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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在南京谈判中所作的斗争与让步

2020-04-14徐海涛

百年潮 2020年12期
关键词:司徒雷登马歇尔蒋介石

徐海涛

继重庆谈判之后,按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部署,1946年5月3日,周恩来率领中共代表团转赴南京,继续与国民党代表进行和平谈判。国共两党的谈判,从重庆到南京,中心问题有两个:一是政治民主化,二是军队国家化,无条件停战是谈判的焦点问题。南京谈判期间,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代表团坚决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始终把谈判重点放在停止军事冲突上,本着反内战、争民主、求和平的基本方针,为实现国内和平作出了真诚的不懈的努力。

1946年10月16日,蒋介石发表了由马歇尔和司徒雷登为其起草,并经双方多次修改的声明,蒋介石在声明中向中共提出八项谈判条件,作为同时召开三人会议和司徒雷登提议的非正式五人小组会议的前提及讨论内容。国民党方面自南京谈判以来就提出了一系列无理要求:6月休战谈判的五项无理要求;8月的五项无理要求;10月2日的两项无理要求再到10月16日的八项无理要求,花样翻新,变来变去,无非是想在谈判中占据有利的地位,迫使中国共产党屈服而已,中国共产党当然不会、也不可能屈服。

1946年10月1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对时局发表郑重声明,声明详细阐述了从1945年8月毛泽东赴重庆谈判以来,中共方面作出的八次让步,其中后三次让步是在南京谈判期间作出的。“本党于抗日战争结束以后,即从事与国民党领袖蒋介石合作,以实现国内和平民主的艰巨努力,为此曾不惜再三让步。”南京谈判期间,国民党方面采取拖中大打的策略,以谈判来掩盖全面内战,中国共产党方面则为满足人民的希望,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设法迁就,顾全大局。两相对比,大概可以了解70多年前国共南京谈判破裂的原因。

东北停战谈判

东北问题的形成,有一个过程。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由于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使得东北地区从九一八事变后就被日本侵占长达14年。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20万抗日人民武装在东北全境开展广泛的游击战争,给日本侵略者以沉重的打击。抗战后期,苏联出兵东北,根据朱德总司令下达的延安总部1945年8月11日向各解放区军队发布的向日伪军发动全面大反攻的命令,在冀热辽地区的八路军沿北宁路向东北进军,配合苏联红军解放了全东北。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在美军的帮助下,先后将国民党十三军、五十二军开进东北,积极抢占地盘,强行攻占已被解放的战略要地与城市,挑起了东北内战。

对周恩来率领中共代表团飞赴南京参加…谈判的新闻报道

由于全国人民一致强烈地反对内战,东北民主抗日联军奋起进行自卫反击给了国民党军队迎头重击,且国民党在东北战线拉得太长,于是蒋介石提出东北暂时停战,借此有一个休整和部署的机会,以发动更全面的内战。正如周恩来所说的那样:“因为国民党占了长春后,兵力分得很散,没有兵再进。当时我们在东北占了有利的地位,山东、山西收复了几个伪军占领的城市,这样国民党需要在东北实行几个月的休息,而在关内动手大打,于是有东北休战。”

1946年6月6日,蒋介石发表关于东北暂时停战的声明,期限为15日。当天下午,中共代表陆定一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周恩来关于东北停战的声明,声明中说:我们虽然担心这15天时间的短促,且谈判中又必然要牵连到东北乃至全国性的政治问题,需要更多时间,但我们为不放弃任何机会以求和平之实现,仍同意这一休战15天的办法,并愿尽一切努力,谋取谈判成功。我们希望国民党方面,能具最大诚意,使过去一切协议见诸实施,并使暂时休战成为长期休战,永远停止进攻,以符合中国人民及世界友邦之要求。

中国共产党方面明知国民党对谈判毫无诚意,国内和平的希望也极为渺茫,但仍然在尽最大的努力促成谈判的成功。6月7日,周恩来和陆定一就休战谈判等重大问题飞返延安向中共中央请示汇报,经中央研究决定,在不丧失基本利益的前提下竭力争取和平,哪怕短时间也好。

为期15天的休战谈判中,国民党方面不断提出无理要求或出难题,企图使中共屈服或者宣告谈判破裂,让中共方面承担谈判破裂的责任,好让其有发动内战的理由。蒋介石自认为局势对他有利,竟提出给美方以“最后决定权”,声称“不解决这个问题不能谈其他的问题”。这一做法,不仅违反了当初由马歇尔提出并写入停战令中“三方一致协议”的原则,势必造成美蔣联合压共的态势,而且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自尊心,周恩来对此表示坚决反对。

1946 年6 月6 日,国共双方分别发表东北休战公报

6月15日,周恩来在与美方代表白鲁德会谈时表示,最后决定权会使美方处于困难地位,周恩来说,“我们会十足顾到美方意见,但请不要提仲裁权,使我们受窘。我们可以多让步,但这样是不成的。这样做会使美国处于困难地位。现在国民党却强调说非这样不能解决问题。”6月16日,周恩来致马歇尔一份备忘录,就关于中共不同意赋予美方代表最后决定权作了书面答复。在备忘录中,周恩来又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故尊重与信任美方代表,并无需以最后决定权赋予美方代表,犹之过去三人会议所协议者绝大多数出之于马歇尔将军之建议,但马歇尔将军并未取得最后决定权,仍能获得我双方最高之尊重与信任,可见要解决问题此种权利并无必要。”“即就对美方人员说来,赋予最后决定权,不仅于事无补,且给美方代表以愈加困难的地位。我们尊重美方代表,信任其参加调处,主持协商,此为一事。若赋以最后决定权,使之高出于双方代表之上,实行裁决,此为又一事。将两者混为一谈,不仅对国人,即对国际,都将难于解释,尤其使人惊讶。”周恩来的答复,简洁明了、有理有据,很具说服力。但就在第二天,6月17日,徐永昌正式以政府备忘录的形式将文件交与周恩来,文件中却要求赋予马歇尔在三方协议中有“最后决定权”。随后,周恩来在与国民党代表徐永昌、俞大维举行的会谈中,坚决拒绝蒋介石所提赋予马歇尔“最后决定权”及限定中共军队驻地等无理要求。

在15天的休战谈判中,由于国民党方面一再坚持无理要求,在“美方最后决定权”“军队驻地”等问题上逼共产党让步,而未达成任何协议。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加之中共方面及各方人士的奔走呼吁,蒋介石于6月21日宣布东北休战再延期8天,从6月22日起到6月30日中午止。但蒋介石又提出两个附加条件:一、胶济铁路沿线的中共军队,必须于1946年8月1日前撤退到铁路两侧30公里以外的地区;二、三人小组和军调部的一致表决程序必须于1946年6月30日以前加以修订。

国民党坚持无理要求,致使东北休战谈判陷入僵局。图为中共…代表团发言人对时局发表书面谈话的报照

在8天的休战谈判中,就关于停止东北冲突、恢复交通和美方决定权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了灵活处理,作了有条件、有步骤的让步。关于停止东北冲突的问题,中共在停战小组的派遣上、两军冲突停止后双方撤离的里程上、执行小组的美方代表的权限上作了让步。关于恢复交通的问题,原先在1月签订的《停战协定》中规定恢复一切交通和撤除一切障碍物,在谈判中,中共作了让步,同意先修筑铁路,铁路沿线的碉堡也只在一定范围内撤毁,至于护路及管理问题,则留待以后解决。关于美方决定权问题,中共也作了有限的让步,如执行小组中的美方代表不必经国共双方同意,可以向上级作报告;美方代表可在该小组管辖区内,决定何时去何地调查冲突情况;南京、北平的指令解释不同时,美方代表有解释权等等,但是在重大问题上,“三方一致协议”的原则不能改变。

6月24日,三人会议通过了《三人会议终止东北冲突之训令》《恢复华北华中交通线指令》《解决执行小组交通小组北平军调部及长春军调分部中某些争执之条款》。这样,三人会议就停止东北冲突、恢复交通和美方决定权的问题达成协议。早在休战谈判初期,周恩来就表达了停战期间一件件地解决一些问题,能解决的问题先解决的意愿,“先求一件件地解决,不全盘化”。中共方面主张将这三项文件立即签字,以告慰全国人民,但蒋介石不同意,坚持必须等所有的协议都谈成以后才能签字,使得已通过的协议也不能实施。

接下来是关于《整军方案》补充办法的谈判,双方在军队驻地和地方政权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进而发生激烈的争论。6月26日,周恩来在与马歇尔的谈话中指出,“这次解决驻军地点问题是完全和政治问题分开的,即政治问题后解决。这在我是不得已的,因为不能接受政治方面的提案。这就产生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驻军问题解决了,而政治问题尚无把握。”“政府不解决政治问题,只解决军事问题。已经解决了的问题又生困难,因为军事上政府只要我们让,政府自己不让。我希望以军事上的让步,来换得政府政治上的让步,以实现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因为按照《政协决议》的原则,军队整编问题应该在国民政府改组后,现在国民政府还未改组,国民党却坚持先谈军队驻地是没有道理的,中国共产党为了和平,又作出一些让步,答应可以谈驻地问题,但应按《政协决议》和《整军方案》来谈。

东北停战谈判结果还是破裂,中心问题仍是政权问题、根据地问题。东北停战谈判尚未结束,6月26日,国民党军队对中原解放区发动围攻,以此为起点,全面内战爆发。

五人非正式会谈

五人非正式会谈即非正式五人小组,是时任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提议的。1946年7月,美国政府任命司徒雷登为驻华大使,他来华后与马歇尔共同调解中国内战,新上任的司徒雷登总想要有所作为。8月1日,司徒雷登在庐山与蒋介石的一次长谈中,建议组织成立一个五人特别小组,这个小组包括政府和中共的代表各两人,由他任主席,讨论政府的改组。司徒雷登希望从商谈改组政府入手,寻求实现和平的途径。称之为“非正式五人小组”,原因有两个,一是改组政府问题属于政治性问题,而司徒雷登作为美方代表参加有关中国的政治性问题谈判,涉及干涉中国内政问题;二是根据《政协协议》,改组政府必须经各党各派商讨确定,最后由政协会议决定,这个原则不容违背。

在当时的局势下,要蒋介石发布停战令是不可能的,从7月份起,国共谈判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个阶段是表面谈判,实际大打,也就是拖中大打。一方面是我们坚持政协路线,另一方面是蒋不断地破坏它。”蒋介石是利用谈判掩蓋他的内战政策,马歇尔和司徒雷登希望通过非正式五人小组讨论改组政府,用迂回的办法促成停战。

8月5日,蒋介石会见司徒雷登,表示同意他的建议,成立非正式五人小组,以讨论政府的改组。但在第二天,蒋介石又向司徒雷登提出了五项要求,以此作为全面停战和召开非正式五人小组会议的先决条件要求中共接受,五项要求的内容:一、撤出苏皖边区;二、撤出胶济线;三、撤出承德与承德以南地区;四、东北在10月半前退至黑龙江、兴安两省及嫩江北半省与延吉;五、山东、山西两省须撤出6月7日后中共占领地区。这是蒋介石的一贯做法,总要在每次谈判开始前先提出一个条件,为尚未开始的谈判设置障碍,蒋介石这次提出的五项先决条件比以往提出的条件更为苛刻,俨然一副战胜者的姿态,非正式五人小组本只是讨论改组政府的问题,蒋介石却在一开始就提出不属于这次谈判范围的五项要求作为召开会议的先决条件,丝毫没有平等谈判的味道。

中国共产党明知国民党方面无意在商谈改组国府委员会后停战,但为大局考虑,同意参加非正式五人小组会谈,商谈改组国府委员会办法,这就是中共自南京谈判以来的第二次重大让步。但中国共产党同时表示,在开会商谈前,必须明确三件事:一、改组国府委员会是否依照《政协决议》程序办理,如是,则应由政协综合小组最后商决;二、在商好改组国府委员会办法后,政府是否同意双方立即下令停战;三、政府是否放弃五项要求不谈。对于中共方面提出的三点,国民政府方面对第一点表示同意,对于后两项则是否定的。也就是说,在非正式五人小组商谈有了结果以后,蒋介石还是不会下令停战,也不会放弃五项无理要求。中共方面想通过改组政府的商谈寻求停战的途径,也被蒋介石堵死了。周恩来重申,中共仍然要求发布无条件停战命令,召开政协综合小组和宪草审议委员会,而不能接受蒋介石五项先决条件中的任何一项。

周恩来与司徒雷登在商谈

蒋介石不肯放弃五项无理要求,非正式五人小组会议当然无法召开,内战的形勢也无法好转。在这样的情形下,马歇尔和司徒雷登于8月10日发表联合声明,声明承认在停战和地方政权问题上无法获得解决的办法,实际上马歇尔是“承认其促成中国和平与团结之努力已实际失败”。但对于调解失败的原因,声明中只字未提,为此,延安《解放日报》8月12日发表社论《七月的总结——评马司联合声明》,社论列举了马歇尔来华调解七个半月来的大量事实,指出调解“所以越来越难的原因,不是别的,正是因为美国帝国主义分子给了中国反动派以日益增多的各种实际的帮助。这种帮助越多,国民党当局就越来越蛮横,马歇尔的地位在国民党当局面前就越来越降低”。这篇社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马歇尔和司徒雷登联合调解失败的原因:美国政府自己破坏了马歇尔的努力,美国政府一手“调处”,一手帮助国民党政府打内战,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才是造成当时局面的根源。

从7月大打到整个8月,蒋介石一面放手大打,一面又拉住非正式五人小组不放,然而由他提出的五项无理要求又坚持不肯收回。为了判明责任,周恩来将与马歇尔、司徒雷登二人历次会谈记录草拟成《七八两月谈判要点总结》(以下简称《要点总结》),《要点总结》共分7点,全面阐述了谈判陷入僵局的根本原因,特别是非正式五人小组无法进行,停止军事冲突得不到保证的症结所在。

当时最紧迫的问题是立即无条件停战,如果马歇尔真正站在公正的地位,那么他作为三人会议的主席,完全可以立即召开三人会议,商谈停战的问题。三人会议(即三人小组)由中共代表周恩来、国民党代表张群和美方代表马歇尔组成,三人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停战、恢复交通和受降等问题,在1946年1月7日举行的首次会议上,确定了以三方一致协议作为三人会议的议事原则,各方都有否决权。《停战协定》就是由三人小组经过四天的会议,于1946年1月10日国共双方共同签署的。然而,自从6月26日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至今,三人会议一次未开,却又端出一个非正式五人小组的方案,前后纠缠了一个多月,到头来重返原点。中国共产党方面出于对调解人的尊重,已经做了重大让步,同意先谈改组政府,但必须实现停战。谁知蒋介石的胃口越来越大,非正式五人小组会议还未召开,就要中共答应超出这次谈判范围的又违背《整军方案》的五项条件,美方调解人对这种无理要求不但不主持正义,相反却在帮着蒋介石,让蒋介石在拖中放手大打,而由司徒雷登提议的非正式五人小组会议却一次也没有召开。

张家口问题

1946年的整个秋季,内战的硝烟已经弥漫了中国长江以北的大部分地区,在军事力量对比方面,国民党暂时处于有利的地位,再加上美国政府让售战争剩余物资给国民党,使得蒋介石在战争的道路上更加有恃无恐。9月29日凌晨,国民党军队从东、西、南三个方向对张家口发动进攻。第二天,中共代表团周恩来、董必武、叶剑英、吴玉章、陆定一、邓颖超、李维汉致函蒋介石,提出了最严重的抗议,信中指出:“事势已很显然,政府不惜以进攻中共解放区的政治军事中心之一的张家口,来迫使国共关系临于最后破裂的境地。”周恩来本人向马歇尔提出备忘录,叶剑英也在北平向执行部国民党政府代表提出了抗议。这一切抗议和备忘录都指出:“如果政府军不停止对张家口及其周围的军事进攻,我们便认为蒋主席决心破裂,最后放弃和平谈判,一切严重的后果和责任,都应由国民政府负之。”

在时局如此严峻的情况下,蒋介石却在10月2日给马歇尔的备忘录中对张家口问题只字不提,相反却以“让步之最大限度”的名义,又提出了破坏政协原则和整军方案的新的两项无理要求:一、同意国民政府委员会名额内中共8名,民盟4名,无党派名额中1名由中共推荐,共13名,中共应即提出国府委员中共方面之名单,及其“国民大会”代表名单;二、迅速规定中共18个师之驻地并遵照规定期限,进入驻地。如中共“愿迅速解决此二问题,则双方当于获得协议时,立即宣告停止军事行动”。

10月5日,中共上海发言人陈家康对国民党政府的两项无理要求进行了严厉的驳斥,认为国民政府的声明中,不谈国共军队双方驻地问题,仍以片面方式,单提整编后中共军队驻地问题,显系四项、五项及其他各项无理要求之旧调重弹,配合进攻张家口的军事行动,逼中共作城下之盟而已。

国民党军队对张家口的进攻并非像蒋介石想象得那样顺利,国民党的攻势不仅没有取得进展,反而遭到强烈反击。国民党军受到挫败,亟需一段时间的休整,增援兵力。在这样的军事形势下,10月6日,由马歇尔、司徒雷登提议,经蒋介石同意的停攻张家口十天的方案出台了。这个方案的呈现形式十分耐人寻味,它是以马歇尔给司徒雷登备忘录的形式出现的,同时马歇尔命令他的助手柯义上校于10月7日抄送给中共代表团王炳南查阅。

周恩来在梅园新村30 号办公室

全文如下:

司徒博士:

兹将我二人今晨与蒋委员长商定之办法简述于后,请你通知王炳南,谓我等曾向蒋委员长建议在下列条件下对张垣的军事行动停止十天:

(一)停攻之目的在于实行十月二日蒋委员长致我的备忘录中所提的二项建议。

(二)停攻期间,军调部派执行小组在一切危险地点依照下列组成及办法执行监督任务:

A.在中共军防线内之执行小组将无政府代表,在政府军防线内的小组将无中共代表。

B.美方代表有权决定小组地点与派遣时间,并报告实际上可认为系破坏停攻之任何行动。

C.两军防线内可派驻一个或若干执行小组,并有政府与中共两方代表。

(三)停止进攻将由我与你二人宣布之,政府与中共两方均不作任何宣布。

馬歇尔

十月六日

这个方案让蒋介石从三个方面受益。首先方案第一条写了“停攻”两字,虽然只有10天,但是又不能说他没有停战的意思;第二,有了10天的时间,蒋介石足够调兵遣将,为10天后的又一轮进攻做准备;第三,方案的第一条“停攻之目的在于实现十月二日蒋委员长致我的备忘录中所提的二项建议”,就是说中共为了取得张家口的10天“和平”,必须答应蒋介石的两项无理要求。

基于此种情形,中共代表团王炳南向司徒雷登转达了周恩来对马、司建议的口头答复:停战不应该限定期限,三人会议和非正式五人小组会议,不应仅仅限于实行蒋介石10月2日的两项意见。

10月9日,周恩来致马歇尔备忘录。在备忘录中,中国共产党提出:“为表示最大的诚意和让步,只要政府立即无期限的停止进攻张家口,我方愿意参加三人会议和非正式五人小组,或政协综合小组,俾同时讨论停战及实施政协决议二项问题。”这就是中国共产党自南京谈判以来作出的第三次重大让步。同时,周恩来还提出军事上的三点和政治上的八点建议,这11点建议,也是在以往历次谈判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中共的让步和建议,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且诚意满满。但是,10月1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了张家口,当晚,国民党政府下令将于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

1946年11月15日,由国民党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预示国共谈判面临破裂,11月16日,周恩来在梅园新村中共代表团驻地举行告别性的记者招待会,会上发表《对国民党召开“国大”的严正声明》,声明指出:国民党一手包办的“国大”最后破坏了政协召开以来的一切决议、停战协定以及整军方案,表示“我们中国共产党愿同中国人民以及一切真正为和平民主而努力的党派,为真和平真民主奋斗到底”。1946年11月19日,周恩来率中共代表团邓颖超、李维汉等15人,乘美军专机离开南京返回延安。1947年3月7日,国民政府迫使中共驻南京、重庆、上海三地的联络机构和人员全部撤回延安,南京谈判最终破裂。

结语

中共代表团自1946年5月迁来南京谈判,至10月17日中共发表对时局声明,中国共产党作为谈判的一方,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坚决要求无条件停止内战,同时为能够在谈判中达成协议,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不断作出重大让步,但和平的取得不是一方努力的结果。

在谈判中,国民党方面毫无诚意,丝毫没有平等谈判的意味,反而处处刁难:在谈判还未开始就先提无理要求,这些要求也许无关谈判的内容,但给接下来的谈判设置了障碍;或在谈判中一个问题还未解决就又提出更苛刻的要求,使得谈判无法继续;或谈判中已解决部分问题并形成文字,不愿签字生效,接下来的谈判又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使得达成的协议也无法实施。凡此种种,致使谈判无法进行,且美方给予国民党军事上以援助,美方调解人又偏袒国民党一方,在这样的情形下,谈判破裂也就不足为怪了。

1946 年11 月16 日,周恩来在梅园新村17 号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就国民党单独召开“国民大会”发表严正声明

南京谈判虽然破裂了,但谈判还是有重要意义的。通过谈判,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争取和平民主的诚意和立场,暴露了国民党假和平、真内战的面目,全国人民认识到和谈破裂的责任在于国民党一方,中国共产党通过谈判赢得了人心。

1946年11月21日,毛泽东、刘少奇和周恩来三人开会时,对南京谈判给予了肯定。毛泽东说:南京谈判有成绩,达到了教育人民的目的。刘少奇说:谈判整个说来是很成功的,成绩就是证明了妥协的不可能。周恩来也说:谈判虽然破裂了,但另一方面收获甚大,使党的和平民主方针与蒋的独裁内战方针被群众认识。(责任编辑 姚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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