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宽容
2020-05-21时长江刘彦朝
科研课题成果通报 2020年4期
时长江 刘彦朝
[摘 要] 教育宽容就是对教育及教育过程中的人与事给予一定限度的包容。教育宽容以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及文化论为依据,既包括对教育的宽容,也包括对教师的宽容和对学生的宽容。教育宽容具有一定的限度并遵循一定的原则。从宽容的主体出发,教育宽容的原则是合理双赢;从宽容的客体出发,教育宽容的原则是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关键词] 宽容 教育宽容 教师 学生 限度
宽容是人类社会走向进步和繁荣的必由之路,是一种建立在对人与世界的多样性、真理的相对性与个体的真实性自觉意识基础上的理性和明智的生活态度、行为方式及人生观。具体讲,宽容意味着对世界差异性存在的认可,意味着对价值多元主体的承认、尊重和平等看待,意味着对不同事物个性化的客观理解,意味着对非主流的、不守成规的观念行为的容忍,以及对挑战甚至反对自己的观点的容忍。宽容的本质表现为一种人生态度,表现为对他人存在或权利的一种尊重。
一、教育宽容的本质
宽容精神是启蒙运动以来西方思想的精髓之一。《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宽容,容许别人有行动和判断的自由,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①。国内学界对宽容的概念也进行了多个层面的研究,如《辞海》将宽容界定为“宽恕,能容人”。也有学者则认为:“所谓宽容,就其实质而言,就是对待异己的观念和信仰持公正、理智的态度,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容许别人自由地行动和独立思想”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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