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能力
2020-04-21张超汉刘静
环球时报 2020-04-21
张超汉 刘静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强化国际法研究与运用能力,已成为我们通过法治方式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题中之义,也是有效应对当前及今后各类国际挑战和妥善处理各类涉外法律纠纷的必然要求。
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我们在启动改革开放的同时就明确“要加大对国际法的研究”。相关机构和学者响应号召,创办国际法专业、成立国际法研究所、重建法律系、翻译西方国际关系经典著作、编写教科书以及出版国际法专题著作,为我国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和实践提供了理论基础。但时至今日,我国涉外法治领域仍面临涉外法治资源分散、法治人才数量和素质不足等问题。为服务于我国对外交往需求,推动新型国际关系建设,亟需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国际法学科建设,改革涉外考试机制和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提升国际法的运用能力。
首先,需要继续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国际法学科建设。在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应结合近年来遇到的各类涉华诉讼案件,细致分析原委和应对经验,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国涉外法治体系。据此还可及早制定“对外关系法”等一批涉外法律,并将“对外关系法”设为同民法、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等“并驾齐驱”的独立部门法。
在国际法学科建设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可尽快修订学科目录,在法学门类下设置法学(以国内法为主)和国际法学两个一级学科,改变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合并为一个二级学科的“大杂烩”做法,提升国际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供理论与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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