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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台前:建立多项机制 打赢一场战“疫”

2020-05-19田源杨鹏管亚奇

方圆 2020年4期
关键词:台前县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

田源 杨鹏 管亚奇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法院、台前县检察院、台前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台前县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疫情案件快速办理的工作意见》,建立了多项机制。

一是信息實时通报机制。建立公、检、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实时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公安机关应当在立案侦查当日通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二是提前介入机制。对于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及时商请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人民检察院应在2日内指定专人或组织专班介入开展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全面搜集、固定证据。三是线索移送机制。加大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线索的关注、排查、移交及反馈。四是案件会商机制。在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中,对于事实认定、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存在争议的,要及时启动公检法会商机制。五是快速办理机制。应对涉疫情刑事案件建立专办机制,成立专业化办案组,办案中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六是宣传协同机制。要加强对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宣传和引导。七是利用网络科技化协同办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执法办案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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