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合同中需要注意的经济问题探讨
2020-06-21杜平
南方农业·下旬 2020年3期
摘 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为当前土地的流转奠定了基础,拓展了相应的渠道,并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土地流转可以使得农民得到更多的收益,并使土地的资源能够得到高效利用,更好地适应农村劳动力逐渐减少的现实状况,也为发展农业建设的新型经营主体创造更多更好的机会。土地流转合同中的经济问题关系到农民的经济权益,需要加以注重并不断解决和完善。
关键词 土地流转合同;经济问题;农民经济权益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0.09.054
農村土地的流转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十分关键的阶段。现如今,相关制度的建立如承包权和经营权、收益权三权分立的制度管理办法和土地流转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及互换、转让、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的确立,都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将自己手中闲置不耕作的土地以不同的方式流转给其他农户或者其他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获益。但是,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我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土地流转制度尚未健全,农民土地的问题从古至今都是难以一次性解决的问题,而土地承包合同本身需要的知识基础是农民所缺乏的,这些问题的探讨和解决将有利于农村建设和经济的发展[1]。
1 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是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前提
1)土地流转合同的双方一般是农户和其他农户,或者是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强调并加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是进行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前提,只有加强农民经济权益的保护,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对农民来说才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才可以真正地保障农民在土地使用权的改变之中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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