评价[J].中国校外教育,2018,(11):149.

[2]段昕彤.幼儿园区域活动中儿童行为的观察与评价[J].中外企业家,2016,(27):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