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监督转型事中监督
2020-05-07吴国英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15期
吴国英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有经济的微觀载体,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但是由于国有企业自身特殊性,其内部结构是典型的两权分离,经营者与出资人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不一致性,因此,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尤显重要。监督机制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所有外部监督都是事后监督,事后监督是百多年经济监督的陈旧模式,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掌握的信息不真实、不及时。这种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利益冲突更多地需要依靠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来调整。
改革开放40年多来,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很快但同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高管腐败、资产流失和效益不佳等方面。究其原因有两点: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各种监督都在事后不是事中,而由此引发的代理人道德风险和败德行为。针对此问题,柴美群著写并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有企业外部的事中监督研究》一书,提出了强化内部监督的主要举措,并从事后监督转型事中监督的视角进行了研究探索。
在本书中,作者针对现行企业外部经济监督都在事后的现状,创造性地开发出“九一十五”方案,通过深化“九一十五”方案实现信息对称。由于事中监督的基础是信息的真实和对称,藉以可将事后监督转型为事中监督,实现监督质变,提高监督有效性。为遏制国企高管腐败和资产流失、构建委托代理之间的双赢关系、改变国有企业所有者监管虚位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