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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2020-06-08王丹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12期
关键词:绿色发展生态文明

王丹

[提要] 十八大以来,安徽省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 “安徽样板”。本文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三个方面分析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现状,凝练安徽生态文明建设在优化经济结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特色成果,指出安徽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生态文明;安徽样板;绿色发展;特色成果

基金项目:2019年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新时代安徽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及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9CX071);2018年安徽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安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路径解读”(项目编号:2018GZ18018)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3月31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本研究对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和特色成果进行探析,并针对安徽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进一步加快美好安徽建设具有较好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安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现状

(一)生态文明基本内涵。十八大已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要义进行了深刻的解读,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表明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关注的是在持续和快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实现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化,这是我们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理应考虑到的问题,关系到整个人类的共同命运。国内学者主要从理论的角度进行理解和把握,对生态文明的概念、特征和路径进行研究,指出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为基本宗旨,同时指出生态文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也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

(二)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1、经济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提升,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GDP总量连上新台阶,十八大以来,GDP年均增长8.9%,增速快于全国1.9个百分点,居全国第7位、中部第2位。2018年突破3万亿元、达到30,00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02%。人均GDP 2017年突破4万元,2018年达到4.8万元(折合7,21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划分标准,安徽已由低收入水平跃上中等收入水平地区行列。

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新兴工业大省崭露头角。十八大以来,第一、第二产业比重分别下降3.3%、9%,第三产业上升12.3%。2018年安徽三次产业比为8.8∶46.1∶45.1,其中工业化率提高到38.9%。工业向门类齐全、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加工制造业转变,已形成家电、有色、汽车、农副食品、建材、电子信息、化工、通用设备、钢铁等14个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级的产业。尤为突出的是近年来培育发展了以电子信息业为主的一批新兴产业,2018年全省新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29.5%。服务业由以传统的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为主向金融、科技、信息服务为引领的现代服务业转变,2018年金融业、房地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6.9%和6.3%;电子商务、快递业务发展迅猛,近5年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长46.8%。

2、社会发展。(1)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2018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34,393元,十八大以来年均增长8.8%,快于全国0.3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2018年的13,996元,十八大以来年均增长10.2%,快于全国0.5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3%。(2)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不断完善。2018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數分别达1,141.5万人和3,487.8万人。民生兜底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全省42.7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80.6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生态环境保护。2018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增加42.1%,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2018年末森林面积达395.8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8.65%。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

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明显转变。煤炭消费占全部能源消费比重由2010年的83.9%下降到2018年的71%,而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分别由12.4%、1.8%、1.9%提高到16.7%、5.3%和7%。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比上年增长4.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5%。

二、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特色成果

安徽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积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在优化经济结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林长制、新安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改革试点均走在全国前列,取得一定的特色成果。

(一)工业经济规模扩大的同时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近五年来,安徽省工业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下,积极创新发展,企业数量、资产、营业收入总量稳步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装备制造业占比提高。在工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高耗能行业从业人数呈现下降趋势。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量扩大,增速快于全国。2018年末,安徽省共有工业企业11.95万个,比2013年末(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增长56.7%,比全国高13.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9.4%,占全国工业企业数比重为3.5%,比2013年末提高0.3个百分点;资产总计44,480亿元,增长47.6%,比全国高15.2个百分点,年均增长8.1%,占比为3.2%,比2013年末提高0.3个百分点。二是装备制造业占比提升,高耗能行业占比下降。安徽省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持续优化产业结构。2018年末,装备制造业企业数量、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分别为3.83万个、16,232亿元和14,690.9亿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69.6%、66.1%和24.8%,占全部工业企业比重为32.1%、36.5%和34.9%,比2013年分别提高2.4个、4.1个和3个百分点。高耗能产业企业数量、资产总计、营业收入2.04万个、13,847.9亿元和13,369.2亿元,分别增长35.1%、44.5%和12.9%,占比分别为17.1%、31.1%和31.7%,下降2.7个、0.7个和0.3个百分点。

(二)环保工作体现“四新”。一是环保工作呈现“新格局”。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由书记、省长担任“双主任”的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形成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省直部门共同参与、责任分工明确的工作小组,不同小组负责不同的细分领域,从而进行各自的专项领导和引导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能够取得切实的进展。在此基础上,越来越多的省级部门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中,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全面治污取得“新成效”。2019年,安徽大气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同比均有改善。PM2.5年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高水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1.8%,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2天。在打好碧水保卫战中,安徽省采用“无人机航测+人工核查”的方式,对长江干流安徽段沿岸2,329平方公里进行航拍。据统计,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85%,好于年度考核目标5个百分点,达近年来最高水平。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以来,巢湖水质总体稳定,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呈下降趋势。尤其是2019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巢湖全湖水质由Ⅴ类好转为Ⅳ类。三是环保领域改革展现“新亮点”。安徽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制(修)订了《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文件,在相关制度出台之后,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补偿机制也在其引导下得到了切实的发展和推进,并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不仅如此,安徽省还积极探索建立信贷与环境信用评价联动机制,实现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管理效果。四是环境执法监管形成“新特色”。安徽省环保系统通过更加严格的执法力度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并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借助媒体的力量进行警示、整改通报等;对于行为较为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则要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和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印发4批清单1,303个问题,完成整改1,174个,占比90.1%。

(三)跨流域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2011年,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补偿原则,安徽和浙江两省达成了“利益共享 ,责任共担”的共识。同年9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皖浙共同治理水环境,环保部每年组织两省联合监测跨界水质,中央和两省共同出资设立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用于奖励或者补偿。2012年,皖浙两省正式签订协议,为期3年的试点工作开始实施。2014 年底,财政部、环保部和水利部充分肯定了新安江流域 3 年试点绩效评估报告,第一轮试点通过国家验收。2015年6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先期拨付试点资金1.1亿元,开始实施新安江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试点工作。9月,推进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肯定,并将其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标志着试点工作纳入国家顶层设计。10月,中央财政明确从2015年开始, 连续3年支持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12月,在合肥举办的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主要领导座谈会上,新一轮新安江生态补偿合作被列为“十三五”长三角协同发展重点内容之一。2018年10月,皖浙两省签署《关于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 正式开启第三轮新安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各项工作。

2018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宣布将建立覆盖沿江 5 市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到 2019 年底前全面建立沿江市内县(市、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新安江生态补偿的经验已经被推广到安徽省长江经济带。

(四)首创林长制安徽样板。按照习近平把 “好山”、“好水”保护好的指示精神,学习借鉴习近平在福建、浙江主持倡导的林业改革发展经验,2017年3月,安徽率先提出探索建立林长制,2017年9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建立林长制,2017年在合肥、安庆、宣城等地先行试点,2018年在全省推开。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省领导率先垂范下,全省林长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全社会大抓林业、 抓大林业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全省16个市和105个县(市、区)、1,509个乡镇(街道)均比计划提前出台了林长制工作方案,林长组织体系提前实现了全覆盖,全省共设立各级林长52,122名,其中总林长和副总林长542名、市級林长202名、 县级林1,380名、乡镇级林长13,383名、 村级林长36,615名,形成了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级总林长抓督促、区域性林长抓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的工作格局。

两年多来,全省林长制改革蹄疾步稳推开, 取得了初步成效,集中体现在破解“五化”上:初步解决了理念淡化问题,生态意识切实增强;初步解决了职责虚化问题,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初步解决了权能碎化问题,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初步解决了举措泛化问题,精准施策更加到位;初步解决了功能弱化问题,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三、安徽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文化体系尚未健全。从安徽取得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情况来看,已然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与新时期党的号召和要求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全员生态文化意识仍然较为薄弱,仍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健全生态文化体系,通过持续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居民的生态文化意识,扎实推进广大居民的生活方式逐渐升级为具备环保意识的生活方式。

(二)生态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在现行的生态保障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首先,制度保障有所欠缺,有些部门还是各自为政,从而很难形成合力。其次,市场化资金运作机制引入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最后,没有能够很好地利用激励机制,使得各个环节中涉及到的主体工作积极性难以保证。

(三)生态环境问题依旧突出。目前,安徽省存在“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3”,就是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中尚未完成整改的8个问题和2019年警示片披露安徽省的15个问题;“80”,就是《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反映的80多个问题;“N”,就是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各市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等。

(四)区域发展不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实质是要求全省各地区在发展过程中,相互配合,真正发挥出整体协同作用,既可以推动区域发展各自形成特色,也可以使全省发展形成较好的合力。事实上,安徽省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这使得区域协调发展成为了新的难题,也成为了制约生态文明发展的约束条件。

四、持续推进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一)构建全民参与的生态文化体系。(1)建设绿色政府。政府在执政和施政的过程中,需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较高的政治地位,把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2)鼓励企业提高生产工艺,提高节能减排的能力,通过建立各种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参与环境保护过程中,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3)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开设各类培训和宣讲活动,培养公众在环境方面的道德感,从而引导公众自发地加入到保护环境的行列中来;(4)充分发挥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的作用,强化生态文化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和传播;(5)大力发展城市绿色公共交通。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出行活动,并在全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以文明、绿色、低碳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生活模式;(6)引导绿色消费。鼓励居民选择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而不是选择高消耗的消费模式;(7)加强物质奖励。对于在环保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行为,要及时树立榜样和典型,并且進行物质奖励,从而利用激励政策来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完善各类生态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通过相关生态保障制度的完善,从而将各类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将原先管理较为模糊的地带进行明晰化,从而促进全民监督能够更加顺利的实现。对于各类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进行一一登记,并且纳入信息库,减少各类违法占用公共自然资源的现象。并且在环保法的指引下,推出地方性的相关补充条例,从而便于地方性的具体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在具体管理和协调的过程中,需要更加优化资源的具体配置,实现标准上的统一,这一方式的实现也大大减少了管理活动中人力的占用,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其他细化领域。不同的区域之间可以实现信息上的共享和交互,从而互通有无,推动这一工作实现更加高效的开展。三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建议把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在落实具体的考核活动时,对具体的实施主体以及主体的责任进行明确,加强对责任主体的具体行为和结果的监督,根据具体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考核结果可作为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环境保护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一块较为突出的短板,补齐这一短板已然迫在眉睫。具体而言,一是要积极推进水体治理工作,加强河道整治;二是对于空气质量进行更加透明化的管理;三是大力推进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四是投入更多资源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整个环保产业的技术快速更新;五是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四)促进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安徽不同城市有着不同的发展特点,合肥、马鞍山、芜湖、蚌埠等往往工业基础较为扎实,需要在传统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六安、宿州等地则可以更加充分地利用自身在自然和人力资源上的相对优势,在行业的选择上更加青睐于需要这些资源的行业。而黄山、池州等地则更加适合用来发展旅游业,可以推动旅游服务形成较高的知名度,形成旅游集聚效应,从而不同地区各自发挥所长。安徽省各地区需从整体发展的角度思考和统筹,使全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综合性、协调性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俞可平.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4).

[2]陈寿朋.浅析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N].人民日报,2008.1.8.

[3]张明国.技术哲学视阈中的生态文明[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24(10).

[4]赵凌云,夏梁.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三大特征[J].学习与实践,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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