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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击新冠肺炎中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几点思考

2020-04-20刘萍萍

价值工程 2020年9期
关键词:公共卫生危机新冠

摘要:政府在抗击新冠肺炎中把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发布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的指导原则、心理援助热线指南、公众心理自助与疏导指南,明确不同的目标人群的干预措施实施分级干预。新冠肺炎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新冠肺炎危机干预的措施,从组织体制、人力资源和干预体系三方面梳理我国在面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Abstract: The government incorporated psychological crisis intervention into the overall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the fight against COVID-19, issued guidelines for emergency psychological crisis intervention, psychological assistance hotlines guidelines, guidelines for public psychological self-help and counselling, and identified interventions for different target groups to implement hierarchical interventions. COVID-19 is a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risis intervention measures for COVID-19, and sorts out the focus of psychological crisis intervention in China in the face of major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from three aspects: organizational system, human resources and intervention system.

關键词:新冠肺炎;COVID-19;心理危机干预

Key words: 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psychological crisis intervention

中图分类号:R3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20)09-0001-02

0  引言

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生多例在华南海鲜市场有暴露史的不明原因肺炎,这是由一种尚未发现的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呼吸道急性传染病,世卫组织命名这种病毒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 novel coronavirus,2019-nCoV),由2019-nCoV的感染引起的肺炎,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COVID-19)。因春运导致人口的快速流动,COVID-19病情迅速蔓延,国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截止2月21日24时,国家卫健委报告全国共累计确诊76288人,累计死亡2345人,全国已派出3.2万余名医务人员支援湖北抗击COVID-19疫情。

1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心理危机干预概述

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COVID-19疫情的爆发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03年SARS过后政府颁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明确:常由于不明确的发病原因、不易控、高传染性、复杂性等特点引起大众恐慌,严重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1]。COVID-19依然按照生物引发、心理反应、社会结果的分步发展模型,防控一种病毒引起的传染病疫情不再是单一的解决医学问题,由疫情引起大众恐慌、焦虑、无助、担忧等情绪会被不断发酵,如不及时干预会产生心理、躯体和行为的各种应激反应甚至导致精神障碍的发生[2]。及时、适合的心理危机干预可以帮助大众调节情绪、重建认知、矫正行为,积极心态,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国家在2006年颁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针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开展疫情知识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要求。

1.2 心理危机干预

危机是指一个难以忍耐的事件或处境,这种事件或处境远远超过一个人的应对能力和应对机制[3]。心理危机干预是运用心理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及时适当有效地对处于危机中的人或群体进行援助和干预,使之积极应对、平衡心态。

我国的心理危机干预始于1994年克拉玛依市的火灾,事件过后由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对幸存者及遇难者家属开展了短期的干预。2002年大连市空难,是我国首次在灾后24小时之内进行现场的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在2002年4月发布《中国精神卫生工作2002-2010年工作规划》把灾难中的政府职责纳入了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的内容。2003年SARS后,心理危机干预的重要意义和实际作用渐渐被社会所发现和认识。在2004年杭州成立了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成为了第一例政府为主组织成立的专业机构。《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行动方案》在2007发布了第一个正式的心理危机干预行动方案[3-4]。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调集大量的心理学专家奔赴灾区,这次事件是我国心理危机干预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在心理危机干预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开始深入思考心理危机干预热情有余而专业不足的现状。政府首次对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分级分类开展是在2008年颁布的《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

2  抗击COVID-19中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措施

COVID-19疫情属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被纳入疫情防控的整体中,并分别从组织领导、基本原则、分级别的干预方案、队伍的组建以及具体的工作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实施要求;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对热线咨询员、热线管理、督导、伦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充分发挥热线方便快捷、不受空间限制等优势开展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各地卫生行政机构共有热线300余条,教育、公益及民间组织也为公众免费开通心理热线;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编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心理自助与疏导指南》,面向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接触者、不愿公开就医者和普通大众六种典型人员或群体,通过丰富的、形象化的例子说明每类人员的心理和生理特征、常见心理和精神问题,以及心理自助与疏导的方法;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中,要求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加强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减轻心理压力,确保一线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

不同省份根据本地的疫情整需要合心理危机干预的资源,实施心理援助和干预。如浙江省编制《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健康问答30条》,提供给确诊、疑似病人以及医务人员等。四川上线“抗疫”心理危机干预整合平台,线上提供睡眠、情绪等各类心理健康自评,呼吸训练、想象放松等心理健康课程,开放针对一线医务人员、一线防控人员、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大众四类人群的电话、视频两种形式的心理咨询。各地援助湖北的医疗人员如广东、四川、山东、天津等都配备1-2名精神心理方面的专家和医师,维护良好的心理状态是最强的免疫力,心理干预成为了这次医护援助中的重要部分。各地高效、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纷纷提供疫情专线,免费提供心理援助和干预。

3  抗击新冠肺炎中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几点思考

此次抗击新冠肺炎中,心理危机干预更及时、规范,但在实施的科学性、精确性和协调性方面还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3.1 组织体制

我国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体制还不够健全,在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缺少相关机构和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多是为应急而组建,缺乏立法、规范和发展的整体规划。

NCP心理危机干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机制统一领导,由全国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发动教育、公益、民间组织等人力资源开展工作。在疫情严重的湖北、武汉等地区,针对COVID-19确诊、疑似患者、一线医护人员和隔离者的心理危机干预仍存在资源分配不足、力量不均衡、干预措施不准确的问题。

心理危机干预的过程分事件发生前、事件发生中和事件过后三个过程。事件发生前心理准备不充分、无相关培训;事件中缺少科学评估标准、操作不规范、不科学、方法技术不匹配等;事件后缺少持续跟踪和干预治疗,如对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人群的跟踪和治疗。因PTSD的高致残率及病程慢性迁延的特点国外已把PTSD的预防和治疗作为干预的重难点[5]。

下一步仍需致力于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体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协调心理学协会、学会、医院、高校、心理学研究所、基层社区社会工作者和民间机构的资源,从顶层到基层社区有序部署实现组织、管理、实施的全网格化。

3.2 人力资源

目前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人员较少,心理健康工作者普遍缺乏心理危机干预的经验,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教育教学培训、准入机制非常重要,需建设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数据库。一旦危机发生可快速启动,已备各级政府统一调用组织。入库人员应包括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护师以及社区社会工作者。心理危机干预人员的管理应遵循统一资质认证、入库备案、属地管理、就近培训的原则。确保应急预案启动后,实现资源的最优整合。

3.3 干预体系

目前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应急式的,在干预的整体性和预防性方面仍存在不足。如缺乏事件发生前的重点干预,对一线医疗人员进行心理自助救援与疏导干预专业知识的培训,有证明事前因增加心理危机干预的相关培训可以帮助提高应急反应、协作沟通能力,增强心理韧性,改善心理稳定性[6]。再如事件过后重点针对一类人员的PTSD、灾后抑郁症及自杀等的跟踪评估和干预治疗。

事件发生过程中实施心理危机干预,一方面需要开展权威、及时、全面的疫情健康教育宣传使公众获取对疫情的知晓度和科学防护的知识,避免大范围的社会恐慌。另外一方面是开展关于疫情的认知、情绪、行为等的心理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更精准地对人员分级别实施干预,并选择适当的干预技术保证预期效果。目前,国内外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技术有CISD、CBT、EMDR、精神动力学治疗等传统主流技术,还需不断实践和创新音乐疗法、舞动团体治疗、绘画技术、以及音乐放松设备、放松自助训练设备等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用,如在COVID-19疫情中,方舱医院轻症医患背景下的广场舞、医务工作者“我和我的祖国”大合唱、东莞援助湖北医疗队将舒缓压力的漫画张贴在方舱医院的各个角落、医护人员集体为患者过生日等做法在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的意义是需要积极探索的重点。下一步應加快深入研究实证各类技术所对应的干预效果和适用背景,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心理危机干预的技术标准与实施规范。

参考文献:

[1]孙宏伟,陈晓丽,王艳郁,等.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体系的构建[J/OL].中华卫生应急电子杂志,2018,4(3):141-144.

[2]陶芳标.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体系[C].“安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首届安徽博士科技论坛论文集,2008:63-65.

[3]焦建英,胡志,何成森,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研究进展[J].医学与社会,2014,27(3):78-81.

[4]闫吉.我国政府在重大灾难中的心理危机干预研究[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4.

[5]赵国秋,汪永光,王义强,等.灾难中的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病学的视角[J].心理科学进展,2009,17(3):489-494.

[6]郭新文,吕新平.专业知识培训联合心理干预对突发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中基层人员应对能力、急救能力及心理韧性的影响[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9,27(7):1055-1058.

作者简介:刘萍萍(1979-),女,山东临沂人,硕士研究生,西安外国语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中职,研究方向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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