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业时代呼唤能源大法
——专访国务院参事、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徐锭明
2020-06-07
中国石油石化 2020年9期
文/本刊记者 郑 丹

▲无人机拓宽了能源工作者的视野,让安全更有保障。 摄影/胡庆明
13 载磨砺,13 载问道。从2007 年到2020 年,中国的能源大典《能源法》在历史中酝酿、在风雨中沉淀、在改革中发展。
4 月10 日,国家能源局再度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对《能源法》出台的关注度直线提升。
带着对《能源法》的诸多问题,对我国能源发展现在与未来的关注,本刊记者对首批《能源法》起草小组负责人和专家组组长、国务院参事、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徐锭明进行了专访。

▲节能无处不在,新能源用在了寻找传统能源上。摄影/王国章
国之大法
中国石油石化:徐参事,您好!4月10日,我国《能源法》再次发布征求意见稿,不少人认为这部国家能源基本法即将出台。对此,您有何看法?
徐锭明:兵者,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我把它改了——能源者,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能源法》是中国能源行业的大法、能源行业的基本法,是中国能源工业在未来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社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根本指导性法律。
中国石油石化:在您看来,我国《能源法》的核心理念应该是什么?
徐锭明:我国《能源法》的核心理念,就是要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我国的《能源法》应体现时代精神,就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十九大报告讲,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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