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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解读服刑人员自杀防控问题

2020-07-04徐为霞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监狱防控

徐为霞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新中国监狱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历程,已然挤进世界安全监狱之列,正积极创建“世界上最安全的监狱”。相比较法国监狱警察大罢工,英国监狱服刑人员袭警和自伤事件频发,中国监狱在服刑人员管理上, 尤其是服刑人员自杀问题防控上的成绩斐然。笔者拟通过本文,总结成绩、厘清不足,为监狱防控服刑人员自杀工作的规范和高效开展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为什么防控——服刑人员自杀防控的价值解读

生与死的问题是哲学的终极问题。 在老死、病死、意外死、自杀等死亡类型中,关于自杀的讨论热度经久不衰。人为什么会自杀?人有没有权利自杀?能不能暴力干预自杀? 等一系列问题多少年来一直困扰学者,难以给出一致的答案。 笔者站在功利的视角,从人道救助、监管安全和监狱形象三个方面谈一谈监狱防控服刑人员自杀的价值。

(一)是监狱方实施的对服刑人员生命的有效救助

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 心脏骤停后,大脑耐受缺氧的时间是4~6 分钟。 如果防控体系不健全,难以做到及时发现,更难以进行有效救助。 监狱持续高标准开展服刑人员自杀防控工作,是对服刑人员生命进行有效的人道主义救助。

1.自杀死亡占比高

20 世纪90 年代,中国人口的自杀率是每10 万人23.23 人,在死亡原因中名列第五,更是15~34 岁人群中的第一大死因。 近20 年来,中国的自杀防控成效显著,2014 年WHO 出版的《自杀预防:全球要务》 一书表明:2012 年我国的自杀率较2000 年相比,降低了59.6%。[1]但自杀导致的死亡人数仍然是巨大的! 2012 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域及世界其他地区间比较自杀所占暴力死亡的百分比统计显示:在中国,自杀占所有暴力死亡的80%[2]。这意味着自杀死亡人数至少是他杀死亡人数的4 倍, 这个数据是惊人的! 从全球范围来看,2000 年以来,全球自杀率下降了29%,约280 万人,然而,自杀死亡数字仍然是同时期全球范围内战争死亡的3 倍。[3]他人对生命的剥夺固然不能容忍, 公安部推行“命案必破”;自己对生命的剥夺更需好的应对办法。

2.服刑人员是自杀的高危人群

法国学者埃米尔·迪尔凯姆在他的《自杀论》中说:“监禁本身引起了十分强烈的自杀倾向。 ”[4]皮菁燕(2018)通过研究证实,美国的服刑人员自杀率比普通人高50%[5]。学者们对国内服刑人员自杀问题研究结果也表明:服刑人员是自杀风险高的群体之一。如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孔一统计结果显示: 浙江省1990 年~2004 年9 月的罪犯自杀(成功)率平均值 是13/105, 按 年 份 分 别 是28.7、28.3、20.8、18.1、14.8、20.0、15.1、20.9、11.9、7.0、7.9、6.0、4.6、0、1.3。[6]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 浙江省监狱系统自杀防控的成果显著, 浙江省监狱系统的成绩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监狱防控自杀的成绩。再如,吕成荣调查了2006 年6 月至2008 年7 月在押的服刑人员中的自伤自杀情况发现, 明显自伤、 自杀行为发生率为0.2%,其中,死亡占5.52/105。[7]可以看出,服刑人员在封闭的环境和严格的管理之下,自伤、自杀的风险极高,但由于中国监狱实施了系统的有效控制,服刑人员自杀的成功率低于社会平均值①2006 年至2008 年,中国社会人口自杀率的平均值分别为:7.92/105、6.85/105、6.6/105。[8]。 监狱布局调整后, 服刑人员收归大墙内, 在固定局限空间中劳动,加之心理压力释放的渠道受限等原因,服刑人员自杀问题有上升趋势。 服刑人员自杀的防控问题仍然需要重点研究。

3.防控服刑人员自杀是对其生命的有效救助

手段型自杀者多选吞食异物(断针、小剪刀、铁钉、塑料袋、石子、牙刷、温度计等)、绝食、割伤等进程缓慢、容易发现、有可逆空间的方式。 这类自杀现场救助效果好! 但绝望型求死的服刑人员多选择上吊、服毒、头入机器等速度快、不可逆的致死方式。这类自杀现场救助的效果差, 需要监狱通过提前测试评估、排查确定、心理干预、控制转化等系统工程进行生命救助。监狱的这种人员流动性小、服刑人员私密空间少的状况有利于自杀苗头的提前发现, 监狱人民警察的专业经验和较高水平的心理学知识有利于对自杀危险犯的排查确定和心理干预, 监狱科学系统、 层级严密的管控系统和教育感化工程有利于对自杀危险犯的控制转化。故,监狱防控服刑人员自杀工作是对其生命及时、有效的救助,是标本兼治的救助, 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服刑人员生命的尊重和人道主义关爱。

(二)有利于监狱方维护安全和秩序

自杀是对最宝贵生命的自我剥夺, 包含逃避的怯懦,更包含革命(革自己的命)的勇气。我国伟大的思想家、 文学家鲁迅先生曾说过:“要说自杀是弱者的行为, 有谁敢来试一试”[9]。 这种杀伤力极强的行为,监狱方予以严格防控意义重大。

1.减轻他犯恐慌

同改的服刑人员自杀, 尤其是认识的服刑人员自杀,对其他服刑人员会造成巨大的恐慌,包括那些积极改造的罪犯,他们会不受控制的思考自杀问题,权衡生死,服刑的弊端在此时会被无限放大。这种恐慌会引发不安,影响改造秩序。对于那些本已有适应不良问题、心理问题、家庭问题的服刑人员而言,同改人员自杀死亡事件会刺激其选择逃离监狱。 逃离监狱具体有三种方式:物理逃离(脱逃);心理逃离(非暴力不合作);物理和心理双逃离(决意自杀)。服刑人员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逃离, 都会对监管秩序造成重大破坏。 所以,监狱方的防控工作要做实,减少服刑人员自杀成功率, 就大幅减轻了由此引起的他犯恐慌造成的监管安全问题。

2.削减监管隐患

隐患无处不在,但又不显而易见。如何快速识别隐患? 笔者认为,必须对隐患进行分类分级。 自杀类的隐患可以分为:自杀意念类、自杀条件(时间、空间、工具等)类、自杀的导火索等。要系统防控服刑人员自杀,就需要从上述三大方面开展工作,分类罗列隐患清单,安排专业人员巡查隐患,定岗定人落实整改。 在服刑人员自杀类型中手段型自杀[10]较为特殊,在手段型自杀中的维权型自杀要引起特别的重视,因为维权型自杀一旦得逞,容易在监管场所塑造“反面英雄”。

(三)有助于再造监管机关的高大形象

1.丰富监狱方“挽救人”的内容

《监狱法》第3 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该条表明:监狱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惩罚和改造、 教育和劳动将在押的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要挽救“服刑人员”于犯罪深渊。监狱防控服刑人员自杀不仅要挽救其生命、 挽救其身体遭受自发的侵害;同时,监狱方通过心理矫治工作还要疗服刑人员心理之创伤。从这个角度来看,监狱防控服刑人员自杀既要挽救其生命,又要“治其身体之痛,疗其心理之伤”。 这用实际工作内容、鲜活的案例丰富了监狱“挽救人”的内容。

2.提升了监狱“改造人”的境界

自杀问题是一个不断被认知, 却又难以简单评测的问题,监狱若要有效防控服刑人员自杀,不断降低服刑人员自杀成功率,就须把管理工作做细、把思想工作做深; 就需监狱警察深入服刑人员的心理分析其现实行为。 监狱警察不仅有能力矫正服刑人员的行为, 还要有能力矫治产生危险行为的错误认知和思想。用政治改造净化服刑人员的精神世界,用文化改造和教育改造改变其不良认知, 用劳动改造和监管改造矫正其错误行为。

二、 能不能防控——服刑人员自杀防控的现实基础

首先,服刑人员自杀是可防可控的,但防控是有条件的;其次,防控服刑人员自杀是系统工程,核心在于落实精细化管理;再次,在防控服刑人员自杀工作中,既要发扬传统,又要创新性的解决新问题。

(一)服刑人员自杀有特殊规律可循

服刑人员自杀不仅有与社会人群相同的特征,更有在监禁这一特定环境中产生的独有特征。 分列如下:

1.中壮年服刑人员自杀占比高

吴岩的统计表明: 在自伤、 自杀的服刑人员中30 到50 岁的中壮年占比高达64.7%。[11]长沙市监狱课题组对7 所监狱近5 年发生过的自杀者(包括未遂者)统计分析发现,26~35 岁占比达44.8%[12],这一结果与社会人群中自杀呈现年轻化和老龄化趋势不符。 笔者也将中壮年服刑人员自杀占比高归入监狱场形成的特有特征。分析原因是由于“犯罪-服刑”使这些本应是家庭支柱的男男女女, 没有条件和能力尽责,加之其“罪犯”的身份还会影像下一代参军、加入公务员队伍等,由此种种不断强化的内心的无助、自责、愧疚和悔恨感,引发自杀。

2.女犯自杀率明显偏高

新华每日电讯曾统计表示, 英国监狱中自残自杀案例有50%是在押女犯,但女犯人数仅占所有囚犯人数的6%。[13]在河南新乡市所辖的6 所监狱(包括一所女子监狱)中服刑人员有自伤、自杀倾向的服刑人员占比为2.5%。有这两种倾向的女犯却占该女监女犯总数的4.9%。[11]相当于平均值的两倍。 同时期社会上的情况是这样的,2002~2015 年我国城市男性自杀率始终高于女性;在农村,2002~2005 年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2006~2015 年男性高于女性[14]。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 女性服刑人员自杀率远高于男性服刑人员, 这与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反映的社会人群自杀数据和学者对社会人群自杀问题研究的结果是相反的, 这种大差异是监狱场的特殊性导致的。这一特殊性应引起广泛关注,从顶层制度设计上进行防控。

3.暴力犯比非暴力犯的自杀风险高

在美国州立监狱, 因暴力犯罪服刑的人员自杀的可能性几乎是那些因非暴力犯罪服刑的人员的4倍[15]。 吴岩对新乡市6 所监狱服刑人员统计结果,在数百名自伤、自杀倾向的服刑人员中,暴力型犯罪者占总数的72.3%。[11]从犯罪类型统计分析看,暴力犯自杀风险极高。 笔者分析:杀人、伤害是对外暴力行为,自伤、自杀是对内(自己)暴力行为,其本质都是暴力,产生的根源都是压力,外显的原因都是自控力较差。 故,暴力犯更容易选择自杀。

(二)监狱防控服刑人员自杀的条件相对好

监狱是一个隔离程度极高的场所, 服刑人员在这特定的场区内生活, 其一天的吃住行都被规定在固定的时段、确定的空间和“基本不变”的人群中,加之监狱不断强化实施的精细化、 科学化、 智能化管理,对于有效防控服刑人员自杀而言都是有利条件。具体分述如下:

1.专业化设计防自杀

监狱建筑设计非常关注安全性, 其核心是防脱逃和防自杀。 在防自杀方面的主要举措有:其一,减少悬挂点。在服刑人员自杀的方式中,自缢(上吊)是首选方式之一。 如吕成荣调查了服刑人员中的296例自伤、自杀行为,其中自缢85 例,占28.72%,数量仅次于割腕。[7]监狱非常注重悬挂点的问题,比如,屋内晾衣架、灯、水管等的设计都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有悬挂点;其二,防止电线外露,以减少服刑人员以触电方式自杀;其三,减少空间死角。 减少监狱大围墙中实体墙的数量,避免出现院中院、房中房,减少房中墙形成的死角区域。其四,个别房间墙壁用软包设计, 防止自杀风险极高的服刑人员头撞墙出现严重后果;其五,所有的楼梯、走廊、房顶都用隔离网封闭,防止服刑人员用高坠的方式自伤或自杀。

2.精细化管理控自杀

监狱精细化管理要做到:“精在谋划,细在过程,严在执行、实在常态”[16]。 推行监狱管理精细化,需要工作过程设计科学, 工夫用在日常工作之中。 用做实、做细“三品”检查、生产安全检查、互监小组、板块化移动等工作来实践精细化管理。 如服刑人员从生产区进入生活区要进行“安检门+搜身”式的安全检查,防止服刑人员将刀具、绳索等带入监舍,引发安全(自杀是重点之一)事件;再如,服刑人员日常服用药品管理要求:“送药到手、看药入口,咽下再走”,是为了防止服刑人员积攒药品,用于自杀。

3.高科技助力早发现

现代技术真可谓日新月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 技术不断刷新人们的感官。 这些高新技术也在快步融入对服刑人员的监管和改造。 助力于服刑人员自杀早发现的技术有:(1)智能手环监测体温。当服刑人员的体温低于正常值,智能系统就会报警提醒警察;(2)超高超宽报警。 给服刑人员的床周围设置高和宽的边界, 服刑人员夜间起身越界,智能监控系统会提醒警察,用以防止服刑人员高坠或有其他危险行为;(3)落单报警。 服刑人员单独行动,周围没有其他人,智能监控系统会提醒警察注意;(4)闯入报警。对于电工房、危险品存放处等重点区域设置边界,一旦有人闯入,智能报警系统即发出警报,并将画面主动切换至问题处,做到服刑人员自杀危险行为早发现。

(三)监狱对服刑人员自杀干预水平不断提升

监狱警察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 不断总结干预服刑人员自杀的规律、经验,逐步提升对服刑人员自杀干预的水平。 总体呈现为: 服刑人员自杀风险极高,自杀成功率低。 取得如此成绩,原因可以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1.干预技术相对成熟

目前, 对有自杀倾向的服刑人员进行干预可选技术很多,具体有:防范技术、谈判技术、鼓励技术、同理心技术、倾听技术、策略性建议技术、改善认知技术、社会支持技术、澄清事件技术、小心假设技术、淡化羞耻技术、扩大症状技术、否认技术、正常化技术、具体化技术[17]等。 在实践中,对于不同类别的服刑人员一般是分类施法。 如对于高焦虑人格的服刑人员采用音乐疗法、注意转移、心理咨询、扩大交往等干预方法; 对于应激事件导致的自杀风险采用焦点解决短程治疗法,具体用到的核心技能有:开放性提问法、摄入性会谈、语言转化法、发掘“例外”、拓展改变、“奇迹提问”、“刻度化提问”等。

2.干预队伍专业保障

中国的监狱系统有一支专业的心理咨询师队伍, 主要由二级心理咨询师和三级心理咨询师构成,其中不乏心理学专业的高材生。 在监狱的机构设置中,由心理咨询中心专门负责服刑人员心理问题评估和心理干预。有的监狱还在监区配备了相应的机构和力量,如北京监狱局就要求下属监狱在每个监区配备两名兼职心理咨询人员。从实践效果来看,建立入监监区、服刑监区和业务科室三层防控体系,对于做好服刑人员自杀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至关重要。

3.干预经验丰富有效

多年来,各地监狱警察不断摸索,积累了丰富的干预自杀的经验。 如,广东省武江监狱2013 年共发生三例罪犯自杀事件,发现及时,抢救方法得当,咨询师对实施自杀的服刑人员进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继后的心理辅导, 三名服刑人员均修复了错误认知,放弃了轻生的念头,没有一例死亡。[18]再如,南京女子监狱挽救了一名厌食症晚期(外面大医院都没有办法)的服刑人员的生命,创造了一个奇迹!①笔者2019 年暑期去南京女子监狱调研收集。每个监狱、 每个监区都有很多自杀服刑人员心理危机干预方面的经验积累,需要进一步的汇集、归纳、总结,进而形成有效的工作模式。

三、 怎么样防控——服刑人员自杀防控的思路方法

四川某监狱近日开展的一次危险性评估, 评估出A 类服刑人员106 名, 其中, 自杀危险占比为50.94%。[19]由此可以看出,服刑人员自杀防控问题目前是监狱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于服刑人员自杀防控思路方法的深入研究很迫切。

(一)五步法确定危险

自杀甄别的方法很多,但比较而言,笔者认为,何选才、 王建平提出的服刑人员自杀防控五步检测法相对科学,其具体内容[20]为:第一步,考察焦虑、抑郁感。 以COPAPI 中焦虑感(PD10)指标作为初始排查的切入点;第二步,考察应激源及机体防御机制。查清应激源的真实性和出现时间, 对临床表现进行面质; 第三步, 考察心理素质及抑郁程度。 选用16PF、EPQ、MMPI、SDS 作为测量参考指标, 并设定主要和次要条件;第四步,考察压力承受程度和临床征象。 以面对面心理访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步,综合评估。综合全部资料,对上述四步筛查出的服刑人员的应激压力、心理素质、承受能力、社会支持、临床表现等逐一汇总,综合分析,给出评价结果。

(二)三级预防系统控制

对有自杀危险的服刑人员, 建议监狱方实施三级预防策略(详见图1):

一级预防是条件剥夺。 具体要求:(1)监狱方要管理好药品、刀具、绳索和其他可用于自杀的危险物品;(2)当班警察要严抓清仓检查。特别提醒:有的服刑人员会将床单、衣服撕毁或者用毛巾、腰带、鞋带、塑料包装袋等做成“绳索”自缢。(3)积极治疗自杀危险犯的身体和心理疾病;(4)做好心理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

二级预防是心理干预。 对处于低度至中度自杀风险的服刑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危机干预。 具体做法有:(1)通过专业心理咨询师做心理疏导,引导其讨论当前的感受(否认、生气、内疚、悲痛等),鼓励其讲述痛苦,帮其建立转向积极一面的支撑点,走出丧失性情绪问题[21];(2)管教警察面对面针对性的谈话谈心,让其感受到来自权力场的关心,化解之前的矛盾和错误认知;(3)邀请领域内知名专家教授给这类服刑人员开展“生命教育”的专题讲座。以全新的视角、用知识的魅力,引发服刑人员的共鸣,促其强化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4)监狱方出面解决该服刑人员具体的家庭困难等。 通过体系化的干预工作帮助其走出心理困境,打消自杀念头。

三级预防是控制防护。 控制防护工作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安排在有特殊防护措施的房间中,如墙壁软包、没有悬挂点、没有露在墙外的电线等。 对于情绪失控的服刑人员采取控制性的约束行为。其二,精选与自杀风险高的服刑人员在一起的互监成员和看护成员,他们应具备责任心强、富有爱心、善于沟通等特点,通过朝夕相处,用责任心及时发现自杀危险信号,用关爱和沟通潜移默化地转化其危机心理;其三,管教警察要优选。 对有自杀危险的服刑人员,监区要制定控制防护专门方案, 指定管教警察负责督促落实。 有的监狱还用招投标的方式遴选管教警察实施对有重度自杀风险的服刑人员包教育、 包控制、包转化工作。监狱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系统工程控制防护有着高度自杀风险的服刑人员, 是可以放控住其自杀行为的。

图1 罪犯自杀的三级系统控制

(三)亲情、沟通助力转化

1.用好亲情感化

“利用亲情支持是解决自杀危机的重要举措,也是被广泛采用的经验。 ”[20]监狱方通过动员其亲人通过亲情电话、亲情会见等方式与服刑人员联系,让他们通过亲情感化之路径打开服刑亲人的心结, 并通过针对性的引导、感化,使其重燃生命的意义。 为了达到最佳效果, 监狱警察要将该服刑人员的有关情况提前告知家属, 并对其亲情感化的方式进行专业的引导和点拨。

2.注重多面沟通

倾诉和倾听是沟通的主要形式。 对于有自杀倾向的服刑人员, 可以通过五类人员的联合沟通来逐步转化其不良心理。 具体包括:(1)心理咨询师的专业面谈;(2)同改服刑人员的日常沟通;(3)管教警察的职责沟通;(4)亲人的亲情沟通;(5)社会人士的爱心沟通等。 上述五类人员的沟通应尽可能做到成体系,在心理咨询师的主导下,按照干预计划,分路实施沟通。

中国监狱对于服刑人员自杀防控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总结的经验是宝贵的。为了取得更好的成绩,还需要在激励体系和防控工程设计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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