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联合下的受欺凌者识别研究
——基于PISA2015的思考
2020-06-28刘潇雨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刘潇雨
(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
一、问题的提出
校园欺凌,也称校园霸凌,最早是由挪威学者Dan Olweus提出的。欺凌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攻击性行为,而校园欺凌行为则进一步指学校内发生的欺凌行为。根据Olweus教授的观点,校园欺凌是指一个或一群学生长期重复地用负面行为对待一个或一群学生[2]。校园欺凌一经提出后,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重视。三年一次的PISA是亚太经合组织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被称为教育界的“奥林匹克”。2015年,PISA首次引入校园欺凌,将其作为衡量学生在校学习及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
PISA将校园欺凌界定为三种类型:肢体型(推搡、击打等的身体暴力行为)、言语型(辱骂、讽刺等的语言暴力行为)和关系型(排斥、忽视等的冷暴力行为)。PISA2015从受欺凌者视角设计了三类型对应的六种欺凌行为(图1),并让学生报告过去一年发生这六种行为发生的频率,来评估学生感知的校园欺凌情况。这次测试一共有54个国家和地区参与校园欺凌行为测量,其中包括作为共同体参加的我国北京、上海、江苏和广东四省(市)。基于数据分析,欧美国家受欺凌者比例较高,东北亚国家受欺凌者比例较低,中国四省市受欺凌者比例处于中等水平[3]。然而,即使包括PISA在内的各种关于校园欺凌的研究不断进行着,现今世界范围内中小学校园欺凌行为仍然普遍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18年发布了《校园暴力和欺凌:全球现状和趋势、驱动因素和后果》报告,报告显示全球校园有三分之一的青少年遭受欺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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