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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的创新机制与对策研究

2020-07-04李本松

当代经济管理 2020年6期
关键词:债务政府管理

[摘 要]当前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要求。为此,必须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来进行新时代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风险防范管理。其创新的机制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核心問题是风险防范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的关键是进行风险等级管理,这是以制定科学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为前提,不同风险等级采取不同应对之策。其创新具体实施对策是分类管理、分级处置,即:通过制定科学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把各地地方政府性债务现实状况与之对照,由此确定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具体风险等级对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关键词]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

[中图分类号]F8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20)06-0063-07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及其特性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是与中央政府相对应的地方各级政府,主要是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市级含自治州盟、县级、乡级政府。就当前我国情况来看,各级地方政府都不同程度存在有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但是就当前我国财政管理体系来看,我国有资格发行地方政府性债券进行融资的地方政府主要是省、市、县三级政府,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是对这三级政府来说的,其中,“县级地方政府作为我国政府体系比较基层的组成部分,其债务风险问题更值得关注”[1],所以,县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是重点。

地方政府性债务(也简称:地方债)是相对于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债(国债)来说的。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定义,学术界和政府部门的认定是不完全一样的,从学术界的角度来看,凡是由地方政府直接用财物担保、政府信用担保等发行债券或者进行借贷举债所形成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救助义务、担保或者其他连带责任的债务;或者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与机构作为担保人向银行、投资公司借贷等所形成的债务;或者由政府隐性财物担保或者信用关联而导致政府承担有偿还的连带责任和救助义务的债务。

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性债务是地方政府通过省级或者国家的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债券融资形成的债务,这是我国当前合法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尽管当前我国有些地方政府也在探索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地方政府创新融资模式,但是这些本质上已经不再是地方政府性质债务,因为债务主体不再是政府。当然,当前在我国,在个别地方政府偶尔依旧存在有“地方债举债方式不规范,举债呈现出隐秘化的特点”[2],甚至有非法借资、集资等行为,这是隐性债务和非法债务问题。

因此,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就是指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的无法按期如约偿还的违约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形势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恶化与升级超出合理可控范围的风险。简单地说,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就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违约失信的风险,是债务形势恶化升级失控的风险。

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界定来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学术角度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界定是相对宽泛的,侧重于形成的机制和内涵范围,政府部门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认定侧重于操作和具体形式。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的角度来看,学术角度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界定更能够较好地探讨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问题。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本身固有问题之一

地方政府性债务在当前存在具有必然性,如果能很好地运用地方政府性债务则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很大促进作用,但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本身会包含和带来很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这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本身与生俱来的,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本身固有问题之一。

一般情况下,是债务就存在有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与所有债务一样都存在着风险,这就是债务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包含有债务风险,这就是债务到期之后无法如期如约偿还的风险。一旦债务无法按期如约偿还,债务没有被消灭,债务风险变成债务违约事实,就会导致这样的后果:被借贷者面临贷款无法收回,蒙受损失,借贷者则将会失去信用,再借贷无法进行。信用时代,无信则无法立足。

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情况取决于很多方面:从债务本身来看,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和债务风险取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量多少、规模大小、负债比例等。从地方政府性债务投向使用来看,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收益状况和使用方向是影响债务偿还和债务风险状况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收益越大则偿还越有保障,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就越小;如果地方政府借贷来的政府性债务用于生产和实现经济增长而不是用于弥补政府行政消费支出不足,则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的贡献度就越大,债务偿还越有保障,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就越小。从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的保障条件来看,地方经济实力、地方经济增长能力、地方财政状况、地方资源状况等,这些是地方政府的“家底”,很明显,如果“家底”殷实,“还钱”必然有保障,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就会更小。当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程度与风险高低还与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意识、是否坚守财政纪律与法规、是否严格遵守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一系列管理法规直接相关。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还指地方政府性债务积累与消解状况由此造成的债务形势的恶化升级与失控的风险,这是债务风险积累与消解状况形成的风险变化的风险。这直接与债务风险管理相关联。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的风险,由此造成违约失信和一系列严重后果,所以债务风险就是债务偿还风险。也由于偿还情况决定着债务的积累与消解情况,由此决定着债务风险的积累与变化情况,决定着风险状况。因此,债务风险状况取决于债务能否做到按时如约偿还的状况,风险程度取决于债务能否实现按时如约偿还的程度,债务风险程度取决于债务偿还的保障程度。因此,这是债务本身的固有性质,这也决定着债务风险本身是债务本身固有性质之一。

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风险会导致多种有害后果。轻则导致经济数据失真、出现经济泡沫,引起经济波动,扰乱经济秩序。重则会因债务风险形成债务危机,最后会导致经济危机,同时会导致其他危机,例如银行业危机。欧债危机就是债务风险长期积累過高导致的影响巨大、破坏力强的债务危机,也是债务危机引起的经济危机。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存在有不同程度的积累效应。在当前社会与经济现象中,存在有很多相似的现象与规律,这就是循环积累效应。例如,在贫困地区出现的贫困循环再造效应导致贫困者愈贫困的现象。在地方政府性债务中也存在这种循环积累现象与效应,如果地方政府性债务不能做到收益大于债务利息、债务无法及时偿还,则就形成债务积累效应导致债务风险积累效应,债务风险必然越来越高。

  •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关键是风险等级管理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核心问题是风险防范管理

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是不可缺少的、是必须的,运用得好就是地方政府发展腾飞的巨大引擎,存在具有必然性。无论是从世界发达国家发展经验来看,还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前后巨变来看,借贷举债发展都算是一条重要经验。发展机会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来说是难得的,也是宝贵的,当遇到宝贵的难得发展机会就应该及时抓住,这是能够实现跨越式快速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想发展但是又没有钱,只好借钱,获得发展之后有钱了再还钱,这是基本逻辑思路,也是很多的国家和地区发展的成功经验。但是债务都是有风险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与所有债务一样。因此,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观念和思路要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3]也必然要贯穿在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债务风险有大有小,债务风险大,风险程度高则危害就大,就严重,影响就越大,在采取的应对措施上就要严厉,措施就多;债务风险小,风险程度低则危害就小、就轻,影响就小,在采取的措施上就是一般性的,或者是预防性的常态化债务跟踪管理,甚至不用采取措施,有些风险程度非常低的债务只需要进行日常常态化的管理。

债务风险高低直接取决于债务偿还情况,债务偿还越是有保障,则债务风险程度就越低。债务偿还保障情况所决定的债务风险高低取决于很多因素,例如,负债量、负债比例、负债规模、债务投向、当地经济状况、经济增长状况等。地方政府性债务也是一样。因此,我们能做的就是要控制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高低和风险程度,防止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累,当债务风险积累到高位之后可能会导致包括债务危机在内的多种恶果。所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或者说债务风险管理。

因此,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根据债务风险状况(主要是风险等级状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使得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保持在适度、安全、可控、可持续的债务水平和债务风险程度上,实现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良性循环和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所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核心问题可以进一步归结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防范管理。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的关键是通过风险等级划分进行风险等级管理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就是债务偿还风险,这是债务本身就固有的风险,要防范和控制风险就必须要进行债务管理,这跟债务管理直接相关。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是促进地方政府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重要途径,存在是必然的、必要的、必须的,但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又存在有风险,因此,只有通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来控制好债务风险,以此实现好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发挥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积极作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包括很多的方面和内容,但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核心是债务风险管理。为此,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的关键措施就是首先确定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根据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对照现实状况确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现实风险等级,根据地方政府性债务现实风险等级不同采取不同对策,控制好风险程度,防止债务风险的积累和恶化,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与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可持续良性运行,由此实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的目标。

所以,管理防范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仅思想和思路要创新,方法也要创新,这个创新方法就是根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大小和风险程度采取不同的债务风险应对措施,由此实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是确定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大小和程度的依据,这是采取什么样应对措施以控制好风险的前提,因此,建立科学实用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关键。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划分的标准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考量变量

1.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负债比例

从地方政府性债务负债比例上看,负债比例跟债务风险程度与风险等级正相关。借鉴国际经验来看,地方政府性债务可以参照一定的国际标准确定债务风险安全线,例如,借鉴欧元区的标准来看,债务安全标准是新增财政赤字形成的负债率没有超过3%,债务总量形成的负债率没有超过60%。

2.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负债量和负债规模

从地方政府性债务负债的量和规模来看,这里要考量两个变量,第一个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绝对数量和绝对规模,另一个是相对数量和相对规模。从绝对数量和绝对规模上看,两者越大,则债务风险就越大、风险程度就越高。从相对债务的量和规模上来看,是指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负债比例,负债比例越高则风险越大。一般说来,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警戒线是100%。

3.地方政府性债务借贷增速及其形成的债务结构构成状况

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借贷增速上来看,如果增速越快则债务积累速度越快,则风险程度和风险等级越高,因此,两者呈现正相关。如果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速缓急不同也会形成地方政府性债务结构的不同,如果地方政府性债务借贷增速过快还会导致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构成中的长期债务、中期债务、短期债务的比例构成不合理,这会导致债务风险等级状况的不同。

4.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偿还及其偿还保障的具体状况

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偿还来看,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借贷速度与比例同偿还速度与比例的关系是影响债务风险等级的一个因素,前者高于后者则风险越高,反之则低。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积累机制,两者的速度关系虽然不会在短时间内形成较高的债务风险,但是长期积累会造成较高的债务风险。

5.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结构

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结构来看,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结构状况也是决定其风险程度的一个考量因素。如果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长、中、短期的分布结构合理,则风险程度就低,反之,如果过于集中某一种结构,就会造成债务偿还的集中,这种偿还时间的集中会提增债务风险,造成债务风险升高,则风险程度与等级就高。

与此同时,在理论上来说,对于个别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程度特别高的地方政府来说,存在着地方债风险积累与地方债风险化解的两者赛跑,后者跑不过前者,则债务风险等级就会积累越来越高,也有可能存在着债务风险向债务危机转变的可能。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及其划分标准

结合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与管理的实际过程,可以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划分为5个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一般风险等级、较大风险等级、严重风险等级、危机风险等级。这是依次升高的风险等级划分方式。

1.安全风险等级

(1)新增债务财政赤字所形成的负债率小于2%,债务总量所形成的负债率小于30%。

(2)地方政府财政能偿付到期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利息,或者地方政府财政在完成这种偿付之后还能有效保障当地的民生支出,能维持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正常运转。

(3)地方政府能完成本级政府法定应该承担的或者已经认定的政府本身负有偿还义务或者救助责任的债务的任务;或者在完成这种债务救助与偿还后还能有效保障当地的民生支出,能有效维持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正常运转。

(4)地方政府性债务借贷与偿还能实现良性循环,是可持续的过程。

2.一般风险等级

(1)新增债务财政赤字所形成的负债率超过2%但是小于5%,债务总量所形成的负债率超过30%但是小于60%。

(2)就一个省来说,单个地方政府(县区级政府)财政出现不能偿付到期债务,或者无法足额偿付到期債务;或者由于地方政府财政在支付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利息之后不能有效保障当地必须的基本民生支出,不能有效维持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正常运转。

(3)就一个省来说,单个地方政府(县区级政府)不能完成本级政府法定应该承担的或者已经认定的政府本身负有偿还义务和救助责任的债务偿还的任务;或者在完成这种债务救助与偿还后不能有效保障当地必须的基本民生支出,不能有效维持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正常运转。

(4)就一个省来说,单个地方政府(县区级政府)由于不能偿付到期债务,不能完成法定的负有偿付和救助义务债务的任务,并引起基本民生运行保障困难,由此导致一般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较高风险等级

(1)新增债务财政赤字所形成的负债率超过5%但是小于10%,债务总量所形成的负债率超过60%但是小于100%。

(2)地方政府性债务在偿付到期债务时候出现偿还困难,出现债务违约情形,从违约数量上来看,应偿还债务本金的违约数量占同期应该偿还债务的本金数量之比大于1%小于5%,或应偿付地方政府性债务利息数量占同期应该偿付地方政府性债务利息数量大于1%小于5%。

(3)就一个省而言,市级政府行政管理区内有两个以上但没有超过10%的县区级政府出现不能偿付到期债务及其利息的情况;或者由于地方政府财政在支付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利息之后不能有效保障当地必须的基本民生支出,不能有效维持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正常运转。

(4)就一个省而言,市级政府行政管理区内有两个以上但没有超过10%的县级区政府出现没有能力完成本级政府法定应该承担的或者已经认定的政府本身负有偿还义务和救助责任的债务偿还的任务;或者在完成这种债务救助与偿还后不能有效保障当地必须基本民生支出,不能有效维持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正常运转。

(5)就一个省而言,地方政府由于不能偿付到期债务,不能完成法定的负有偿付和救助义务的债务的任务,由于民生问题无法保障由此导致较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4.严重风险等级

(1)负债率100%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警戒线。新增债务财政赤字所形成的负债率超过10%,债务总量所形成的负债率超过100%。

(2)省级或者中央的地方政府性债券发行平台发行某地方政府的地方政府性债券出现连续3次以上债券无人认购,由此导致出现流标现象发生。

(3)地方政府性债务出现偿还困难,出现债务违约,从违约数量上来看,应偿还债务本金的违约数量占同期应该偿还债务的本金数量之比大于5%小于10%,或者应该偿付地方政府性债务利息数量占同期应该偿付利息数量之比大于5%小于10%。

(4)就一个省而言,市级政府行政管理区内有10%以上但没有超过15%的县区级政府出现不能偿付到期债务及其利息;或者由于地方政府财政在支付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利息之后不能有效保障当地必须的基本民生支出,不能有效维持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正常运转。

(5)就一个省而言,市级政府行政管理区内有10%以上但没有超过15%的县区级政府出现不能完成本级政府法定承担的或者已经认定的政府本身负有偿还义务和救助责任的债务偿还任务;或者在完成这种债务救助与偿还后不能有效保障当地必须的基本民生支出,不能有效维持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正常运转。

(6)就一个省而言,地方政府由于不能偿付到期债务,不能完成政府负有法定债务偿付和救助义务的任务,由于民生问题无法保障,而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5.危机风险等级

(1)政府无钱偿还到期债务及其利息导致债务违约,由此导致理论上处于政府破产、政府关门的状态。

(2)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困难出现债务违约,从违约数量上来看,应偿还债务本金的违约数量占同期应该偿还债务本金的数量之比大于10%;或者应该偿付地方政府性债务利息数量占同期应该偿付利息数量之比大于10%。

(3)就一个省而言,市级政府行政管理区内有超过15%的县区级政府出现不能偿付到期债务及其利息;或者由于地方政府财政在支付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利息之后不能有效保障当地必须的基本民生支出,不能有效维持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正常运转。

(4)就一个省而言,市级政府行政管理区内有超过15%的县区级政府(包括市级县)出现不能完成本级政府法定应该承担的或者已经认定的政府本身负有偿还义务和救助责任的债务偿还任务;或者在完成这种债务救助与偿还后不能有效保障当地必须基本民生支出,不能有效维持地方政府行政的正常运转。

(5)债务问题无法通过债务重组和债务置换来解决,处于引起债务危机的临界点。

(6)当地经济因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出现经济波动,经济增长出现连续两个季度的负增长。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对策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对策是分级管理、分类处置

根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对照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确定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然后采取不同的应对之策,控制风险等级,使其维持在合理、适度、可控的风险水平和等级上,防止出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累,由此导致债务积累引起不良后果。所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与管理的关键问题就是债务风险等级管理,是控制好债务风险的等级,使得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于安全水平、可控等级上,实现地方政府性债务“借、用、还”的可持续、良性循环,防止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断积累成高风险,使得地方政府性债务发挥其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使得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借贷与偿还实现良性循环。这种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对策方法就是:分级管理、分类处置。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处置对策的具体实施

1.对于安全风险等级

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与管理的组织机构,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这应该是一个常设机构。对于安全风险等级来说,不采取具体的风险等级管理控制措施,但是要建立债务及其债务风险的监测与报告,形成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债务风险动态实时监测与报告,并使得这种监测与报告常态化、机制化、制度化,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机构与制度。同时,要常态化和制度化发表债务变化动态,及时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信息,使得信息动态及时上传,使得信息得以公开,使得过程、结果能够受到阳光透明的监督,特别是审计监督。当前,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4]必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制度建设,实施失察责任追究制度。要防范“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5]情况的发生。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与预报制度,通过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的变化状况,确定风险等级变化状况,为采取应对之策提供依据。有条件的地方省级政府应该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应对储备基金,实行封闭管理,紧急情况可以动用风险应对储备基金,紧急情况过后要收回动用的紧急储备基金,维持基金总量不变。

2.对于一般风险等级

及时实现市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向地方政府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的转变,评估债务风险,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

(1)在经过评估之后,如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同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必须进行财政重整:市县政府当年支付的债务利息总量占比一般公共预算超过10%的,专项债务付息占比政府性基金超过10%的。

(2)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为了避免事实违约发生,在确保必须的基本民生和政府有效运转的财政需求后的财政余额必须用于偿还债务,还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例如:统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调减投资计划,也可以利用调入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必要时候可以拍卖政府所有的宾馆大楼等资产用以偿还债务。对于政府具有法定救助义务的债务、或者被认定具有偿还义务的存量债务、或者由政府提供担保形成的具有偿还义务和救助责任的债務,同样按照上述方法处置对待。

(3)以政府性基金收入来偿还的专项债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来说,当专项基金收入量不够用于偿还到期的专项债务时,应该通过专项基金项目内部的收入、投资、支出计划调整,缩减非生产性开支,由此增加收入用以偿还债务,必要时要处置部门和债务单位可变现资产以偿还债务。

(4)由于债权人不同意债权债务关系的变更或者进行债务置换,则欠债单位应该自己通过自有资金、资产拍卖或者抵押等途径自筹偿还债务资金。如果欠债单位不能实现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则要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同意后依法实施破产和债务重组,或者说用债转股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涉及到当地政府的,地方政府只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5)除了国家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之外,市县政府在恢复正常偿债能力之前原则上不能再上马投资建设新的项目,在建项目如果可以停建或者缓建,应该暂停建设,由此腾出资金偿债。

3.对于较高风险等级

除了采取一般风险等级应对措施外,还要增加下列措施。

(1)市县政府如果不能按期偿还省级政府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时,可以申请上级政府财政先行代垫偿还,事后扣回。

(2)必须加强信息上报,上级加强对地方政府应对债务风险的指导。

(3)可以申请动用应对债务风险的储备基金。

4.对于严重风险等级

除了采取以上2、3的风险处置措施之外,必须加强如下措施加以应对。

(1)市县级政府用尽自身所有可能财力偿还到期债务仍然存在有缺口,且已经影响到基本民生开支、政府自身正常运转、经济社会稳定,应该向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申请债务风险财政救助。

(2)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对市县政府就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困难提出的救助申请进行审核后给出审核意见,报省级政府,救助申请经过省政府批准后立即开始实施债务严重风险等级处置救助。同时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3)省级政府要扣减代为发行债务风险市县的新增债券的数量和规模,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到期年份的债务。

(4)为了处置债务风险,省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必须加强督导市县政府工作,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动态进行情况汇总报告省政府。如果有必要,省级政府直接派驻工作组,对债务风险市县进行财政管理接管,实施财政重整计划。

(5)必须动用应对债务风险的储备基金。

5.对于危机风险等级

除了上述的2、3、4的风险处置措施之外,必须要加强下面的应对措施。

(1)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向财政部上报债务危机风险等级的市县情况,财政部认为有必要,由其上报国务院。如果省级政府解决有困难或者有必要的情况下,则国务院应调度国库资金来解决问题,事后扣回,必要时国务院应该派驻工作组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危机风险等级处置进行指导与协调。

(2)省级政府暂停债务危机风险等级市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资格,并暂停地方政府性债券的发行。

(3)由省级政府向全省通报发生危机债务风险等级的市县名单,同时开展责任追究。

(4)启动危机财政管制措施,实施财政管制政策,冻结除了基本民生开支和政府运转基本开支外的其他一切行政性和消费性支出。

(5)危机解除后若干年内实行行政性和消费性支出的比例递减和限额制度,加强对此的同级审计和上级审计与监督。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之一就是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来进行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风险防范管理,这是新时代的要求。因此,特别需要指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不仅仅取决于自身,还与政府财税制度与管理紧密相关,还与金融系统紧密相关。但是“目前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尚不健全,存在一系列新旧问题,致使政府在债务风险的管理和防御上面临诸多困难,债务管理之路步履维艰”[7],这给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造成很多不利影响。因此,必须要立足我国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着眼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追求高质量发展,通过改革创新来解决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改革创新我国的财税管理制度,并进行金融银行和包括债券等虚拟经济系统的相关改革。

据我国权威部门最新发布:2019年“11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3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果”[8]。由此看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总量依旧很庞大,潜在的债务风险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常态化、机制化的工作,必须始终依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划分标准采取分级管理、分类处置的对策,控制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使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风险保持在适度与风险可控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1]王偉.县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分析[J].经贸实践,2018(21):139,141.

[2]李本松.我国地方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学习论坛,2015(7):41-43.

[3]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198.

[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2).

[5]李本松.论我国地方债产生的根源和新常态下的解决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2015(5):45-48.

[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2).

[7]夏诗园.新时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研究[J].黑龙江金融,2018(9):23-26.

[8]陆娅楠.人均1万美元,了不起(权威发布)[N].人民日报,2020-01-18(4).

(责任编辑:蔡晓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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