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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重点 敢监督 真支持

2020-03-28姜志东

上海人大月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情况报告监督

姜志东

2月7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2020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一并印发。

“四个围绕”精选监督选题

把好监督工作入门关,是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监督权的重要环节。2020年度监督计划编制工作对标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呼应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主线,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确立了“四个围绕”的选题方向: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本市重大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围绕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加强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治理创新。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市人大各委员会反复酝酿、社会公开征询、全体市人大代表参与、专家学者献策等民主征集方式,通过两轮代表投票、办公厅多方协调、分析论证、党组集体决策等科学遴选机制,选取有力保障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转化为全市上下一体行动的监督项目,形成了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度监督项目继续抓住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乡村振兴、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等重点不松懈,持续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一个重头戏。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这项工作事关全局,要发挥各委员会的合力、各级人大代表的智慧、市区人大联动的力量。

三项执法检查。检查本市贯彻实施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的情况。

九件专项工作监督。聚焦中心大局的重点领域,听取和审议本市优化涉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本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产业兴旺情况的报告,本市促进就业情况的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保障情况的报告。继续安排的常规和法定项目: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0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个方面的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9年市级决算及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市级决算。

两项监督调研。对科技创新研发和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运行、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情况开展监督调研。

推进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此外,面对今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大疫情,及时开展应急督促检查,做好《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后的“下半篇文章”。市人大各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和建言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问题;着眼长效机制,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地方性法规,为超大城市治理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牢牢把握“重大”的视野和角度

近两年市人大常委会编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在全国地方人大层面是一项创新工作举措。

2020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牢牢把握“重大”的视野和角度,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做好聚焦度高、针对性强的相关议题安排:聚焦“三大新的重大任务”,听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情况的报告;聚焦高品质生活,听取黄浦江和苏州河(“一江一河”)公共空间贯通开放和品质提升情况的报告;聚焦科技赋能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听取“一网统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助力疫情阻击战,根据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适时听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

此外,结合法定和常规工作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安排了审议并批准《上海市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方案》的决议、审查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等项目。

有效监督与有力支持相统一

計划已定,重在落实。开展监督工作要着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的赋权,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监督。根据2020年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安排,夯实调查研究,带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敢于动真碰硬,增强人大监督的硬度和力度;切实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探索实施好“全链条”监督,增强人大监督的强度和效度;对涉及疫情防控决定督促检查以及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破解难度大的监督项目,着力与立法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打好“组合拳”。

坚持创新理念,重在提质增效。善用创新思维开展监督,不断探索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实现方式。

夯实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三级人大代表的整体作用,不断拓宽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拓宽三级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渠道和途径,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平台和载体,更好地察民情、汇民智、解民忧。

深化市、区联动。更好地把市、区两级人大监督职能整合联动起来,根据不同区人大的工作特色和任务需求,科学合理地选择联动方式,延伸监督触角,消除监督盲点,统筹把握年度联动项目的数量、重点和责任分工,增强联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增强社会协同。用好社会方方面面的资源,发挥专家智库的作用,如开展优化涉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工作的过程中,注意搞好问题会诊,拿出对策良方;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可以组织论证和评估,或者要求有关方面进行补充论证,为人大提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打下坚实基础。

深化长三角合作。今年长三角沪苏浙皖人大将继续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上统筹监督工作,如在促进长三角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继续探索四地人大联动视察、联合调研等方面的工作。

做好“滚动监督”。完善监督工作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及时关注和动态调整监督工作内容,适时将监督调研项目转化为正式监督项目,在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或执法检查。

坚持有效监督,给予有力支持。有效监督是找短板、敢碰硬、真监督,有力支持是破难题、给出路、真支持,两个“真”必须同步。

敢于监督。敢于监督的核心是担当作为,直面问题,不回避遮掩,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报告中,问题和建议要占主要篇幅,典型案例甚至要点名道姓。同时,加强科技赋能,用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使之成为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善于支持。监督中发现的短板和难题,往往源自于部门之间认识不统一、行动不一致,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人大监督要促成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在人大履职范畴内,查找法规自身不足,为被监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供支持和法治保障,使其能够正确对待人大监督,诚心诚意接受人大监督,推进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营造环境。人大监督的过程,同时也是凝聚社会共识和增进群众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过程。要通过组织调研、视察等形式多样、深入的监督活动,开展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新闻追踪和深度报道,反映监督对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挑战,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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