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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妇女用药咨询解析及安全用药法则的建立*

2020-04-29贾存德

中国药业 2020年8期
关键词:孕早期药师咨询

岳 洋,许 芾,贾存德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产科,广东 深圳 518110)

妊娠期用药不仅关系到母体,还关系到胎儿的健康,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妊娠期用药严重不合理会导致胎儿畸形[1-2]。妊娠期妇女由于生理期的特殊性,其所患疾病与妊娠用药既可能有关也可能无关[3-4]。因此在妊娠期间全面提供药物咨询,指导其安全合理用药十分重要。我院为综合性医院,每年接受孕期检查和生产的孕妇约1 万名,2013 年建立药物咨询室为孕龄及妊娠期妇女提供用药咨询,积累了丰富的妊娠期用药数据,进行归纳、分析及总结,制订了提前(Advance)、避免(Avoid)、获得(Acquire)、保障(Assure)的用药法则(即4A 法则),更好地为孕龄及妊娠期妇女用药提供指导。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收集2018 年7 月至2019 年1 月在医院药物咨询室进行用药咨询的2 439 例妊娠期妇女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孕周、用药时间、问题和所用药物等。纳入孕妇年龄22 ~39 岁,平均(27.21±4.39)岁;22 ~35 岁1 867 例,>35 ~39 岁572 例。

1.2 方法

按妊娠期妇女用药时间分为孕前期、孕早期(0 ~2周)、孕早期(3 ~12 周)、孕中期(13 ~28 周)及孕晚期(29 ~42 周);按咨询问题涉及药品分为11 类,分别为营养类(调节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药,维生素类,钙剂及铁剂等),性激素类(孕激素、雌激素),中成药类(清热药、调经药及保胎药),感冒药(复方感冒西药及解热镇痛抗炎药),降糖药(胰岛素和对血糖有影响的其他药),甲状腺激素类(抗甲状腺药和甲状腺激素类药),避孕药,消化系统用药,外用药,抗精神病药及抗变态反应药。按妊娠期妇女咨询问题类型共分为4 类,A 类,咨询已服药对胎儿是否有影响;B 类,咨询能否服用准备服用的某种药物;C 类,不知能否用药,请药师推荐指导;D 类,其他。对每个时期的问题占比进行统计与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及咨询心得总结出妊娠期妇女安全用药法则。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Excel 2013 表格汇总数据并分析。

2 结果

2.1 妊娠期用药时间

孕早期(0 ~12 周)妇女咨询用药问题最多(75.15%),其中孕早期(0 ~2 周)咨询问题数超过孕妇咨询用药总数的1/2。详见表1。

表1 妊娠期用药时间及构成比(n =2 439)

2.2 所咨询问题涉及药品分类

营养类(如维生素、微量元素、钙剂、铁剂)在孕早期(0 ~12 周)、孕中期及孕晚期均咨询次数较多,性激素类、甲状腺激素类、避孕药在孕前期咨询次数较多,中成药、感冒药、避孕药、外用药及性激素类在孕早期(0 ~12 周)妇女咨询次数较多,降糖、降压药在孕中期咨询次数较多,泌尿、消化系统用药在孕晚期咨询次数较多,抗精神病药及抗变态反应药仅少数特殊情况的妊娠期妇女咨询。详见表2。

表2 咨询问题涉及药品分类[例(%),n =2 439]

2.3 咨询问题类型

孕前期主要集中在C 类,孕早期(0 ~2 周)主要集中在A 类,其余孕期均主要集中在B 类。详见表3。

表3 咨询问题类型分布[例(%)]

2.4 法则建立

综合分析表1 至表3 结果,按解析情况及咨询心得总结妊娠期妇女用药规律:孕前期咨询数最少,问题以避孕药、甲状腺激素类、性激素类药为主,多集中在“不知道能不能用药,请药师推荐指导”,故此期(advance)需提前建立安全用药预防意识,并关注自身疾病影响;孕早期(0 ~2 周)咨询数最多,问题涉及药品以中成药、感冒药、避孕药、外用药及性激素类为主,多集中在“已经服用的药物对胎儿是否有影响”,故此时期(avoid)需避免孕妇未咨询而自行流产;孕早期(3 ~12 周)问题集中在“能否服用准备服用的某种药物”,此期(acquire)孕妇希望获得专业人士的指导;孕中期、孕晚期(assure)问题均集中在“能否服用准备服用的某种药物”,这一时期的孕妇已在医院建立了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因此,提前(advance)、避免(avoid)、获得(acquire)、保障(assure)的“4A 法则”可作为妊娠期妇女安全用药法则。

3 讨论

妊娠期是一个特殊时期,此时用药对母胎均有影响,在妊娠期不可能禁用所有药物,因此妊娠期用药咨询十分重要[5]。通过加强孕前健康教育,夫妻双方可了解孕前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有计划且在最佳健康状态下妊娠,避免孕期误服或错服药物,减少胎儿因药物而出现的危害,进一步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率[6]。同时,临床药师可开展药学服务,通过药学专业知识指导不同妊娠期妇女安全合理用药[7]。

本研究结果显示,孕早期(0 ~2 周)的用药问题最多,问题涉及药品以中成药、感冒药、避孕药、外用药及性激素类药为主,多集中在“咨询已服药对胎儿是否有影响”。其原因可能为有些妇女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怀孕,当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如感冒)时会自行使用药物;有的妇女属意外妊娠,有服用避孕药史,担心药物会对胎儿产生影响;有些孕妇还会有流产想法。这一时期,临床药师可详细告知,受孕后2 周内,孕卵着床前后,药物对胚胎的影响分为两种,一是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二是胚胎无异常继续发育[8-9]。如孕妇服用了异维A 酸、利巴韦林等,则建议终止妊娠;如服用左氧氟沙星类药物,不会影响孕卵,则可继续妊娠。因此孕早期(0 ~2 周)属相对安全期,临床药师会根据药物性质决定是否继续妊娠,避免孕妇盲目做出不当决定。孕早期(3 ~12 周)的用药问题多集中在“咨询能否服用准备服用的某种药物”。胎儿在这一时期发育十分重要,孕妇已具备较强的安全用药意识,该时期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并迅速发育,心脏、脑最先开始分化发育,之后是眼、四肢等发育;该时期也是药物的致畸期,药物的毒性对组织细胞正常分化有干扰作用,均可导致胎儿组织或器官发生畸形[10-11]。对于这一时期前来咨询的孕妇,已知自己怀孕因身体不适(如过敏),想获得专业人士的帮助,药师应根据药物特点和专业知识给予指导,如咨询保胎药(性激素)、中成药、外用抗菌药等。孕中、晚期咨询的问题多集中在“能否服用准备服用的某种药物”,说明孕妇安全用药知识更强烈,孕妇能在围生期保障体系下安全用药。这一阶段咨询问题相对孕早期较少,但由于妊娠并发症的发生,使孕妇增加了对降糖药、降压药、泌尿系统、消化系统等的咨询,临床药师可依据专业知识指导其合理、安全用药[12-13]。

本研究中妊娠期用药问题咨询量排名前三的药品依次为营养类、中成药类及降糖类药,说明为了保证胎儿有充足营养发育,整个孕期均需补充营养剂,如叶酸、维生素类、钙剂、铁剂等;中成药用于保胎和治疗上呼吸道感染,临床使用较安全;而超过90%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无相关用药经验,需咨询降糖药的用法用量等相关问题。

综上所述,不同阶段妊娠期妇女所咨询的药物分类、问题类型有差异,临床药师需按照各时期特点提供安全用药指导,同时根据问题解析建立的“4A 法则”可提高妊娠期妇女的安全用药意识,避免药物的不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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