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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民生幸福的制度体系基石

2020-05-20李宝会

唯实 2020年3期
关键词:民生江苏全省

李宝会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制度体系的基石作用,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民生事业显著改善,谱写了“百姓富”的崭新篇章。

幼有所育:呵护好祖国的花朵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幼有所育”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的未来。江苏把“幼有所育”摆在突出位置,注重提供优质资源,改善基础硬件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热切期待。一是幼教及老师群体规模明显扩大。2018年,江苏省共有幼儿园7222所,在园幼儿数255.6万人,教职工26.5万人,分别是1950年的8.6倍、53.3倍和132.5倍,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全面贯彻落实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入园难”得到缓解,2018年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提高到9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7%,优质幼儿园覆盖率为89%。二是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加强。2018年,全省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个,救助未成年人1250人次,成为未成年人温暖的港湾。三是孤残儿童得到有效保护。2018年,开展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有292个,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达22715人,比2017年增加1442人;孤儿家庭收养人数为1550人,孤儿家庭收养率达16.1%。

学有所教:筑牢民生幸福之基

教育是民生之基,涉及千家万户。江苏始终坚守教育强省战略不动摇,启动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一是基础教育地基巩固。江苏省是全国率先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省份,1996年完成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任务。当年,全省小学在校生巩固率已达100%,初中在校生巩固率超过98%,高中级阶段毛入学率超過90%。二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新中国成立之时,江苏仅有普通高等学校15所,在校生不足万人。高考制度的恢复极大提振了人民接受高等教育的热诚,1978—2018年四十年间,全省高校数量增加107所,达142所;招生数增加16.3倍,达55.83万人;在校生增加29.5倍,达180.6万人。江苏的高等学校数、在校生人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都位居全国第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8%,比全国高10个百分点,进入国际公认的大众化阶段。三是素质教育结出硕果。2018年江苏省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创建国家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2个,满天星训练营3个,特色学校327所。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建成9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69所省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总数位列全国第一。

劳有所得:构筑民生幸福核心

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乃民生之源。江苏把稳就业增收入、让百姓有更多获得感作为民生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落实《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居民收入持续攀升。一是就业的规模更大。1978—2018年,全省从业人数由2777.7万人激增到2018年的4750.9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数结构由69.7:19.6:10.7调整为16.1:42.8:41.1,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超过75%。创业主体蓬勃发展,2018年末全省登记个体工商户590.1万户、私营企业281.8万户,成为拉动就业的新引擎。二是人民的口袋更鼓。1951—2018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72.9倍,达4720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92.8倍,达20845.1元。居民收入的增加直接带动了消费支出,居民更敢花钱。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元,是1978年的105.7倍;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是1978年的117.6倍。三是人民的生活品质更高。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6.1%、26.2%,进入国际标准意义上的富足区间,居民有更多财力购买高档消费品,新能源汽车等新型高档家用品渐成居民新宠。

病有所医:铺就百姓幸福康庄大道

健康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要件。江苏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一是卫生机构和技术人员拥有数量人均水平全国前列。2018年,全省共有医院185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7个,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超过23万人,注册护士突破26万人。从强度指标看,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3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数6.1张;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3.7个,领先全国。二是公共卫生服务日臻完善。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65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已经实现各村医疗点全覆盖。累计为适龄儿童免费预防接种2028万针次,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三是“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推进。全省98%的县(市、区)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300多万份,40个县(市、区)向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四是人口健康状况普遍改善。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2018年全省8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国家复审,新建成8个省级达标区。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4.37%。人均预期寿命明显提高,2018年达76.63岁,比1982年提高7.13岁,居全国第五位。

老有所养:编织民生幸福保障网

江苏是全国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省份,老有所养显得尤为重要。江苏既重视基本养老服务,也重视高标准的养老服务,着力提供差别化的养老设施,推动“老有所养”到“老有优养”的转变,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稳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围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两项制度合并,我省精心谋划,整体推进,在全国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路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机制不断健全,实现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跨制度转移时养老保障权益的累加计算,切实保障了城乡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二是参保比例总体较高。2018年末,全省城乡基本养老参保人数5538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72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67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77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69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68.8%、95.9%、20.8%、22%和21%。三是养老事业快速发展。2018年底,全省各类养老床位达到6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7.4张,居全国领先水平。2013—2018年,体现高端养老需求的护理型养老床位增加17.2万张。养老便利化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已有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7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万家,社区老年人助餐点8094家,较好满足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要。

住有所居:夯实民生事业之本

居者有其屋,是老百姓朴素的安居愿望。江苏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租购并举政策,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居民住有所居梦想逐步成真。一是住房面积大幅增加。1978—2018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41.2平方米,达46.9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大幅增加46.7平方米,达56.4平方米。二是保障性住房超额完成目标。2011—2018年省级财政累计拨付保障性住房专项引导资金约50亿元,全面落实了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住房保障政策。2018年,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5.62万套、基本建成23.90万套,分别为年度任务的119.15%、140.61%,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3420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1.54%,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共发放2.3万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9.1%。三是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容。江苏高度关注重点群体的住房保障,率先由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面,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末,已保障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达7.5万余人,全国领先。

弱有所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帮扶弱势群体是一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江苏强化兜底保障,加快推进“温情救助”改革,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救助投入和标准提升。2013—2018年,全省累计投入救助资金近550亿元,实施医疗救助2067万人次、临时救助225万人次。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低保对象88.4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8%、11%。2012—2018年,全省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城市由433元/月增至685元/月,农村由359元/月增至670元/月,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城市由5364元/年增至17768元/年、农村由4356元/年增至10900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9元。二是高龄、失能老人等特殊群体保障能力增强。全省121.76万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获得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孤儿集中养育标准每人每月2158元,分散供养标准1470元。在全国率先配套出台慈善地方性法规,苏州、南京、无锡等设区市连续五届领跑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百强榜。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向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保险补贴、护理补贴制度,率先实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除学费及向高中和高等教育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率先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免费康复训练从贫困家庭扩大到全省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健全按比例安排就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2018年全省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45.2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9.1万人,集中就业4.3万人,个体就业1841人,公益性岗位就业3.95万人,辅助性就业9080人,灵活就业(含社区、居家就业)15.3万人,从事农业种养加11.5万人。2018年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14.7万名,62万困难残疾人,47.4万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或护理补贴。

天下顺治在于民富,天下和静在于民乐。江苏必须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作为民生建设的重点,扎实推进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建设的满意度,在民生改善上做到率先发展,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增添民生事业的靓丽色彩!

(作者单位:江苏省统计局)

责任编辑:张蔚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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