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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以下”的理论问题

2020-04-09王明仁

关键词:连词起点介词

王明仁

(宁夏大学 人文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一 语言学理论上的分歧和混乱

在我国语言学史上,以往还没有解决“以上、以下”表义和用法的理论问题。语言学著作关于汉语“以上、以下”的论述存在严重的分歧和混乱。主要观点如下。

(一)“以上”“以下”一律不包括所谓本数在内

吕叔湘先生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商务印书馆,1980 年5 月)认为,同名词性成分N 所组合成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不包括N 在内。它的论述是:

以上yǐshàng(之上)

〔方位〕高于或前于某一点

1.单用。总括上文,用如名词。

~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难道我~的话都不对吗?

2.名+以上。名词不能是单音节。

云层以下大雨滂沱,云层~却是万里晴空∣雪线~终年积雪

3.数量+以上。

这件事三十岁~的人可能还记得∣今年比去年增产百分之十五~∣登山队已经到了六千米~的高度∣六十分~为及格

注意:“六十分以上”“三十岁以上”等是否包括“六十分”或“三十岁”在内,有时不明确。需要精确表达时,往往用“六十分及六十分以上”“满三十周岁”等说法。

〔之上〕同“以上”2 项用法。(544 页)

以下yǐxià(之下)

〔方位〕低于、后于某一点。

1.用如名词。

我就谈这些,~由老陈来谈∣~是古汉语里的例子

2.名+以下。名词不能是单音节。

针刺这个穴位,膝盖~有酸麻的感觉∣宜昌~,江面逐渐放宽∣总指挥部~的各级领导都应健全

3.数量+以下。

气温降到零度~∣一公尺~儿童免费乘车∣双季稻面积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单季稻占百分之四十~

注意:“六十分以下”“三十岁以下”等是否包括“六十分”或“三十岁”在内,有时不明确。需要精确表达时,往往用“六十分及六十分以下”“不满三十周岁”等说法。

〔之下〕同“以下”2 项用法。(546—547 页)

以上就是吕叔湘先生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关于“以上”和“以下”论述的全部内容。他认为,N以上和N 以下结构一律不包括N 在内。原因就是,它把“以上”“以下”和“之上”“之下”等同起来,认为都是方位词。这种观点是极其片面和错误的。

第一,“以上”和“以下”都不是一个词,更不是方位词,而都是两个词。“以”是介词,有时是偏正连词。“上”和“下”都是趋向动词。详见下边第二节“‘以上’‘以下’的词性问题”。

第二,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的表义和用法自古以来就不是一刀切的,决不是一律“高于或前于某一点”,或者“低于、后于某一点”。表达范围的,表示一系列的人1、事物或数量,一律包括范围的起点或止点N 在内。表达概数或方位的,一律不包括基数或分界点N 在内。

第三,《现代汉语八百词》所举的例句表义混乱,有的与自己的观点相冲突。试分析:

“云层以下大雨滂沱,云层~却是万里晴空∣雪线~终年积雪”

这两句都是表达方位的,可以用“高于”某一点来解释。但是,所谓“名+以上”结构决不都是表达方位的,更多的是表达范围的。所以,这里的观点和举例都是极其片面的。

“数量+以上”所举的例子,“今年比去年增产百分之十五~”是表达概数的,“登山队已经到了六千米~的高度”是表达方位的,可以用“高于”某一点来解释。“这件事三十岁~的人可能还记得”表达一系列的年龄,“六十分~为及格”表达一系列的数量,都是表达范围的,都不能用“高于”某一点来解释。这里所举例子的表意混乱,有的与自己的观点相冲突。

“名+以下”所举的例子都是表达方位的,可以用“低于”某一点来解释,但是,同“名+以上”一样,更多的也是表达范围的。这里所举的例子也是片面的。

“数量+以下”所举的例子,“气温降到零度~”是表达方位的,“双季稻面积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单季稻占百分之四十~”是表达概数的,可以用“低于”某一点来解释。“一公尺~儿童免费乘车”表示一系列的尺寸,是表达范围的,不能用“低于”某一点来解释。这里所举例子的表意同样是混乱的,有的也与自己的观点相冲突。

第四,《现代汉语八百词》还提醒读者“注意”,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的表意“有时不明确。需要精确表达时”,要说成“N 及N 以上”和“N 及N 以下”。

这种说法,“N 以上”和“N 以下”明显地都不包括N 在内,是不符合“以上”和“以下”的本来用法的,是错误的。

第五,《现代汉语八百词》还提醒读者“注意”,“名+以上”和“名+以下”这种用法,“名词不能是单音节”的。但是,事实真是这样的吗?请看自古以来的实际用例:

1.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2.至霸上及棘门军,直驰入,将以下骑送迎。(《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3.年二十五,产二女,相向,腹心合同,自胸以上,齐以下,各分。(《宋书·卷三十四志第二十四五行五》)

4.自尧以上,书典不载,实所不知。(《魏书·列传儒林第七十二》)

5.天下应犯死罪者,特降从流,流已下递减一等。(韩愈《顺宗实录》卷三)

6.若使本司长贰之官,自郎以下,1有未备,皆举二人以闻。([宋]曾巩《请令长贰自举属官札子》)

7.冬月,雪尺以上,不许用网及速撒海,恐尽兽类。(元代《金史·世宗本纪下》)

8.观者自肩以下皆隐不见,惟万顶攒动而已。(《聊斋志异·卷七》)

这些例子,从先秦时期的《左传》到清代的《聊斋志异》,“名+以上”和“名+以下”结构,名词都是单音节的。可见,在古代汉语里,决没有“名词不能是单音节”的限制。古汉语“以上”“以下”与“已上”“已下”通用。

再看现代汉语的例子:

1.肩以上,便到了一般人讴歌颂赞所集的“面目”了。(朱自清《女人》)

2.凡往来港、澳的旅客,均须经由当地省以上人民政府公布开放的地点出入,其他地点一律不得通行。(1951年8 月2 日公布《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布告》)

3.为了把农业搞好,首先要解决地方县以下党委的问题。(邓小平《克服当前困难的办法》)

4.他立刻召集营以上干部来树林里开会。(刘白羽《火光在前》)

5.局以上的领导多派秘书来。(冯骥才《走进暴风雨》)

6.脸上的肥肉硬得像石头,脸以下的肥肉又软得像凉粉。(蒋子龙《人气》)

这些例子,都是现当代文章里的句子,“名+以上”和“名+以下”结构,名词同样都是单音节的,也没受“名词不能是单音节”的限制。

纵观以上这些自古以来的实际用例,“名+以上”和“名+以下”“名词不能是单音节”的说法是不符合语言运用的事实的。

第六,《现代汉语八百词》把“名+以上”和“名+以下”与“之上”和“之下”等同起来,是片面的。

“以上”“以下”和“之上”“之下”词性不同。“以上”“以下”的“以”是介词,有时是偏正连词,“上”和“下”都是趋向动词。“以上”“以下”是动词性的,是推而上之和推而下之的意思。“之上”“之下”的“之”是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字,它后边的“上”和“下”都是方位词。“之上”“之下”是名词性的,是“上边”“下边”的意思。所以,“名+以上”和“名+以下”与“名+之上”和“名+之下”的结构和表义是不一样的。例如:

1. 天津六所高等学校讲师以上教师二百九十一人。(周恩来《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

2. 屠维岳立即召集了莫干丞以下四五个重要职1商量办法。(茅盾《子夜》)

3.又湿又破的裤筒挽在膝盖以上。(杜鹏程《在和平的日子里》)

4.价钱必须在某个限度以下。(叶圣陶《倪焕之》)

这些句子,例1和例2“名+以上”和“名+以下”结构表示一系列的人1,就是从“名”往上数和从“名”往下数,是表达范围,包括范围的起点“名”在内。“讲师以上”包括“讲师”在内,“莫干丞以下”包括“莫干丞”在内。例3 和例4“名+以上”和“名+以下”结构表示某事物所处的位置,表达方位,不包括分界点“名”在内。

5.绿波之上,轻轻的荡出小舟来。(冰心《寄小读者》)

6.各县县委之上为湘赣边界特委。(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

7.城墙之下,是一道弯弯曲曲的山沟。(欧阳山《三家巷》)

8.这小D,是一个穷小子,又瘦又乏,在阿Q 的眼睛里,位置是在王胡之下的。(鲁迅《阿Q 正传》)

这几个句子,“名+之上”和“名+之下”表示某事物所处的位置,表达方位,与例3 和例4 表义相同,但与例1和例2 不同。所以,把“名+以上”和“名+以下”与“名+之上”和“名+之下”完全等同起来是片面的。

另外,这两种结构的内在结构关系也是不同的。“名+以上”和“名+以下”“名”是介词“以”的前置宾语,与“以”组成介宾短语做趋向动词“上”和“下”的状语。“讲师以上”就是自“讲师”推而上之,也就是从“讲师”往上数,数的起点是“讲师”,“讲师”包括在范围之内。“莫干丞以下”就是自“莫干丞”推而下之,也就是从“莫干丞”往下数,数的起点是“莫干丞”,“莫干丞”包括在范围之内。

“名+之上”和“名+之下”不同,“之”是结构助词,“上”和“下”是方位词,“名”是方位词“上”和“下”的定语。例3 和例4 虽然也是达方位的,但与“名+之上”和“名+之下”结构也不同,而与例 1和例2 词性和结构相同,表义就是从“名”往上移动和从“名”往下移动,既然已经移位,当然就不会处于原位了,所以,例3“裤筒”在“膝盖”上边,例4“价钱”在“限度”下边。

(二)“以上”“以下”一律包括所谓本数在内

与《现代汉语八百词》的观点相反,胡附(胡裕树)先生的《数词和量词》(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年3 月)一书认为,同名词性成分N 组合成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应该包括N 在内。书中说:“以上”和“以下”用在数目字后边,有划界作用,界线的一面数目是固定的,另一面没有限制。根据习惯,说“以上”或“以下”都是包括本数在内的。例如“五十以上”包括五十在内,“五十以下”也包括五十在内。因此在两者对举的时候,必须特别注意。

例如:学生人数在一百五十以上的分班上课,在一百五十以下的合班上课。这样的说法就不明确,因为界线的两端重叠了起来,假使学生人数恰好是一百五十,那就不知道应该分班还是应该合班。(15 页)

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这本书的观点是在讲概数“数目字后边加‘多、来、把、左右、上下、以上、以下’”这种表达方式的时候提出来的。由此我们可以想到的是:

第一,《现代汉语八百词》为什么认为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都不包括N 在内?因为在理论上,它把“以上”和“以下”都定为方位词,等同于“之上”和“之下”。而《数词和量词》为什么认为数目字+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数”在内,仅仅是“根据习惯”,并没有提出词性问题。

第二,“数目+以上”和“数目+以下”是否都是表达概数的?

我们说,“数目+以上”和“数目+以下”的表意和用法自古以来就不是一刀切的。例如:

1.云用六十余万丁,一丁两匹,即是一百二十万已上匹。(韦嗣立《请减滥食封邑疏》)

2.多至二千余人,少者一千以下。(李峤《论巡察风俗疏》)

3.美国人口,一百年前,不过九百万,现在有一万万以上……譬如美国人口百年前不过九百万,现在便有一万万多。(孙中山《三民主义》)

4.边界土地状况:大体说来,土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地主手里,百分之四十以下在农民手里。(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

这些句子,“数目+以上”和“数目+以下”所表示的客观实际数字只能有一个,是单一的,不具有系列性,是表达概数。

表达概数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确切数字不是高于N,就是低于N,不会等于N,也就是不包括所谓本数N 在内。例1“六十余万”乘以二,肯定比“一百二十万”要多,所以用“已上”来表达。例2“余”和“以下”相对应使用,一个多,一个少。例3两次提到美国“现在”人口,后边的“一万万多”等于对前边“一万万以上”的解释。例4“百分之六十以上”和“百分之四十以下”相对应,互为存在条件,只要有一个包括所谓本数,“以上”和“以下”都无理由存在,所以都不应包括本数在内。

5.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左传·隐公五年》)

6.生子二胸以上,民谋其主。三手以上,臣谋其主。(《南齐书·五行志》)

7.这是个别开生面的会,只请了年满六十岁的政协委1参加……现在六十岁以上的委1有三百八十三人,占全体委1的三分之一还多。(周恩来《把知识和经验留给后代》)

8.在这里,二十岁以下的——有的从十一二岁就干这行儿——很少能到二十岁以后改变成漂亮的车夫的,因为在幼年受了伤,很难健壮起来。(老舍《骆驼祥子》)

这些句子,“数目+以上”和“数目+以下”表示一系列的数量,是表达范围,范围的起点一律包括在范围之内。例5 前边从“天子”一级一级地往下数,后边总括曰:“故自八以下”。前边的列数等于对“自八以下”的解释。“自八以下”就是自“八”推而下之,也就是从“八”往下数,数的起点,也就是范围的起点,就是“八”,包括在范围之内。例6 正常人只有一胸二手,多了就是怪胎,不是好征兆,应该包括“二胸”和“三手”在内。例7 很明显,后边提到“六十岁以上的委1”是由前边说“只请了年满六十岁的政协委1参加”引起的,自然包括“六十岁”在内。例8“二十岁以下”和“二十岁以后”相对,“二十岁以下”包括“二十岁”在内。

“数目+以上”和“数目+以下”的表意自古以来就不是单一的。表达数量范围包括所谓本数在内,表达概数正好与《数词和量词》这本书的观点相反,不“包括本数在内”。

第三,区分清楚什么是表达数量范围,什么是表达概数,才能准确判断哪个包括所谓本数,哪个不包括所谓本数。这本书所举的“学生人数在一百五十以上”和“一百五十以下”不是表达概数的,而是表达数量范围的,同它要讲的概数相混淆了。

(三)“以上”包括式,“以下”排除式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按古人的理解,在‘×以上’和‘×以下’对举使用的情况下,‘以上’用于包括,‘以下’用于排除。”(邢福义《“×以上”纵横谈》,《光明日报》,2008 年9 月 1 日)而且,“这反映了一种朴素的心理认同。”(邢福义《“×以上”格式在现代汉语中的演进》,《语言研究》,2010 年第 1 期)文章举例:

1.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雍也第六)

2.如初数以下者,加减损益,因循前率;如初数以上,则反其衰,归于后率云。(《旧唐书》卷三十八)

文章认为,像这样“×所指相同”的情况下,“×以上”包括×,“×以下”排除×。比如,例 1“‘中人以上’包括中人,‘中人以下’排除中人”。例2“‘初数以下’排除初数,‘初数以上’包括初数。”

其实,“以上”和“以下”无论词性还是用法,“按古人的理解”都是一样的,同名词性成分N 组合成“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表达一系列的人1、事物或数量,也就是表达范围的时候,都包括范围的起点N 在内,决没有一个包括、一个不包括这种“心理认同”。试分析:

1.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商君书·境内》)

2.十二年,文信侯不韦死,窃葬。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史记·秦始皇本纪》)

3.自元帝以上,祭于洛阳高庙,成帝以下,祠于长安高庙。(《后汉书·张曹郑列传》)

4.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自夏以下,稍用其姓代之。(《魏书·礼志四之二》)

5.三品已上赐爵一级,四品以下加一阶。(张九龄《南郊赦书》)

6.城郭主客十等共三十四户,内五等已上只十五户,其余六等已下贫弱之家共有一十九户。(欧阳修《乞减配卖银五万两状》)

7. 诏自今许与四品以下官相见,三品以上如故。(《金史·章宗本纪一》)

8.凡迁官之法:从七以下属吏部,正七以上属中书。(《元史·选举志三》)

9.[民丁养马]民十五丁以下一匹,十六丁以上二匹。(《明史·兵志四》)

10.徒以上锁收,杖以下散禁。(《清史稿·刑法志三》)

这些从先秦时期直到民国初年历代的实际用例,就是邢福义先生所说的“‘×以上’和‘×以下’对举使用的情况”,用“以上”“以下”或者“以下”“以上”相配合,把具有系列性的人1、事物或者数量分割成相互对应的高低两部分,每一部分只划定范围的起点,不划定范围的止点。这种分割方式,高低两部分的起点N 都相邻接而不重叠,即决不“所指相同”,说明两部分的起点N 都包括在所分割出来的小范围之内,决没有“以上”包括“以下”排除那种“心理认同”。

例1商鞅为秦制定了二十级爵位,一级“公士”最低,再低就是无爵位的士卒和小夫了,无法再贬,有刑罪只能取消爵位。例2 秦代官1秩俸六百石与五百石相邻接。秦相吕不韦死时未公开发丧,舍人往哭者,秦人六百石以上夺其官爵,迁于房陵(今湖北省房县),五百石以下未哭临,不夺爵,也迁于房陵。例3 西汉“元帝”和“成帝”相邻接。例4“有虞氏”舜和夏禹相邻接。例5 唐代由四品往下,正、从又分上、下阶,所以“四品以下加一阶”。例10古代五刑为笞、杖、徒、流、死,徒刑与杖刑相邻接。其余各例也都划分得很清楚,绝无界限重叠现象。

这是二分法最常见的分割方式,从先秦上古汉语直到现代汉语,贯彻始终。

孔子“中人以上”和“中人以下”那一句,自先秦墨子以来,历代文人不断地引用和解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纷纷而不能一”。(详见拙作《孔子的“中人以上”和“中人以下”》,《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2 期)但无论怎样解释,却无一人解释为“‘中人以上’包括中人,‘中人以下’排除中人”的。因为孔子这句话不是说对待哪些人怎么样,也就是不是表达范围的,与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问题风马牛不相及。请看古人的解释:

1.颜师古注《汉书·古今人表》序时引“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说:“言中庸之人渐于训诲,可以知上智之所知也。”

2.曰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韩愈《原性》)

3.中人之心,可上可下:劝之则迁于善,舍之则陷于恶。故曰:惩劝之废也,推中人而坠于小人之域;惩劝之行也,引中人而纳诸君子之途。是知劝沮之道,不可一日无也。(白居易《策林二》)

4.君子之性,爱怒淡然,不出道。中人可以上下者,有爱拘于礼,有怒惧于法也。(杜牧《三子言性辨》)

5.孔子所谓中人可以上下,而上智与下愚不移者,是论其才也。(苏轼《扬雄论》)

从古人这些解释可以看出,孔子这句话不是说对待哪些人怎么样,而是说,与“唯上知下愚不移”(《论语·阳货》)相比,“中人”是“可导而上下”变化的。所以,这一句根本不存在所谓包括和排除的问题,举这个例子有失恰当。“上知”之“知”同“智”。

邢先生所举《旧唐书》那句话,是卷三十四历志三里的句子,不是卷三十八。这一句是说唐玄宗开元年间《大衍历》推求“朔、弦、望”月相如何推算的,不是说一系列数字的,无所谓包括与否。“各朔其所入日损益而半之,为通率。”“以通率为初数”。“初数已下者”即初数减损的和“初数以上”即初数增益了,都应怎么推算。举这一例有失稳妥。

邢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还提出了“段位”“级度段”两个新的但却模糊不清的概念。《“×以上”纵横谈》开篇就说:“‘×以上’是一个重要的段位表示法。这一表示法,以×为定位起点,划出一个往上延伸的级度段,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语法格式。”

这里也“先让我们提”几个问题:第一,《现代汉语词典》对“段位”的解释是:“根据围棋棋手技能划分的等级共分九段,棋艺水平越高,段位越高。”那么《“×以上”纵横谈》是否也借用这一概念说明“×以上”是表示等级的呢?如果不是,那这里的“段位”又是指什么的呢?第二,既然“×以上”“以×为定位起点”,那么“×以上”就是表示“定位”的了。事实真是这样的吗?第二,《现代汉语词典》对“延伸”的解释是:“延长;延伸:这条铁路一直延伸到国境线。”可见“延伸”是针对空间而言。这里的“延伸的级度段”是否也是针对空间而言呢?

事实上,“以上”“以下”的用法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最早出现的基本用法是同名词性成分N组合成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表达范围、概数或方位。表达范围,就是表示一系列的人1、事物或数量。例如:

1.若非侵小,将何以取?武、献以下,兼国多矣,谁得治之?(《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2.长乐宫成,丞相已下徙治长安。(《史记·高祖本纪》)

3.自三代以下者,天下何其嚣嚣也。(《庄子·骈拇》)

4. 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汉书·景帝纪》)

例1和例2 表示一系列的人1,例3 表示一系列的朝代,例4 表示一系列的数量。这些都属于表达范围。

6.有镇兵五百人已下,去潞府一百六十里,军粮至多。(李德裕《论昭义军事宜状》)

7.帝曰:“谁比?”济曰:“山涛以下,魏舒以上。”(《世说新语·赏誉第八》)

8.自砥柱已下,五户已上,其间百二十里。(郦道元《水经注·河水》)

例5 和例6 所表示的实际数量是单一的,只能有一个,不会成系列,属于表达概数。例7 和例8属于表达方位。例7 表示人物所处的位置,在山涛之下,魏舒之上。例8 表示某一空域,在砥柱与五户之间。

第二,“以上”“以下”较晚出现的用法是单独使用指代前后所出现的事物。例如:

1.入山良日:甲子、早寅、乙亥、乙巳、乙卯、丙戌、丙午、丙辰,已上日大吉。(《抱朴子·内篇·登涉》)

2.已下三篇同是李卫公撰。(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九》)

这两句的“已上”和“已下”单独做定语,指代前后所出现的事物。例1东晋葛洪《抱朴子》这一句是所发现的最早的用例。

3.浙东浙西宣歙湖南江西鄂岳福建,以上旧各有六1,望各留五1。(会昌五年九月中书门下《条流诸道判官1额奏》)

4.以下皆在南京。(《金史·百官志二》)

这两句“以上”和“以下”单独充当句子的主语,指代前后所出现的事物。这种用法出现得更晚。例3是所发现的最早的用例,“会昌”是唐武宗的年号。

“以上”和“以下”以上这些复杂的用法,决不是“段位”“级度段”这样模糊不清的概念所能概括得了的。

二 “以上、以下”的词性问题

我们说,表达范围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包括范围的起点和止点N 在内,不是凭感觉说的,而是由“以上”和“以下”的词性所决定的。

实际上,“以上”和“以下”都不是一个词,而是两个词。“以”是介词或者连词,“上”和“下”不是楼上楼下的“上”“下”,而是上楼下楼的“上”“下”,都是趋向动词。所以古人才经常用相应的动词来替换“上”和“下”。例如:

1.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平地尺为大雪。(《左传·隐公九年》)

2.又若霖雨三日已上,即往往堤决。(白居易《钱塘湖石记》)

3.自此以上者,亡国不可胜数。(《吕氏春秋·孟冬纪第十》)

4.自兹以往,曾无此例。(褚遂良《再谏五品以上妻犯奸没官表》)

例1《左传》用“自三日以往”,例2 白居易换成了“三日已上”。例3《吕氏春秋》用“自此以上”,例4 唐代褚遂良用“自兹以往”。这里“往”和“上”表义相同,都是趋向动词。

5.自成帝以降,至于莽,公卿列侯,下讫令尉,大小之官,且十万人。(王符《潜夫论·本政第九》)

6.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后汉书·张曹郑列传》)

7.后之为邦,行苟且之政,故魏晋以下数百年,九州无定主也。([唐]杜淹《文中子世家》)

8.魏晋以降,莫不通行。([唐]颜师古《功臣配飨议》)

表达范围的“以往”出现得很早,先秦时期就有。表达范围的“以降”出现得比较晚,例5 是所发现最早的用例。自此以后,直至民国初年的《清史稿》,“以下”和“以降”交替使用随处可见。

9.则殷周已往皆暗乱,汉魏以降皆圣明。([唐]辛替否《陈时政疏》)

10.自五以降,为五行生数;自六以往,为五材成数。(欧阳修等《新唐书·历志三上》)

这两句“以(已)往”和“以降”相对应,完全可以替换为“以上”和“以下”,表义相同。例 10“五行”和“五材”均指古代称为构成各种物质的水、火、木、金、土五种元素。《尚书·周书·洪范》说:“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王安石《洪范传》说:“五行也者,成变化而行鬼神,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是故谓之行。”意思是说,这五种元素构成各种物质,发展变化无穷,永不停止,所以谓之五行。关于五材,《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五材,亦作五才。《后汉书·马融传》说:“五才之用,无或可废。”《周易·系辞上》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五位相得各有合”,指天、地各五个数内部相加各有一个和数。古人据此认为,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天一生水要地六相配合才能形成,地二生火要天七相配合,天三生木要地八相配合,地四生金要天九相配合,天五生土要地十相配合。王安石《洪范传》说:“自天一至于天五,五行之生数也。以奇生者成而偶,以偶生者成而奇,其成之者皆五。”就是一、二、三、四、五依次生水、火、木、金、土;六、七、八、九、十依次分别与之相配合而形成。所以,“自五以降,为五行生数;自六以往,为五材成数。”试看:

五行:水 火 木 金 土

生数:一 二 三 四 五

成数:六 七 八 九 十

“以降”和“以往”相当于“以下”和“以上”。“上”和“下”这样单独地同“往”和“降”相替换,不仅说明“以上”和“以下”都不是一个词,而且说明“上”和“下”同“往”和“降”一样,都是趋向动词。

除了“以降”,魏晋南北朝时期又出现了“以还”,相当于“以下”。例如:

11.惟尚有小儿,七八岁已上,十六七以还,三十余人。(鱼豢撰《魏略》引曹植《上文帝书》)

12.自中人以还,北人看书,如显处视月;南人学问,如牗中窥日。(《世说新语·文学第四》)

13.自此以还,鳏贫疾老,详所申减。(《宋书·孝武帝本纪》)

14.尚书左丞掌决百事,枢辖六曹;魏晋以还,右卑于左。(白居易《孔戣授可尚书左丞制》

15. 伏见唐宰相陆贽……上以格君心之非,下以通天下之志。三代以还,一人而已。(苏轼《乞校正陆贽奏议上进劄子》)

16.江西义宁、新昌之交,有黄冈山,自明以还,恒为盗薮。(《清史稿·食货志一》)

这种说法,出现更晚一些,例11是所发现的最早的用例。南北朝时期比较流行,到唐宋偶尔有人用,以后没有继承下来,只是《清史稿》用过一次。

不仅动词“上”和“下”可以替换为相应的动词,作为一个独立的词,用作连词的“以”也可以换用连词“而”。例如:

17.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

18.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孟子·公孙丑下》)

这种替换,先秦时期就出现了。“自生民以来”是介宾短语“自生民”做动词“来”的状语的动词性偏正短语,“由周而来”是介宾短语“由周”做动词“来”的状语的动词性偏正短语,结构类型相同,“以”和“而”的词性相同,都是表示偏正关系的连词。“来”是趋向动词,“上”和“下”也是趋向动词,也可以这样替换。例如:

19.自天子而下,北面跪祭;进退诚敬,礼如亲弟子者。(韩愈《处州孔子庙碑》)

20.由吾兄而上三世,世为进士。(柳宗元《吕侍御恭墓志》)

21.自汉而下至于今数千年,河之为患,緜緜而不绝。(苏轼《禹之所以通水之法》)

22. 三代而下,惟唐太子监国,而其仪不著。(《明史·志第三十二礼十》)

这种替换,自南北朝往前,尚不多见,自唐往后,大量出现。有的自己就交替使用。例如:

23.论曰:昔马元康、胡恢皆尝作南唐书,自烈祖以下……自烈祖而下皆为纪,而用史迁法。(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第一》)

24.天眷制,自从四品而下,立为十五阶。(《金史·百官志一》)

25.天德创制,自从四品以下,十五阶。(《金史·百官志一》)

例23 陆游在《烈祖本纪》末尾一段《论》文里,前边用“以下”,后边用“而下”,“以”与“而”交替使用。例24 和例25 在同一篇《百官志一》里,前边用“而下”,后边用“以下”,“而”与“以”交替使用。这种交替,说明“以”和“而”词性相同,都是表示偏正关系的连词。

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前不加“自”“由”“从”等表示起点的介词,“以”是介词,同前置的宾语N 组成介宾短语做“上”或“下”的状语。前边加“自”“由”等表示起点的介词,“以”是连词,表示偏正关系,“自”等同N 组成介宾短语做“上”或“下”的状语。“以”改用“而”以后,一般前边都加个“自”“由”等表示起点的介词,以便组成介宾短语做动词“上”或“下”的状语,不改变原来的结构和表义。“以”改用连词“而”以后,动词“上”和“下”的动作性更强了,动词性更加明显了。

正因为“上”和“下”是动词,“以”是介词或者连词,才出现下边这样的句子。例如:

26.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左传·隐公五年》)

27.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由夷王以下。(《礼记·郊特牲》)

28.宣宗崩,丧葬如献陵故事。惟改命哭临,自三品以上。(《明史·礼志十二》)

汉语方位词同它前边的成分所组合成的结构是方位短语,介词同它后边的成分所组合成的结构是介宾短语。这些句子的自N 以上和自N 以下结构如果按“以上”和“以下”是方位词的观点分析,其结构就是这样的:

复杂的多层短语,最高层次的结构关系是整个短语结构类型的标志。这两个复杂短语应该是介宾短语。但是,汉语的介宾短语除对话可以省略它所限制的中心成分以外,不能独立成句,不能充当谓语。这些句子译成“自八之下”“自三品之上”这样的说法句子都站不住。如果按照它们本来的词性分析,其结构应该是这样的:

这是由介宾短语限制动词“下”或“上”的动词性偏正短语,既可以独立成句,也可以充当谓语,所以句子都能“站得住”。例26 的“故自八以下”是具有半独立成句性质的表示结果的一个分句。例27 的“由夷王以下”和例28 的“自三品以上”也都是一个分句。如果按方位词分析,这些句子都“站不住”。有的译本把“故自八以下”译成“所以人数在八行以下”是不对的,把“由夷王以下”译成“这种失礼之事,是从周夷王开始的”是对的。试比较:

29.庭燎之百,由齐桓公始也。大夫之奏《肆夏》也,由赵文子始也……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由夷王以下。(《礼记·郊特牲》)

这一例的“由N 始也”同前边各例的“自N 以上”和“自N 以下”结构是一样的,都是动词性偏正短语:

正因为结构类型和功能类型相同,都是动词性偏正短语,所以在例29 中,这两种形式的短语充当了同样的成分。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经常在一起连用的“以上”和“以下”都不是一个词,而是两个词。“上”和“下”是趋向动词,“以”有时是介词,有时是连词。前边不加“自”“由”等表示起点的介词,“以”是介词,与前置的宾语组成介宾短语做动词“上”或“下”的状语;前边加“自”“由”等表示起点的介词,“以”是连词,表示偏正关系。“以”的宾语前置,这是“以”的一种常见的用法,表达范围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就是这种规则的一种运用。“以”作为连词表示偏正关系,也是一种常见的用法,“自N 以上”和“自N 以下”就是这种用法的具体运用。正是这种词性和用法,决定了整个表达范围的N 以上和N以下结构的表意和用法。

三 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的表意问题

《现代汉语八百词》提醒读者“注意”:“六十分以上”“三十岁以上”和“六十分以下”“三十岁以下”等表义“有时不明确。需要精确表达时,往往用‘六十分及六十分以上’‘满三十周岁’”和“‘六十分及六十分以下’‘不满三十周岁’等说法。”这就是该书对于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的表意和用法的观点。

该书所说的“六十分以上”“三十岁以上”和“六十分以下”“三十岁以下”表示一系列的数量或年龄,都是表达范围的。这就是说,按照该书的观点,表达范围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表义是不明确的。按照该书的说法,“三十岁以上”就是“满三十周岁”,包括“三十岁”在内。“三十岁以下”就是“不满三十周岁”,不包括“三十岁”在内。“六十分以上”和“六十分以下”等于都不包括“六十分”在内。那么,实际上是不是这样的呢?试分析:

1.天下之吏,自一命以上,其莅官临民苟有罪,皆书于其所谓历者。(苏轼《策别课百官一》)

2.今官有品,犹古之命数也。命之数,自一推而上之至于九;官之品,自九推而上之至于一。(王安石《监在京都盐院钱暄比部郎中制》)

3.三年正月,立亲庙雒阳,祀父南顿君以上至舂陵节侯。(《后汉书·祭祀志下》)

4. 又立亲庙四世,推南顿君以上尽于舂陵节侯。(《后汉书·张曹郑列传》)

所谓“命”,就是古代天子按等级赐给诸侯臣下的仪物,共分九等。《周礼·春官宗伯·典命》说,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公之孤四命;小国之君,其卿三命,大夫二命,士一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均以其命之数为节。

仿照周代的九等之命,魏晋时代制定了九等品级,有了明确的官级标准。试比较:

例1的“一命”就是指最低一级的九品官。例2恰是对例1最好的解释,“自一命以上”就是自一命推而上之,“上”是动词,“一命”是推的起点。假如“官之品”也从“一”推起,那就是自一推而下之至于九。例3 和例4《后汉书·光武帝纪上》云:“光武帝刘秀父亲南顿令刘钦,祖父巨鹿都尉刘回,曾祖父郁林太守刘外,高祖父舂陵节侯刘买。”同样,例4 等于对例3 的解释,“父南顿君以上”就是“推南顿君以上”,“南顿君”就是上推的起点。这里的连词“以”可以像例2 那样换成连词“而”,“上”的动作性更强了,动词性也更加明显了。

综上可见,表达范围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就是自N 推而上之和自N 推而下之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从N 往上数和从N 往下数,推和数的起点就是N,一律包括在范围之内,并不存在表义“不明确”的问题。比如从上古汉语开始,就有人这样往上往下数。例如:

1.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左传·隐公五年》)

2.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左传·昭公五年》)

3.脉法曰“年二十脉气当趋,年三十当疾步,年四十当安坐,年五十当安卧,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4.袁绍字本初,汝南汝阳人也。高祖父安,为汉司徒。自安以下四世居三公位。(《三国志·魏书六》)

5.皇帝之组绶以苍,以青,以朱,以黄,以白,以玄,以纁,以红,以紫,以緅,以碧,以绿,十有二色。诸公九色,自黄以下。诸侯八色,自白以下。诸伯七色,自玄以下。诸子六色,自纁已下。诸男五色,自红已下。(《隋书·礼仪志六》)

例1前边从“天子”一级一级地往下数,后边总括曰:“故自八以下”;前边的一级一级地往下数,等于对“自八以下”表义的解释。例2 以“王”为起点,接着一级一级地往下数,“其二为公,其三为卿”。例3 从低到高往上数,数到后边不再具体地数了,用“六十已上”表达。如果不这样表达,就只有一项一项地继续往上数了。例4 如果不用“自安以下四世”表达,就只有从“高祖安”开始一辈一辈地往下数了,这种表达免去了一辈一辈地往下数的麻烦。例5 纁(xūn),绛色。緅(zōu),黑中带红色,俗称红青色。前边皇帝所用的十二种颜色全都数出来了,后边公、侯、伯、子、男各自所用的几种颜色就不具体地数了,全用“自N 以(已)下”的形式表达,作用与数是一样的。

《后汉书·光武帝纪上》记述刘秀的长辈云:“出自景帝生长沙王发。发生舂陵节侯买,买生郁林太守外,外生巨鹿都尉回,回生南顿令钦,钦生光武。”这里是一辈一辈往下数的。到《后汉书·张曹郑列传》用一句“推南顿君以上尽于舂陵节侯”就把刘秀四代祖先概括了。

为了表示表达范围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包括范围的起点N 在内,先秦时期一般都在前边加个“自”“由”“从”等表示起点的介词。例如:

1.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左传·襄公十四年》)

2.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礼记·内则》)

3.自令尹以下,事王者以千数。(《战国策·楚策三》)

4.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吕氏春秋·士容论第六·上农》)

5.诸侯之君有行事善者,以重币贺之;从列土以下有善者,衣裳贺之。(《管子·大匡第十八》)

6. 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庄子·骈拇》)

这些句子表达范围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前边都加个表示起点的介词,表明N 就是范围的起点,递升或递降从N 开始。

经过长期的使用,表义和用法已经约定俗成,加“自”“由”等介词的规则就不那么严格了,自汉朝以下,有时加,有时不加了。但是,无论加不加“自”等介词,表义和用法并没有改变,同样包括范围的起点和止点N 在内。

四 结论

汉语“以上”和“以下”两个语言形式,仅从《左传》算起,就已经使用将近三千年了。三千年来,随着时代的演进,使用范围越来越广,出现频率越来越高。所以,研究这两个语言形式的表义和用法,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也具有极大的实践意义。特别是提倡“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今天,更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现代汉语的“以上”和“以下”是从古代汉语继承下来的,它的表义和用法并没有改变。除了单用表示指代以外,它的基本用法就是同名词性成分N组合成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表达范围、概数或方位,而使用最多的是表达范围。所谓表达范围,就是表示一系列的人1、事物或者数量。这样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就是自N 推而上之和自N 推而下之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从N 往上数和从N 往下数,范围的起点或止点N 本来就包括在范围之内。正因为如此,在先秦时期,凡是表达范围的N以上和N 以下结构一般前边都加个“自”“由”“从”等表示起点的介词。

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的表意是由“以”和“上”“下”的词性所决定的。汉语的“以上”和“以下”两个语言形式本来都不是一个词,而是两个词。前边加“自”等表示起点的介词,“以”是表示偏正关系的连词;前边不加“自”等表示起点的介词,“以”是介词,组成介词宾语前置的介宾短语做动词“上”或“下”的状语。正是由于这种词性,古代汉语里经常有人把动词“上”换成动词“往”,把动词“下”换成动词“降”,把连词“以”换成连词“而”,表义和用法完全相同。

无论是表达范围,还是表达概数或者方位,“以上”和“以下”原本都不是一个词,“上”和“下”都是趋向动词。表达概数,就是以N 为基数往上升或者往下降,也就是增加或者减少。既然增加或者减少了,而且实际的数字只能有一个,当然就不可能等于原来的基数了,所以,表达概数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不包括所谓本数在内。表达人或者事物所处的方位,实际上就是以N 为基点往上移或者往下移,当然也就不包括分界点N 在内了。

现在人们不了解“以上”和“以下”的词性,不了解表达范围的N 以上和N 以下结构的表意和用法,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混乱现象,对祖国语言的规范化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2017 年 1 月26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实施全方位地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就是优秀的古代文献。在古代文献里,“以上”“以下”的使用相当频繁,如果不了解它的规范表义和用法,按照现在混乱的理论和用法去阅读和理解,就会歪曲原意了。例如:

1.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左传·隐公五年》)

有的译文是:舞,用来调节八种乐器的声音而传播八方之风,所以人数在八行以下。

这里的“八”是指舞列,并不是指“人数”。“自八以下”是说从八列往下递减以二,并不是“在八行以下”。原文前边已经说得很清楚:“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舞列从天子的八列开始,递减以二。所以后边总括一句:“故自八以下”。原文表示起点的“自”字译文改为表示处所的“在”,一字之差,意义大变。

2.公子荆之母嬖(bì,受宠爱),将以为夫人,使宗人衅夏(人名)献其礼。对曰:“无之。”公怒曰:“女(汝)为宗司,立夫人,国之大礼也,何故无之?”对曰:“周公及武公娶于薛,孝、惠娶于商,自桓以下娶于齐,此礼也则有。若以妾为夫人,则固无其礼也。”(《左传·哀公二十四年》)

有的译文是:从桓公以后在齐国娶妻,这样的礼节是有的。

这里把“以下”译成“以后”是错误的。这一句的“自桓以下”是从桓公往下的意思,第一个从齐国娶夫人的就是鲁桓公,并不是他以后才开始的。所以晋代杜预注曰:“桓公始娶文姜。”译文的“在齐国”应该改为“从齐国”。“在齐国”是说处所,并不等于娶齐国的女子。

3.凡诸侯之卿,其礼各下其君二等以下。(《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

有的译文是:凡是诸侯国之卿,所用礼仪至少比他的国君降二等。

这一句的翻译,既不懂“以下”是什么意思,也不懂得周礼。周代礼仪,一切待遇均以二等为差,递减以二。所以《左传·襄公二十六年》郑子产说:“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唐代颜师古注《汉书·王莽传》“自九以下,降杀以两,至于一成。”这一句的“降杀以两”时说:“两两而降也。”意思就是递减以二。比如《礼记·奔丧》说:“哭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以二等为差递减。《宋书·乐志一》说:“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两者,减其二列也。”也是说的这种礼仪。这一句的“下其君二等以下”,就是比他的君降低二等逐级往下降,“以下”的“下”是趋向动词,也就是降的意思。这里的“二等”不能与“以下”直接组合成“二等以下”,而是与前边的“下其君”直接组合成“下其君二等”。这个“下”就是低于的意思。“下其君二等”再与“以”组合成一个介词宾语前置的介宾短语“下其君二等以”做趋向动词“下”的状语。变换一下语序,就是“以‘下其君二等’”往下降。译文由于不理解“以下”是怎么一回事而搞错了原文的结构层次,改变了语意。另外,译文的“至少比他的国君降二等”等于说“比他的国君降”二等以上了,实际上把“以下”译成了“以上”。

4.自中人以上皆曰:若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矣。(《墨子·明鬼下》)

有的译文是:一般人都会说,从前三代圣王是能够作为标准的。

这一句把“以上”给译丢了。“自中人以上”就是从中等水平往上的人,除了“一般人”(“中人”),还包括“上智”在内,译文只等于“中人”了。

5.《汉语大词典》讲“以上”的第②义项“表示时代在前的,犹言以前。”时举的第1个例子是《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昔匄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

这一句的“匄(gài)”即晋平公大夫士匄,亦称范宣子。他的祖先是尧,称陶唐氏。“虞”即有虞氏舜。尧让位给舜以后,尧的儿子丹朱仍称陶唐氏。所以,“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应该包括“虞”在内,决不是“虞”以前才称陶唐氏,不能用“犹言以前”来解释。

6.文帝之后六年,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军霸上;祝兹侯徐厉为将军,军棘(jí)门;以河内守亚夫为将军,军细柳:以备胡。上自劳军。至霸上及棘门军,直驰入,将以下骑送迎。(《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史记》这一例子,初中语文选为课文,对“将以下”理解各有异同,还有说是将军以下马的方式迎送的,谬之千里。

由这些错误的解释可以看出,搞清“以上”“以下”的表意和用法,对于阅读古代文献和发扬我国传统优秀文化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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