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三全育人”视阈下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影响因素研究

2020-05-08周彩云刘春阳温心馨毛诗雅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20年4期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助育人三全育人

周彩云 刘春阳 温心馨 毛诗雅

摘 要:新形势下,资助育人质量提升工作面临着新任务和新要求。国家助学贷款既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扶贫工程,也是高校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教育公平、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助学贷款绩效管理既要考虑教育扶贫成效,也要考虑资助育人效果。基于“三全育人”格局,以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选取了精准贷款、资助效率、学生人力资本发展等作为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以促进高校资助效果评价体系建设,健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国家助学贷款模式日臻成熟,对维护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项重大的教育扶贫工程,每年国家投入巨大,“2018年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25.54亿元,比2017年增加41.34亿元,增幅14.55%,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5.93%,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8.30%,是高校资助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1]2018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因此,本文从高校“三全育人”的视阈下,探索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的影响因素,发挥绩效评价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

“三全育人”视阈下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的重要意义

1.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是检验我国教育脱贫攻坚成效的有力途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信用发放、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的原则,相较其他资助政策受众面更广 、帮扶力度更大。2019年3月,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联合发布的《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要求国家助学贷款简化认定程序,提高办理效率,不设贷款规模和贷款人数上限,实现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各类高校贫困学生全覆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作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的重要内容,借助助学贷款覆盖范围、发放人次、发放金额、违约率等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检验脱贫成效和国家教育扶贫成效等。

2.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必然要求。《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明确中国将逐渐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将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助学贷款制度自2000年实施以来,国家投入逐年增加。2016年,全国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63.21亿元;2017年,全国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84.20亿元;2018年,全国发放国家助学贷款金额325.54亿元。因此,对国家助学贷款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必然要求,通过绩效管理,推动包含助学贷款在内的教育扶贫资金聚力增效,进一步促进教育扶贫供给质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3.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的重要方面。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是全方位的、动态的,在“三全育人”视阈下,兼顾机会公平和质量公平,全面、动态地建立评价体系,对引导、实现、评价、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助学贷款在解决教育机会平等的问题后,高校资助工作蕴含的教育功能的本质,即促进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充分、自由、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逐渐凸显,由保证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平”转向追求“质量公平”成为必然。同时,确立“质量公平”的工作目标,必然引导和促使高校育人,尤其是资助育人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2]

“三全育人”视阈下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影響因素选取的原则

“三全育人”贯穿学校育人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一体化育人合力。效果评价是为了推动国家教育扶贫政策与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扶贫”的无缝对接,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政策红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发展资源;另一方面,要强化一体化,加强绩效导向,注重教育对贫困地区减贫事业的“反哺”作用,强调资助育人工作实效。因此,影响因素的选取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目标导向性原则。围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设置的核心目标,以精准识别贷款对象为基础,综合贷款投放对象、投放金额、投放效益等,以提升贷款学生的人力资本发展为目标导向选取影响因素。

2.可操作性原则。针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设立宗旨,既要考虑影响因素需要的标准、数据获取是否方便,实施和运用途径及其可行性;也要考虑便于评估的可操作性和过程的可重复验证,考虑指标内容是否能够和评估目标吻合,满足评估目的需要。

3.科学性原则。首先,影响因素既要结合国家脱贫攻坚任务,又要对接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其次,影响因素要使绩效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并能够促进国家助学贷款质量的提升。最后,影响因素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既考虑目标群体的独特性又兼顾其长远发展。

“三全育人”视阈下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的基本指标及影响因素

1.资助效果评价的基本指标。国家助学贷款解决的是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教育公平问题。但是,对贫困的定义学术界始终没有达成共识,目前执行的国际贫困标准是以收入为衡量标准的。随着社会的进步,收入标准已不能完全界定贫困,学者对贫困展开了多视角研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提出的“可行能力理论”,他认为,识别贫困最普通的做法是确定一个“基本”或“最低生活必需品”集合,把缺乏满足这些基本需求的能力作为贫困的检验标准,其包含社会参与能力、收入创造能力与机会获取能力的缺失等。[3]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据此,助学贷款的效果评价,应该以国家助学贷款是否满足了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为基本指标。

2.“三全育人”视阈下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评价影响因素。一是精准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扶贫绩效的逻辑起点是贫困识别,这是“精准贷款”的前提;否则,必然影响贷款资源的配置结构、配置偏好,进而影响助学贷款扶贫的整体绩效。第一,精准识别。精准识别既是解决精确配置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资金的要求,也是实施精准贷款过程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主要涉及对贫困家庭的认定和认定流程的规范化两个维度。要提高精准识别,就要确立严格的对象认定标准,要考虑家庭收入、家庭被抚养人情况、其他家庭致困因素等。以收入为基础的识别指标具有标准统一、易识别、可操作的优势。但是,在目前收入来源渠道多样化的现实下,经济收入已经呈现出了难以核实和不稳定性的特征,收入也不是唯一的致贫因素。所以,在精准识别上,应该全面考虑申请对象基于医疗、教育或者临时性突发事件等致贫因素。第二,认定流程。2019年5月,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17—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相关条款作出修订,要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无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高中毕业学校或原毕业高校审核盖章。因此,在认定流程上必须把动态跟踪管理机制纳入考核指标,密切跟踪持续贫困的学生、已脱贫的学生、已脱贫又返贫的学生,确保贷款资源的精准配置。二是需求精准。学生是申请校园地贷款还是生源地贷款,是选择申请还是不申请,都应该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目前,高校助学贷款已经形成了“生源地为主、校园地为辅”,即以政策性为主、商业性为辅的国家助学贷款模式。校园地和生源地这两种国家助学贷款在贷款贴息、还款期限、还款额度和风险补偿机制等方面差别不大,但其在业务流程、申请机构、还款人、贷款发放机构等方面稍有差别。同时,高校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申请助学贷款,大致原因包括:不了解政策;认为申请贷款和还贷程序比较繁琐;不想背负还贷压力等。因此,国家助学贷款在落实需求精准的同时,需要做好引导和宣传工作。三是资助效率。[4]国家助学贷款是利用金融手段来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完成学业,因此对其资助效果的评价必须考量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投放所产生的资助效率问题。第一,国家助学贷款的获得效率,即考察在同一时间节点上相对于奖助学金及其他收入,学生获得的金额多少、时间快慢、难易程度、获得的可持续性等。第二,国家助学贷款的配置比,本着“应贷尽贷”的原则,其配置效率考虑的是获批贷款的学生数占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比重高低,比重越高,反映其资源配置率越高,其有效利用率越高,反之越低。第三,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标准的了解及评价,即考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及学生对该项制度的了解程度及其评价。对贷款政策的了解程度是做出客观评价的基础。因此,在了解程度与评价结果呈现正相关关系时,相应也体现了高资助效率。四是人力资本发展。作为教育扶贫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在缓解学生经济压力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着眼贫困学生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提高受助者的可行能力,助其脱贫反哺家庭和社会。随着国家脱贫战略的转变,国家助学贷款应该发展成为以提升能力为核心,注重提高受助者的生存质量和发展质量的教育脱贫政策。基于“三全育人”的實际要求和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情况,其人力资本投资回报至少要包括学生学业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就业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等。五是其他因素。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同时助学贷款直接受益人是学生个人及其家庭。因此,诚信教育评价和感恩教育评价必须纳入资助效果评价体系中,尤其是对于诚信教育评价,要将教育内容、教育渠道、教育形式以及诚信信息平台、还款率等指标都纳入评估体系。同时,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化管理绩效也是国家助学贷款效果性评价的重要因素,建立贷款学生信息系统,加强其信息跟踪,确保其如期按额还款,从而保障国家助学贷款资源配置的精准化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但笔者认为,国家助学贷款作为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的一部分,其评价结果不能全面检验高校资助育人成效,必须与国家、学校、社会等其他资助政策配套实施、共同发力才能健全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全面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2018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发布,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落地—全国受资助学生达1.35亿人次[EB/OL].(2019-03-01)[2019-09-12].http://www.moe.gov.cn/fbh/live/2019/50353/mtbd/201903/t20190301_371788.html.

[2]李栓久.高校资助工作目标的嬗变:从“机会公平”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公平”[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3(3):220.

[3]马文峰.可行能力视野下我国精准扶贫的新思路[J].西北民族研究,2017(4):232.

[4]苏宇.国家助学贷款绩效评价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2018(11):70-71.

{作者单位:周彩云、毛诗雅,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刘春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温心馨,成都大学}

[责任编辑:翟 迪]

猜你喜欢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助育人三全育人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探析
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精准扶贫”视角下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
高职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制约因素浅论
基于网络舆论环境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基于“三全育人”的高校工科专业优良学风途径研究
“三全育人”视角下高校教师课外育人长效机制探析
微博舆情对高校思政工作的影响分析
新媒体语境下高校思政工作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