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适用劳动合同法律适用规则之实证研究
2020-05-21赵运成
赵运成
一、问题、样本和方法
一般而言,劳动合同纠纷的冲突法解决方法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专门制定劳动合同冲突规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第43条①《法律适用法》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瑞士1987年《关于国际私法的联邦法》第115条、斯洛文尼亚1999年《关于国际私法与诉讼的法律》第21条、卡塔尔2004年《民法典》第28条、保加利亚2005年《关于国际私法的法典》第96条、土耳其2007年《关于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的第5178 号法令》第27条。第二类是将劳动合同视为一般合同而援引一般合同的冲突规则。例如,俄罗斯、美国等。第三类是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的方式确立统一的劳动合同法律冲突规范。例如,1971年国际法协会制定但未生效的《劳动冲突法》对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①ILA,Conflicts of Laws in the Field of Labor Law,Article 3.,1980年《罗马公约》第6条规定的雇佣合同法律适用规则②See Franco Ferrari & Stefan Leible,RomeⅠ Regulation: The Law Applicable to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in Europe 174 ( European Law Publishers 2009).,2008年《罗马条例I》第8条规定的个人雇佣合同法律适用规则③EC,The Convention on the Law Applicable to Contractual Obligations,Article 8.。
我国学者对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多视角的理论探讨。④从劳动法视角的探讨,参见李凤琴:《涉外劳动争议中中国劳动法律规范的适用》,《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 期,第131-136 页;孙国平:《我国海外劳工法律保护之检视》,《时代法学》2013年第2 期,第57-68 页;单海玲:《我国涉外劳动法律规范的弊端与矫正》,《法学》2012年第4 期,第95-106 页等。从海商法视角的探讨,参见吴蔚波:《国际劳务派遣中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年第2 期,第78-85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