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空间质量研究
2020-03-18李定天黄瑛
建材与装饰 2020年6期
李定天 黄瑛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江苏南京 211800)
0 引言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新型城镇化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市化的关注点不同,其关注重点已从土地的规模扩展转变为追求更高质量的发展。随着新型城镇化新内涵的提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同时也应该更好的回应农民的需求。其中,公共空间作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社区活力、传承农村文化脉络具有不可忽略的重要意义。
农民集中居住区与城市住区不同,由于土地政策限制,农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往往由政府或集体主导。以满足居住为目的,统一完善配套,达到标准水平。因此设计、建设以及后期的维护过程中缺乏对农民需求的考虑,导致公共空间质量不高。农民活动与公共空间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关系,农民对停留的公共空间类型以及在其中发生的活动存在不同的偏好;而公共空间的场地规模、配套设施等条件又会限制农民在其中的活动情况。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公共空间完成建设,会决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民生活活动的情况。因此,以满足村民的需求为目标,提升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公共空间质量尤为重要。
1 研究对象与评价过程
1.1 研究对象选取
本文将研究对象聚焦于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公共空间,以浦口的11个集中居住区为调研对象,分别是:林山社区、福音社区、高旺社区、捋马社区、汤集社区、西葛社区、后圩社区、龙华社区、汤泉农场社区、花旗社区和余家湾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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