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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类型、表现及影响因素分析

2020-03-22吴艳鸿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大班幼儿园家长

徐 文,吴艳鸿

(1.武夷学院,福建武夷山 354300;2.平潭海坛幼儿园,福建平潭 350400)

从婴儿期过渡到幼儿期,幼儿面临着人际关系的重大转变——主要交往对象从家长扩展为同伴和教师。由于身心发展水平受限,幼儿往往缺乏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人际交往的技能,当在幼儿园不能独立解决矛盾与纠纷时,幼儿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便出现大量的告状行为。不同年龄段幼儿的告状行为表现不同,相对于小、中班幼儿,大班幼儿告状行为有其相同之处但也存在着较大差异[1]。而大班幼儿正处于幼小衔接的过渡阶段,小学对幼儿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更高,若幼儿在幼儿期无法掌握人际交往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进入小学后则会产生不适应感,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其学习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本文对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的概念与类型、行为表现及其影响因素作了深入探讨,旨在为后续相关研究提出科学而可行的教育策略。

一、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类型

幼儿告状行为是教师与幼儿之间的互动行为,是幼儿在认为受到别人欺负或发现别人某些行为违背了幼儿园集体规则或教师要求时,主动向教师发起的一种互动行为[2]150。结合查阅文献和实地观察,本文将“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定义为:5—6岁幼儿在交往行为无法满足自己心理需求时或为了维护秩序但无法独立解决时,主动向教师发起的一种互动行为。

通过实地观察和列举案例,本文根据受益主体指向将“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分为利己型、利他型、利序型三大类型。

(一)利己型告状行为

利己型告状行为是指幼儿站在自身角度,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引发的告状行为。具体分为以下六类。

1.受侵犯型

受侵犯型指的是幼儿之间发生冲突时,自己因受到同伴肢体侵犯或言语侮辱时产生不满情绪而向教师告状。这是幼儿告状行为发生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案例1:某晨间活动中,鹏鹏和浩浩在排队,鹏鹏回头和浩浩后面的瑶瑶说话,浩浩发现队伍已经拉开好长一段距离了,于是催促鹏鹏往前走,并用手推了鹏鹏,鹏鹏被推摔倒在地,哭着找陈老师告状:“老师,浩浩他推我,我都摔疼了。”

由案例1可知,鹏鹏作为“原告”,告状原因是浩浩动手将他推倒而造成其身体受到了伤害。

案例2:某区域活动中,小晗在益智区专心地玩玩具,小安坐他旁边和他聊天,小晗不愿意和小安聊天,于是两个小朋友你一句、我一句地吵起来了,小晗骂了小安一句难听的话,小安生气地去找李老师告状说小晗冲他骂脏话。

由案例2可知,小安和小晗在交往过程中发生了不愉快,小安认为小晗对他说脏话这件事情让自己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于是向老师告状以倾诉委屈并想得到小晗的道歉。

2.资源不均型

资源不均型指的是在各类活动中因活动资源不充足导致幼儿在资源方面出现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幼儿在未获得足够资源时向教师告状。

案例3:某次区域活动中,媛媛、小晨和几位小朋友在玩同一种玩具,由于这款玩具太受欢迎,想要玩的小朋友较多但这款玩具只有一个,于是几个小朋友商量着轮流玩,轮到媛媛玩的时候,她玩了很久也不愿意让给其他小朋友玩,小晨便生气地找李老师告状:“媛媛都玩了好久了,她都不分享玩具!”

由案例3可知,由于资源分配不均衡,每位幼儿玩玩具的时间被大大缩短,媛媛因占用玩具太长时间而引起小晨的不满,可见导致小晨告状的主要原因是资源分配不均衡。

3.妒忌他人型

妒忌他人型指的是幼儿在面对其他幼儿受到表扬或夸奖时所产生的嫉妒或不满心理进而向教师告状。

案例4:某次集中活动前,李老师在班级表扬了几个表现好的小朋友,其中表扬了思思午睡的时候安静不吵闹,此时小欣大声说:“但思思在午睡的时候和小雨说话了,我听到了。”

由案例4可知,小欣听到老师表扬思思午睡表现好时,但在午睡时看到了思思与别人讲话,由此产生不满心理,于是向老师告状。

4.自我检举型

自我检举型指的是幼儿在做错事后,因自知自己犯错而心虚或怕被他人检举而主动向教师检举自己的错误行为。

案例5:一次晨间活动中,辰辰在排队投球的时候不小心踩到小菲,他马上向小菲道歉,然后跑去和教师说:“老师我刚刚不小心踩到了小菲,我已经跟她说过对不起了。”

由案例5可知,辰辰踩到小菲之后知道自己做了伤害别人的事情,因怕被别人告状,于是赶紧向小菲道歉并主动向老师检举自己的错误。

5.表现自我型

表现自我型是指幼儿为得到教师对自己的关注,当在同一活动中自己表现好而其他幼儿表现不好时而向教师告其他幼儿的状。

案例6:吃完点心后,幼儿陆续搬椅子坐在教室中间准备开始集中教学活动。小叶突然过来和陈老师说:“小欣没有把椅子摆好,椅子腿没有对齐线。”接着又说:“我每次都有把椅子对准。”

由案例6可知,小叶不只是为了告状小欣没摆好椅子的反面行为,更重要的是以此反衬自己每次摆好椅子的正面行为,所以小叶的告状动机是表现自己。

6.报复他人型

报复他人型是指幼儿在与其他幼儿发生冲突的前提下,出于报复向教师故意告状,希望教师批评或惩罚被告状幼儿。

案例7:某次自由活动时,浩浩发现小叶带了不被允许的玩具卡片来幼儿园,于是向老师告状,将小叶的玩具卡片暂时交到老师手中,小叶很不高兴。没过多久,小叶过来向老师告状说浩浩撞倒了他的水壶。

由案例7可知,小叶在告状之前和浩浩有过冲突,当小叶的玩具卡片因为浩浩的告状而被收走之后,小叶为了报复浩浩,于是向教师告浩浩的状。

(二)利他型告状行为

利他型告状行为指的是站在他人的角度,出于维护他人的利益而引发的告状行为[3]。利他型告状行为集中表现为同情他人型,“同情他人型”是指幼儿看到他人受伤害,出于同情他人而代替被伤害幼儿向教师告状。大班幼儿已经具备初步的同理心,幼儿经常出于同情心理代替受害幼儿向教师告状。

案例8:在户外活动的时候,小朋友在操场拍球。成成和小珉一起比谁拍球次数多,鹏鹏叫成成和他一起玩,成成没有理会他而是专心继续拍球,于是鹏鹏从背后拉了一下成成,成成没站住便往后倒下,后脑勺磕在地上,痛得大哭。小超和小菲急忙跑到吴老师跟前告状:“成成被鹏鹏推倒受伤哭了。”

由案例8可知,小超和小菲看到成成受伤之后出于同情心和正义感,代替成成向教师告鹏鹏的状。

(三)利序型告状行为

利序型告状行为是指幼儿在看到他人违反公共秩序时,出于维护共同秩序向教师告状。这是大班幼儿常见的告状动机之一,大班幼儿的规则意识较强,当看到其他幼儿违反规则时,他们往往会斥责并阻止违反规则的幼儿,并向教师告状。

案例9:一次自由活动中,幼儿吃完点心后在洗手池洗手,瑶瑶发现西西洗完手之后一直在玩水,还将水泼得到处都是,瑶瑶见状马上向李老师告状。

由案例9可知,瑶瑶看到西西在玩水并泼得到处都是,认为这违反了公共规则,故向老师告西西的状。

二、大班幼儿告状行为表现分析

本文以平潭H幼儿园31名大班幼儿(其中男孩16名,女孩15名)为研究对象,历经1个月的观察,共收集116次目标行为。之后采用X2检验的教育统计学方法,分别从幼儿性别、活动类型、行为类型对其表现进行分析。

(一)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在幼儿性别上的表现

由表1可知,男孩告状次数共56次,占比48.3%;女孩告状次数共60次,占比51.7%。可见女生告状频率稍高于男生。根据X2值计算公式(资料来源于王孝玲著的《教育统计学》第208页)[4],可得X2=0.138。而df=k(组数)-1=1,查X2值表3.84,由于根据X2值检测统计决断原则(参考王孝玲著的《教育统计学》第211页),则P>0.05,故结论为: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在幼儿性别上无显著差异,即大班男孩和女孩的告状行为均较为普遍。经观察,虽然大班告状行为与幼儿性别无关,但与幼儿自身的年龄阶段特点和幼儿的个性特征有着较大的联系。

(二)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在活动类型上的表现

本文将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发生的活动类型分为生活活动(用餐、午睡、盥洗、如厕等活动)、集中教学活动、区域活动、户外活动、自由活动。统计结果如表2可知,大班幼儿在生活活动、集中教学活动、区域活动、户外活动、自由活动中的告状行为分别发生13次(11.20%)、20 次(17.2%)、22 次(19.0%)、15 次(12.9%)、46次(39.7%)。由此可知,发生告状行为频率最高的是自由活动,其次是区域活动和集中教学活动,生活活动和户外活动发生频率最低。根据X2值计算公式(同上),可得X2=30.29,而df=k(组数)-1=4,查X2值表,由于根据X2值检测统计决断原则(同上),则P<0.01,故结论为: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在活动类型上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

表1 大班幼儿告状频数在幼儿性别上的X2值计算表

表2 大班幼儿告状频数在活动类型上的X2值计算表

观察发现:一是与活动要求是否明确有关,若教师在活动中提出明确要求时幼儿告状频次较低,反之告状行为频次较高,如大班集中教学活动中幼儿告状行为出现频次较低;二是与活动空间大小有关,当幼儿处于活动空间大的区域,幼儿的纠纷明显减少,自然告状行为频次较低,如在大班生活活动和户外活动中告状行为较少发生。

(三)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在行为类型上的表现

本文根据不同受益主体指向,将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分为利己型(受侵犯型、资源不均型、妒忌他人型、报复他人型、自我检举型、表现自我型)、利他型(即同情他人型)、利序型(即维护秩序型)。统计结果如表3-4所示。

由表3可知,利己型告状行为、利他型告状行为和利序型告状行为发生频率分别为66次(56.9%)、9次(7.8%)、41次(35.3%)。根据X2值计算公式(同上),可得X2=42.22,而df=k(组数)-1=2,查X2值表9.21,由于,根据X2值检测统计决断原则(同上),则P<0.01,故结论为: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在以上三种行为类型(利己型、利他型、利序型)上的差异极其显著,即利己型告状行为最为频繁,利序型告状次之,利他型告状最少。

观察发现:一是与大班幼儿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特点有关,大多数告状行为的动机是为了保护幼儿自身的利益,所以利己型告状行为最高;二是因为大班幼儿已经具备初步的社会规则意识,所以出现了较多的利序型告状行为;三是因为部分大班幼儿具备初步的同情心理,所以也会出现个别的利他型告状行为。

由表4可知,在利己型告状行为中,受侵犯型、资源不均型、妒忌他人型、报复他人型、自我检举型、表现自我型分别发生33 次(28.4%)、7 次(6.1%)、4 次(3.4%)、9次(7.8%)、5次(4.3%)、8次(6.9%)。相比之下,受侵犯型告状行为发生频率明显最高。

从以上八种行为类型来看,维护秩序型告状行为发生频率最高,共发生41次(35.3%);受侵犯型告状次之,共发生33次(28.4%);最后为其他类型告状行为。根据X2值计算公式(同上),可得X2=96.82,而df=k(组数)-1=7,查X2值表由于X2=96.82>X2(7)0.01,根据X2值检测统计决断原则(同上),则P<0.01,故结论为: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在以上八种行为类型(受侵犯型、资源不均型、妒忌他人型、报复他人型、自我检举型、表现自我型、同情他人型、维护秩序型)上有极其显著的差异。究其原因,这与幼儿自身、家庭和幼儿园环境等因素均有较大联系。

三、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大班幼儿出现告状行为,这不仅与幼儿自身的年龄阶段特点及其个性特征有关,还与家长教养方式、家庭子女数量、家长言行举止等家庭因素密切相关,同时幼儿园环境因素也是影响告状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

表3 大班幼儿告状频数在3种行为类型上的X2值计算表

表4 大班幼儿告状频数在8种具体行为类型上的X2值计算表

(一)幼儿自身因素

1.幼儿年龄阶段特点

相比小、中班幼儿,大班幼儿各方面能力的发展水平有了大大提高,但在处理人际交往问题时往往无法独立解决而仍需依靠成人的力量,于是便产生了大量的告状行为。有研究表明,大班幼儿告状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年龄段幼儿的心理发展水平仍不成熟[5]。

首先,大班幼儿的思维仍具有自我中心化的特点。他们在处事时往往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无法换位思考,且独立解决问题的水平不高,当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便马上向教师告状以此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此,幼儿往往会因自己受到肢体碰撞或言语侮辱而告状,因无法操作心爱的玩具而告状,因妒忌他人受到表扬而告状,或因做错事害怕被惩罚而主动告状,还会为表现自己获取关注而告状,甚至会为“报复”他人而故意告状……以上告状行为都是大班幼儿自我中心化思维的典型外在表现。

其次,大班幼儿具备初步同情他人的情感。5-6岁幼儿的情绪和情感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不仅具有最基本的喜、怒、哀、乐情感,更随着社会交往活动的增加,在潜移默化的日常生活和游戏活动中逐渐产生了同情等多种复杂的情感,当自身利益处于“安全”状态的前提下,大班幼儿会将目光投向身边的同伴,当发现他人利益受到侵犯时便对“受害者”心生同情心理,并想借助向教师告状的方式寻求帮助。

此外,大班幼儿开始形成了一定的明辨是非观念和维护公共秩序的责任意识[6]。随着年龄的增长,大班幼儿各方面的规则意识日渐稳定和良好,如稳定的常规意识、良好的生活和行为意识、较明确的榜样示范意识等,因此大班幼儿便成了小、中班幼儿眼中的“大哥哥”和“大姐姐”,在潜移默化的人际交往中逐渐产生了初步的是非观念和维护规则的责任感,同时为了得到教师和弟弟妹妹们的关注和表扬,当周围出现违反公共秩序的事件时会及时向教师告状,于是利序型告状行为便应运而生了。

2.幼儿个性特征

基于心理学视角,个性是指个体比较稳定的且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各种心理特点或品质的独特性组合,它包括气质、性格、能力等心理特征[7]136。每位幼儿都是独特的个体,大班幼儿亦是如此,幼儿的不同个性特征会直接对其告状行为产生影响。结合观察,本文主要从幼儿气质和性格特征两方面加以阐述。

其一,幼儿气质虽无好坏之分但各有优缺点,而现实生活中的幼儿是多种气质类型的综合体,只是以某一种气质类型为主。例如,以胆汁质为主的大班幼儿个性直率热情、处事果断,但情绪不稳定、易冲动,这类幼儿喜欢交往,但遇到问题时容易冲动,也易出现较多的告状行为;而以粘液质为主的大班幼儿个性反应较慢、应变能力偏弱,但较为沉稳含蓄、忍耐力持久,这类幼儿在交往中较为被动,属于慢热型,但在面临交往困境时较能忍让对方,因此较少发生告状行为。

其二,不同性格特征的幼儿在处理交往问题时所持有的行为态度也各不相同。例如,性格文静乖巧型的大班幼儿心思较细腻、含蓄内敛、不易冲动且有较强的忍耐力,这类幼儿往往能与同伴友好相处,遇到矛盾时能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共同分享、愿意容忍和原谅同伴的缺点和不足,自然很少告状也很少被同伴告状[8];而性格调皮捣蛋型的大班幼儿活泼好动、精力旺盛、胆大妄为、自制力差且易冲动,这类幼儿喜欢交往,但容易对同伴造成身体伤害或言语侮辱,经常受到同伴的投诉,既常被同伴告状又喜欢告状。

(二)家庭因素

家庭是个体社会化的第一课堂,家庭和父母对幼儿社会化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9]。

经观察,大班幼儿告状行为与其家长教养方式、家庭子女数量和家长言行举止均有着密切的联系。

1.家长教养方式

家庭教育对幼儿的影响贯穿其终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其教养方式对幼儿社会交往行为有着重要影响[10]。父母的不同教养方式对大班幼儿告状行为也有着不同影响。

一是忽视型的教养方式。经观察,忽视型家长往往工作繁忙,要么常年在外、要么早出晚归,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幼儿的生活和学习,很少关注幼儿的成长,甚至对幼儿不理不睬,导致亲子关系较为冷漠,这种教养方式下的幼儿平时表现出注意力不集中、小动作较多、自我控制能力差、交往中易退缩、暴力行为较多等问题,所以经常做出干扰或侵犯同伴的行为,也容易与他人引发冲突,而且经常通过向教师告状来获得关注。

二是宠溺型的教养方式。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宠溺型家长,对他们而言,孩子是他们的心头肉,父母等长辈对孩子爱护有加,甚至有些父母过度溺爱幼儿,为幼儿包办一切,这严重阻碍了幼儿成长的步伐。研究表明,幼儿应该在生活和游戏中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如果家长一味地宠溺幼儿,则可能造成幼儿在能力和性格等方面存在缺陷,幼儿往往容易形成自私自利、蛮横不讲理的性格,这类大班幼儿通常缺乏独立解决同伴冲突的能力,遇到矛盾时更倾向于向教师告状。

三是专制型的教养方式。这类家长对幼儿生活、学习等活动管教较为严格、要求很多且较高,通常表现出命令、要求、斥责等高控制教养行为,在这种教育环境下的幼儿大多对家长的决定言听计从、缺乏主见、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较差、既依赖家长又畏惧家长,这类大班幼儿在交往中经常出现优柔寡断、自卑胆怯、独立解决问题能力较差等消极表现,在处理问题时喜欢向教师告状,以此寻求帮助。

四是民主型的教养方式。相比以上三者,民主型的教养方式是一种尊重幼儿但不纵容幼儿的民主平等型亲子互动形式。这类家长在生活中悉心照顾幼儿,给予其充分的关爱与呵护,尊重幼儿的兴趣、爱好,采用合理的方式引导幼儿如何解决问题,而非一味地溺爱骄纵和严厉苛责。在这种民主型教养方式下成长的幼儿亲社会行为较多且性格较为友善,在同伴交往过程中遇事倾向协商解决和友好处理,一般情况下很少向教师告状。

2.家庭子女数量

观察表明,家庭中子女的数量多少也会影响到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的发生。一般而言,家庭子女数量适中最有利于幼儿社会性水平的发展,家庭子女数量过多或过少某些程度上均对幼儿行为产生不良影响。

一种现象是指家庭子女数量过少。目前很多家庭中的幼儿都是独生子女,所有家长的关注点都聚焦在幼儿一人身上,将其视为全家的“小皇帝”或“小公主”,过分宠溺幼儿,竭尽全力满足幼儿所有的合理和不合理要求,甚至纵容幼儿的诸多错误行为。长期以往之下,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幼儿便形成了很多不良习惯,如自私自利、蛮横无理、好强心重、独立性差、不愿分享、不懂谦让等娇气的性格。因此,这类幼儿在同伴交往中往往较为自私强势,稍有不满之处便会发脾气,喜欢借助告状来宣泄不满和维护“主权”。

另一种现象是指家庭子女数量过多。近年来,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放开,很多家庭的子女数量逐年增加,有些家庭子女数量多达3-4个以上时,父母必需面临的最主要矛盾是在自己时间和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协调养家糊口和教养子女的两难问题。结果表明,大多数家庭因迫于现实压力而倾向将大多数时间和精力用于前者,这势必导致分配给后者的时间和精力严重不足,久而久之幼儿与父母间的情感联系日渐疏远和不稳定,这类家庭中的幼儿心理易缺乏安全感,加之明辨是非能力弱,于是在幼儿园会通过各种行为表现包括告状行为,以此引发教师和同伴的关注,以弥补心理安全感的缺失。

3.家长言行举止

有人说,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家长的言行举止在朝夕相处的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扎根于幼儿的行为和思想之中,大班幼儿喜欢观察、爱模仿,家长的一举一动都被幼儿看在眼里、学于行中。经观察,家长的言行举止对大班幼儿告状行为有着直接影响。例如,言行举止良好的家长遇事冷静沉稳、情绪波动小、不易冲动、自我控制力强、亲社会行为较多,在与人交往中较为友善、心平气和、协商解决,在幼儿做错事情时沉着冷静、语速和语调适中、积极引导幼儿,大班幼儿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也能逐渐控制情绪、学会协商处理交往中的问题,自然告状行为大大减少;反之,言行举止不良的家长遇事易冲动、发脾气、情绪波动大、言行粗暴、反社会行为较多,在与人交往中一般较为自我、不能换位思考甚至口出脏话、动手打人,幼儿会模仿家长的粗暴言行,自然告状行为大大增加。

(三)幼儿园环境因素

幼儿园是幼儿成长的主要环境之一,幼儿园环境对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幼儿园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

1.幼儿园物质环境

从广义上看,幼儿园物质环境是指幼儿园环境产生影响的一切天然环境和物质环境中物的要素的总和;从狭义上看是指幼儿园内对个体发展有影响作用的各种物质要素的总和[11]1-5。观察表明,幼儿园物质环境对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活动空间密度的大小与活动材料数量的多少。

一是与幼儿活动空间密度的大小有关。笔者发现,当幼儿在活动空间密度较大的区域时告状行为明显较少,如生活活动和户外活动中的告状行为频次不高,同时幼儿在活动空间密度较大的区域中因交往概率低所引发的告状行为频率也低;反之,当幼儿处于活动空间密度太小的区域时告状行为明显较多,如自由活动、区域活动和集体教学活动中的告状行为频次较高,尤其是在幼儿感兴趣的活动区,当活动空间有限至无法容纳更多幼儿时,随之而来的是接踵而至的告状事件。

二是与幼儿活动材料数量的多少有关。由于大班幼儿仍受自我中心化思维的影响,很多幼儿在自己感兴趣的活动材料面前很难做到谦让和分享,当幼儿活动材料数量不足时,幼儿会发生争抢物品的行为或争执行为,这大大地增强了幼儿告状的动机;反之,当幼儿活动材料数量充足时,幼儿之间的争抢物品行为、肢体冲突行为和口头争执行为均会大大减少,幼儿告状的动机也逐渐减弱。

2.幼儿园精神环境

幼儿园精神环境,也称“人文”环境,是指个体在幼儿园所处的人际关系和文化氛围[12]143。幼儿园应为幼儿营造一个有利于幼儿心理健康成长的环境,如果幼儿园的环境氛围无法让幼儿形成安全感和信赖感,那么幼儿在集体生活中的交往活动也会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教师与教师间的关系是幼儿园精神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之间关系亲密、和谐,班级氛围温馨和睦,这在无形中为幼儿起到了良好的榜样带头作用,在这种积极氛围中的幼儿相处也更加融洽,告状行为自然随之减少;反之,教师之间关系疏远、紧张,班级气氛压抑沉闷,不利于幼儿正确是非观的形成,在这种消极氛围中的幼儿相处矛盾重重,告状行为也会随之增多。

其次,家长与教师间的关系好坏也会对幼儿园的心理环境建设产生影响,若家长与教师关系融洽,双方相互支持、彼此配合,能形成一致的教育合力,幼儿在教师和家长的共同教育下形成良好的人格,在交往中也会表现出更多的亲社会行为,较少发生告状行为;相反,家长与教师关系僵化,双方教育理念分歧,很难形成教育合力,幼儿在教师和家长间左右为难,情绪情感不稳定,在交往中容易冲动,告状行为也会有所增多。

此外,教师对幼儿行为的应对态度也是幼儿园精神环境的重要构成要素。教师的不同应对态度同样影响着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结合观察,本文主要从直接忽视和公正与否两种应对态度加以阐述。

一是直接忽略,即教师在面对幼儿告状行为时对其行为所作出的不予理睬反应。教师每日都需处理很多繁琐的事务,当幼儿频繁地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向其告状时,一些教师会选择直接忽视,尤其是一些习惯告状的幼儿,教师想通过忽略的方式使其明白告状是无法引起关注的。然而,笔者发现此种应对态度无法从根本上减少幼儿的告状行为,如幼儿向教师告完状马上扭头就走,将告状变成了一种单纯宣泄,这既没有有效解决幼儿的冲突问题,幼儿也没有真正掌握解决冲突的技能。

二是公正与否,即教师在面对幼儿告状行为时是否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应对态度,具体分为公平公正和带有偏见。前者是指教师公平公正地应对幼儿告状行为,当幼儿无法解决同伴交往中的问题时,若教师能公平地做一个“法官”,并引导幼儿学习正确的交往技能,之后幼儿便能逐渐学会独立解决冲突,如伤害他人要勇于承担并且真诚道歉、学习遵守公共规则等,因此公平公正的应对态度可减少幼儿的告状行为;反之,后者是指教师因对幼儿有主观偏见而无法公正处理幼儿告状行为,部分教师易受刻板印象的影响,如当一个平时在老师眼中调皮捣蛋的孩子与同伴发生冲突时,教师受固化思维的影响,往往认为矛盾是由调皮的幼儿所挑起,进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带有偏见的应对态度不利于孩子形成正确的是非观,这也助长了所偏袒幼儿的告状气焰。

综上所述,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类型多种多样、影响因素纷繁复杂,虽无好坏之分但却不容忽视,一旦处理不当很可能对幼儿进入小学后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面对大班幼儿出现的告状行为,应从幼儿自身、家庭和幼儿园等多种因素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关的有效策略,最终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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