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比较静态分析视角的集资诈骗犯罪分析
2020-05-21于佳
时代金融 2020年11期
于佳



摘要:集资诈骗罪涉案金额大、受害对象多、波及范围广,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本文从经济学角度,运用比较静态分析和弹性分析的方法,研究影响行为人实施集资诈骗犯罪的因素并比较各因素之间的作用大小。研究结果表明,社会公众的警惕性、提高犯罪抓获成功率、适当增加量刑、提高潜在行为人的时间机会成本能够降低集资诈骗犯罪;同等条件下,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要优于提高潜在行为人的机会成本,提高既遂抓获概率要优于提高既遂刑罚。
关键词:集资诈骗犯罪 经济学 比较静态分析
一、引言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涉案金额大、受害对象多、波及范围广,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集资诈骗行为人在犯罪前筹划周密、不属于冲动犯罪,因此行为人在经济学中的理性人、稳定偏好等假定更加强烈,用经济学方法来分析和理解集资诈骗犯罪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目前应用经济分析方法来进行集资诈骗罪的相关研究并不多。本文通过建立经济模型,应用比较静态分析方法,对集资诈骗犯罪行为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二、理论框架
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于1968年发表《论犯罪与刑罚的经济学》,首次用经济分析方法来研究犯罪行为,通过建立经济模型研究如何针对犯罪制定刑事对策能够使社会总损失最小,开启了西方经济学家将经济学应用于司法领域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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