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背景下广东省民营医院发展模式及其政策规制研究
——以经营目的划分的视角
2020-03-13许宇森廖水滔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6期
高 翔 许宇森 廖水滔
(广州医科大学 广东 广州 511436)
一、按经营目的划分民营医院
(一)非营利性民营医院
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是指以满足社会社会效益、使得群众利益最大化为主,经营所得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而全部投入于医院的再建设中的民营医院。其以满足社会需求、服务社会为核心价值,所得利润一般不进行分配,而以资本的增值以及向投资者发放参与医院经营管理劳务费做为对资本的回馈。广东省现有非营利性民营医院的典型代表有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政府对于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出台了较多的政策性优惠,同时医院可以通过非营利性质的宣传来摘掉被莆田系医院炒坏的“民营”这一帽子,有利于增加患者数量。
(二)营利性民营医院
营利性民营医院是指以经济效益为主,经营所得利润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分配给股东的民营医院。其一般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且所得利润一般向投资者进行分配以作为对资本的回馈。广东省现有民营医院大部分为营利性质的,其典型医院为深圳恒生医院。其优势为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可以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绩效制定,鼓励员工为医院做贡献。
二、按经营目的分类的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1.医院管理层缺乏长期经营与服务社会的理念。当前我国大部分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缺乏长期经营及以满足社会效益优先的办院、经营理念,部分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甚至打着非营利的幌子,做着营利的项目,管理过于注重短期的经济利益而缺乏长期经营、服务社会的意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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