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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户调查的退耕还林政策评价

2020-03-16马慧敏任红燕李惠

现代农业科技 2020年2期
关键词:评价

马慧敏 任红燕 李惠

摘要    退耕还林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以永和县芝河镇霍家沟村农户调研数据为基础,从退耕还林政策执行、成效、成果巩固等方面入手分析,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以期为今后退耕还林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    退耕还林政策;农户调查;评价;山西永和;霍家沟村

中图分类号    F326.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20)02-0147-0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Returning farmland to forests is an important ecological project to realiz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human and nature.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of farmers in Huojiagou Village of Zhihe Town in Yonghe County,this paper analysed the implementation,effectiveness and consolidation of the policy,and put forward some valuable suggestions,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policy making of returning farmland to forests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returning farmland to forests;farmer survey;evaluation;Yonghe Shanxi;Huojiagou Village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林草植被、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的重大生态工程[1]。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对改善生态环境、改变不合理生产方式、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

退耕还林工程是振兴山区经济、助力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途径。山西省永和县境内梁峁陡峭,植被稀少,自然生态环境较差。芝河镇霍家沟村水土流失严重、风沙天气占比大、旱涝灾害频繁,地势起伏大、陡坡多、谷地狭窄,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口增多,一些坡耕地尤其是陡坡耕地成为撂荒地。但是该村可垦农田面积大而且集中分布,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典型代表。项目选取永和县芝河镇霍家沟村24户样本农户,针对退耕还林实施后的执行情况、成效、评价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得到了样本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的反馈,进一步提出了退耕还林发展的趋势和建议[3]。

1    调查方法

采取随机入户调查的方式,随机抽取芝河镇霍家沟村在籍常住人口24户作为样本农户。共调查7个部分,分别为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户参加退耕还林情况、退耕还林政策执行情况、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情况、退耕还林政策成效以及对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退耕还林的发展趋势和巩固情况调查,以及退耕后农户对于政策的认识以及建议。

2    样本农户家庭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24个农户中,总人口为98人,平均年龄为54岁,样本农户的年龄主要集中在40~66岁,全部受访调查的都为老年人。年轻人均不在农村种地,多为外出务工。总劳动力66人,其中外出务(多为子女)工逾半年的人数28人,占总劳动力的42.42%,农户的经济来源关系到农户的基本生活和经济行为。

3    调查结果

退耕还林于2000年在芝河镇霍家沟村全面启动。最初实施阶段退耕户数较少,2017年前只能退生态林,2017年后农民可以自己选择退经济林還是生态林,农民大多数选择退经济林,在保证退耕还林有补助的情况下,还能有经济收益,农民也逐渐认识到退耕还林这一政策的优势所在,积极性很高。

3.1    退耕地面积、细碎程度及距离

芝河镇霍家沟村样本农户平均耕地面积是2.13 hm2,大概每户退耕还林地块数为4.8块,退耕地与家的平均距离为2~5 km的占69%,退耕地与农户住家的距离在5~10 km的占15.5%,<2 km的占15.5%。61.5%的退耕农户的退耕地面积在0.67 hm2以下,退耕地块数在5块以下的农户占69.2%。退耕地的面积合计8.83 hm2(占31.9%),均为25°以上的坡地,共计57块,平均地块面积0.15 hm2。初植树种为核桃和仁用杏,由于调查问卷时刚刚栽种,经济效益尚未显现。

3.2    退耕林地种植退耕地的类型、初植、更换树种、间作的情况

霍家沟村样本农户的退耕地中,全部为25°以上的坡耕地,主要种植仁用杏和核桃等经济林,所有农户在自己的耕地上没有更换过树种。部分离家远、耕地条件较差的地块,样本农户选择种植可以粗放管理的核桃,管护成本较低。霍家沟村有54%的农户在经济林中间作谷子、高粱等农作物,也可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劳动力多为老人,退耕地与农户的住家距离>5 km的样本农户,因耕地面积大、劳动力缺乏,选择不进行间种。

3.3    退耕还林政策执行情况

3.3.1    退耕还林补助的执行情况。所有调查农户基本了解退耕还林的政策,因耕地面积大、劳动力不足,农户退耕还林执行情况好。虽然问卷调查期间补助尚未全部到位,但是农户的积极性仍然很高。由此表明,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工作很到位[4]。

3.3.2    退耕地管护与经营情况。所有调查样本农户都了解到对退耕地应该负有管护、补植补造的责任。其中,有2户农户在管护队尚未补植的情况下,自发补植,以确保林木的成活率。退耕地林木成活率>90%的农户占样本农户的23%,林木成活率在70%~90%之间的农户占31%,林木成活率为40%~70%、10%~40%的農户均占样本农户的23%。有38%的农户认为补植补造任务重,62%的农户认为补植补造的任务不重。调查显示,退耕还林后种植经济林,增加了经济收益,充分调动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到位,退耕还林成果基本稳固。

3.3.3    退耕地林权证发放。2017年调查显示,林权证的发放率较低。当被问到“是否愿意给您家的退耕地办林权证”时,有90%的农户表示愿意给家里的退耕地办理林权证。由此说明,霍家沟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缺失,需要及时发放林权证,确保“谁造林谁受益”,提高退耕农户的积极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3.4    退耕还林成效

2017年调查样本农户中,61.5%的农户认为山变绿了,61.5%的农户认为风沙减少了,38.5%的农户认为野生动物增多了,30.8%的农户认为降雨增加了,15.4%的农户认为河水变清了,15.4%的农户认为粮食单产增加了,61.5%的农户树木保护观念提高了。大多数农户能够从切身体验角度对退耕还林工程表示认同,说明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提高农村居民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退耕还林工程直接或者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调查农户中,46.1%的农民较退耕前相比家庭生活水平有了改善,退耕补助提高了家庭收入;31.7%的农户认为退耕后村里富余劳动力增多。

3.5    样本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的判断和期望

永和县芝河镇霍家沟村的人均耕地面积较大,由于家里有劳动力流向非农生产,导致弃耕抛荒的现象。调查样本农户中,有3户存在退耕抛荒的现象,全部因为劳动力缺失。25°以上坡耕地还有一部分未退完,其中76.9%的样本农户在现有退耕政策下愿意继续退耕还林,补助到期愿意续签合同。样本农户中,99%都表示不会复耕,但是有1户农户表示要看退耕后种植的经济林是否收益良好,再决定是否复耕。但是到目前为止,样本农户均未出现复耕情况。

调查样本农户中,所有农户都认为退耕还林工程是成功的。实施退耕还林后生态有所好转,家中剩余劳动力可以外出务工补贴家用。农户对未来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期望按照频率依次是“应提高补助标准”“应该增加退耕造林面积”“应允许生态林与经济林转换”“保持原有政策”。

4    结论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农民生活环境变好,对长期农业垦作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起到一定的恢复作用,农户树木保护观念有了提高。农民在广泛参与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也同样参与到林业生产之中。在提高生态意识的同时增长了经验,改善自身经济条件的同时也改善了农村的环境。实施退耕还林后,农民自主选择树种,同时间作农作物,退耕农户的增收渠道有效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外出务工增加了退耕农户的家庭收入。同时,国家承诺的退耕补助也成为农民收入的一部分。

5    政策建议

5.1    加大退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调查地区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及法规等了解程度很低,不利于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因此,应加大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力度,不定期地举办知识讲座,采取技术人员到退耕地提供实地技术指导等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农民退耕还林意识,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退耕还林的重大战略意义[5]。

5.2    及时足额发放退耕还林补助

政府要及时发放补助,以尽早补偿退耕农户的经济收入,也确保大部分农民不会复耕来维持生计。发放补助要在村里进行公示,切实保障农户的利益。

5.3    加强农林政策的相容性

在退耕还林实施中,根据农户的意愿自主选择退耕还林的树种以及树种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适当放宽林粮间作政策,允许合理的间作调整,这样也有助于苗木生长。

5.4    “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调查发现,农户在退耕地经营管理中遇到诸多技术问题,需要合作社提供各种技术指导,使林业科技深入到种苗、造林、经营以至加工利用的全过程。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退耕还林从根本上促进了老百姓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形成了自觉造林、积极护林的风气。

6    参考文献

[1] 左明星.凌云县退耕还林后农村产业发展的方向探讨[J].广西林业科学,2007(4):230-232.

[2] 贺秋艳.浅谈退耕还林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对策建议[J].农家科技,2013(7):193.

[3] 吴俊华,贺鸿雁,殷海善.临县侯家沟退耕还林政策实施调查研究[J].山西林业,2019(4):6-7.

[4] 刘诚,李红勋.中国退耕还林政策系统性评估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

[5] 任红燕,李惠,邢虹娟,等.农户视角下的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基于吕梁市和临汾市农户调查[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9(1):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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