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合一”视角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以甘肃省平凉市为例
2020-03-03孟雅琼
陇东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体系
孟 雅 琼
(中共平凉市委党校,甘肃 平凉 744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乡村社区是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最基本的单元,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既有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不少急需破解的难题。“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是浙江省桐乡市于2013年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进地将法治、德治、自治在乡村治理中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又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的必然要求。目前平凉市辖102个乡镇,现有常住人口210.3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30.81万,占常住人口的62.2%。近年来,我市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大力推进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村规民约,并实施农村万名“普法带头人”培养培训工程、“法律八进”等一系列举措,初步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但进入新时代,农村社会结构日益分化,农民思想观念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难以解决新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提出,为我市乡村由“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的升级找到了路径。因此,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着力构建以党的基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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