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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解开“循环证明”的死结?

2020-04-18练洪洋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20年12期
关键词:实地督查组陈先生

练洪洋

中国政府网3日刊发情况通报指出,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赴实地督查发现,某地公证机构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导致群众7个多月无法办理继承公证。

“旧戏新拍”的剧情是这样的:陈先生父亲于今年2月底去世,为了取出父亲7万多元的银行存款,他先是跑到了银行,银行说要公证处出具继承权证明书,公证处说要派出所或居委会开亲属证明,派出所说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居委会说根据相关规定我们也不开这种证明……于是,陈先生在这个“鬼打墙”般的怪圈中足足转了7个多月,直到国务院督查组实地介入,才破“圈”而出。为何说是“旧戏新拍”?因为此类戏码已演了好多年,直到近一两年来消停些许。

站在陈先生角度,7个多月的“我爸是我爸”证明之旅活像一幕幕滑稽剧,要不是网上反映,惊动国务院督查组,随着各方火气越来越大,这个结就可能越打越紧,终成“死结”。站在当地银行、公证机关、派出所、居委会角度,谁做错了吗?似乎也没有。貌似每个部门都能拿出“依据”来,为自己行为背书。比如,当地派出所认为,办理亲属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不予办理,没有毛病。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一是人的问题,二是机制问题。先说第一个问题。同样一件事,遇上敢担当、有作为的人,大事能变小事,甚至根本不是事;遇上没担当、不作为的人,小事可能变大事,甚至成为办不了的事。新闻事件中的公证机关,一定要派出所或居委會开“我爸是我爸”的证明才行,户口本都不算数。当地派出所都说了,户口本已能证明,若出现问题,责任由公安部门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公证机关仍不为所动、稳如泰山,难免有不作为之嫌。最后由国务院督查组亲赴实地解决,未免成本太高。

再说第二个问题,出于“放管服”改革的需要,派出所、居委会不再开具多种证明,对于这一点,人民群众举双手赞成,少开一种证明就少跑N次腿。但是,改革要配套进行、综合实施,相关制度要实现无缝衔接才行。要是某项证明还没“退市”,而出具证明者已“下线”,被卡在中间的办事群众如何是好?可以说,陈先生7个多月证明不了“我爸是我爸”,机制不顺亦难辞其咎。

以人民为中心是一切工作的坐标原点,改革必须凸显民生导向、紧贴民心福祉。体现在政务服务上,无论体制内部如何改革、机制体制如何调整,最终是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成果,而非成本。

摘自《广州日报》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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