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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施策消除土地弃耕现象(2020.4.29 农民日报)

2020-05-13

三农资讯半月报 2020年8期

近期,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强调不得弃耕抛荒。这是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各地积极加强粮食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一些地方政府在采取改善基础设施、推进土地流转等常规治理方式之外,还作出了惩罚性规定。农村土地抛荒问题成因为何?治理的难点和关键何在?要想弄清这些问题,需要深入分析土地抛荒的内在逻辑。

土地抛荒分为季节性抛荒和全年抛荒,地方政府侧重解决的是后一种类型的问题。主要有两种地区容易产生全年土地抛荒问题。一是土地生产率很低的高山山区,这类地区自然条件差、土地贫瘠、地块细碎、难以实现机械化耕作,土地效益较差。这些地区往往被纳入国家生态保护和退耕还林的范围中,只有小部分地区国家相关政策还没有覆盖到,农民种地积极性又不高,土地就抛荒了。二是低山山区和丘陵地区,这种地区自然条件不差,也可以实现机械化耕作。这些地区的农业效益并不低,即便小农户因为土地规模小而效益不高,也可以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耕种,本不至于产生抛荒问题。土地适合耕种地区产生土地抛荒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土地细碎化和基础设施不配套,导致土地无法耕种。低山山区和丘陵地区的土地非常细碎,一户农民往往有十几、二十几块土地。因为地形复杂,此类地区修建机耕道、渠道等基础设施的成本较高,农民进行机械化操作、水利灌溉、农产品运输等比较费力,在农业效益日益降低的情况下,农民更加愿意外出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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