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的思考

2020-06-03刘美燕

财会学习 2020年15期
关键词: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

刘美燕

摘要:随着财务集中核算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普及,各单位财务情况的透明度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财务工作效率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财务结算中心的设立也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部门缺乏专业的财务人才,这些业务科室在具体预算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漏洞,报账员与财务结算中心衔接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以期对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的发展和完善起到推动作用。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会计核算有其特殊性。为减少各预算单位在财务方面的人力物力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对预算单位的资金管控,很多地方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集中处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核算中心的成立可以让划拨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避免因领导要求而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极大地减少了财务腐败空间,且有助于各单位财务预算的统筹安排,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避免了各单位财务人员不专业,溯源难的弊病。

一、财务集中核算的含义及运作模式

财务集中核算是指在一个区域或系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以财务结算中心为核心建立的统一账务、预算管理体系,具有监督、服务、统筹安排等多项职能。一般的,财务结算中心对各单位实行分户核算管理,避免账务交叉权责不清的情况发生,但在必要时,也会由结算中心对预算资金进行统筹安排,以理清不同部门之间的资金和权责纠纷,具体实施将以各部門的实际需求以及上级部门要求进行协调和处理。

财务结算中心的人员既有从各单位选拔的原财务人员,也有通过统一考试面试招聘的财务人员,其人事关系将放在新建立的财务结算中心,以避免原单位对财务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产生过多的影响。财务结算中心与预算管理单位分离,财务结算中心具有为预算单位提供财务数据以及建议的权利以及临时统筹安排资金的权利,但不具备安排各单位预算的权利,各预算单位的支出审批权限以及资金所有权权限依然不变。各单位预算审批后由报账员整理单据数据后交由结算中心统一结算报销,相关账目和报表的整理由结算中心统一完成,并由结算中心负责对账和查验。

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与其他单位存在一定的衔接难问题

由于财务结算中心单独设立后与各单位存在一定的空间和信息隔离,财务结算中心与各单位的沟通基本通过部门管理人员和报账员进行,结算中心无法实现与各单位部门全面地沟通交流,在具体业务来往上就必然存在一定的衔接难问题。由于财务结算中心独立后不再能够详细地了解各单位的工作属性和业务特色,也无法具体地掌握各科室资金的实际使用用途,这导致财务结算中心只能以记账的方式管理和核算各单位的资金,而无法对资金数据进行更深入的分析,无法为单位的开源节流提供更清晰的数据支撑。

(二)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容易脱节

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无论是单位的财务管理还是人员配置都与预算编制密切相关。如果预算不合理不严谨不仅会给财政带来较大的压力,对于后续事业单位的工作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由于各单位的财会人才都转岗制财务结算中心,各单位预算的编制由过去单位自身的财务人员负责转为由报账员负责,而又由于各单位报账员的财务相关技能并不扎实,在单位业务科室的要求下往往会出现偏差较大的财务预算申请情况,在这一背景下制定初的预算不仅不符合实际情况,还会被要求重新制作预算而增加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在财务结算中心成立后,虽然其人员具备制定财务预算的素质,但由于预算管理和结算监督需要分离而无法通过要求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预算的制定工作,且财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脱离原单位后必然对原单位的相关业务逐渐生疏,也难以根据单位的实际变化情况制定合适的预算方案。在预算执行方面,由于结算中心仅根据单据进行报销,对于实际预算的执行难以直接跟踪,因此预算执行也可能出现脱节的情况。

(三)固定资产管控难度大,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由于结算中心更多地是处理和核算流动资产,对于单位的固定资产并不能很好地进行核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往往由各单位自行上报,并反映在各单位资产总价值表上,而这些固定资产的购置及核销时常发生在预算计划之外,导致由此产生的来往款项长期无人处理。且结算中心需要处理各个科室间的财务数据,但同时人员又有所不足,难以在工作中有过多的闲暇时间去梳理发生在固定资产上的款项来往,在不过多超出预算的情况下,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核销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相关的往来款项也往往只是挂账而不进行清理。

(四)权责不对等导致出问题易互相推诿

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后,各部门只有报账员不再保有会计人员,而《会计法》又规定单位负责人需对单位会计工作的资料等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负责。这一条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后变得并不合理,原因在于单位负责人不再能够要求会计人员更改部门的会计数据,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数据严格分离情况下依然要求单位负责人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仅不合理也与实际权责不相匹配。尤其是,单据都需要结果结算中心核对审批才能报销的情况下,依然要求单位领导对出问题的款项负责是不合适的。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后,一旦出现财务问题也很容易出现单位负责人与财务结算中心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

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问题的改善对策

(一)加强合作,发挥“报账员”桥梁纽带作用

财务结算中心与各单位衔接的纽带就是报账员,结算中心了解单位实际情况的第一渠道也是报账员,只有报账员将单位预算与结算中心的关系梳理清楚,将实际情况沟通协调好,才能使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与单位的业务进行有序高效地衔接。由于报账员不具备专业的财务技能,在预算制定的细节上报账员不仅要征求单位领导的意见还要征求结算中心财务人员的意见,尽可能提高自身的财务分析能力,提高财务规定和相关法规的知识素养,从而减轻报账员在财务预算制定上的困难。同时,报账员也应向单位内部普及财务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知识,要求相关人员规范填写单据,依法依规办事,使单位的职责能够有序进行。

(二)成立预算及资产管理核查小组

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后,虽然极大地提高了事业单位在财务上的透明度,但单单依靠财务结算中心,无法使得单位预算制定变得合理也无法对相关预算执行进行细致的查验,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也有一定缺失。因此,为弥补财务结算中心工作职能上的不足,有必要额外增设预算及资产管理核查小组,以帮助单位各部门优化预算编制,协调管理固定资产,并对往来款项进行核查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人员在财务上产生的问题。核查小组成员由财务结算中心和相关单位分别指派人员组成,单位指派人员担任联络员的角色负责核查小组与单位的沟通工作,而核算中心指派的成员则负责具体的预算编制、资产管理以及款项核对工作,从而保证单位工作与财务工作能够有效衔接。

(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正确处理责权关系

在《会计法》没有得到修改的情况下,单位领导与财务结算中心的权责关系难以很清晰地界定,但不论怎样,单位领导直接对发生的财务问题负责,因此,加强单位的思想作风建设,减少财务问题出现的概率才是避免出现权责纠纷的最佳途径。首先,应在各单位普及推广财务相关规范和法规,对于违法违规不符合流程的单据应不予审批,对于可能引发争议的权责条款也应尽可能以规章制度形式规定清楚,避免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的情况发生,对于财务暴露的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理清不同部门应该承担的职责,对于无法理清的应上报监管部门进行进一步核查。

参考文献:

[1]周虹.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几点思考[J].现代国企研究,2017 (22):45.

[2]赵海燕.新时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及财务管理问题思考[J].财会学习,2018 (27):110-111.

[3]刘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优化研究——基于财务共享服务的思考[J].财务与金融,2019 (01):40-45.

猜你喜欢

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
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的重点
财务自由这扇门
分析师关注对财务重述的双重作用
分析师关注对财务重述的双重作用
财务风险的对策与探究
浅谈如何提高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后财务风险防控能力
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国有资产管理浅析
财务管理视域下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途径研究
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的难点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以及解决策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