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交换视域下农村随礼文化研究
——以安徽S村为例
2020-03-13李娅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李娅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一、礼物交换文化简述
礼物交换由来已久。中华尚礼,《礼记·曲礼上》记:“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然而,关于礼物人类学意义上的研究最早来源于西方,新中国成立之后传播到国内的人类学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展,关于礼物的人类学研究也渐入佳境。虽然中西方的社会结构有一定的差异性,但礼物在这两种不同形式的社会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礼物交换成为维系人与人之间感情的最主要方式之一,人们表面似乎是在交换物品,实质上是在无形间架构或者巩固自己所在社会网络中的位置。换而言之,个人在社会交往中于无形间被要求通过礼物交换定位自己在不同种类的人际关系中的地位,这也是一种自我认可和被认可的表现,也即“个人身份的文化结构”的一种表现。
西方礼物交换的人类学研究萌芽于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中有关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礼物交换及随礼行为的描述,发展成熟于莫斯的《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1]70,该书对礼物交换的方式及其意义进行了系统深刻的人类学阐述。在礼物交换的研究中不难发现,其交换形式主要分为三段,即送礼—受礼—回礼,其中对回礼的研究最甚。秦迪迪总结前人研究认为回礼的原因主要有三:一为礼物之“灵”,二为互惠原则,三为礼物的不可让渡性[1]70。礼物之“灵”的说法延用了莫斯的主张,一个人馈赠出的礼物实际上是他灵魂和肉体的一部分,而接受某个礼物也就是接受了送礼者的一部分身心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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