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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观述评

2020-03-02苏安娜

青年文学家 2020年2期

摘  要:《文学概论》和《文学的基本原理》认为文学是一种以语言为载体,通过创造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这一文学观是在苏联文论、毛泽东文艺思想和编者自身学术素养的多重影响下形成的,具有严密的逻辑性、系统性和民族性,但也有狭隘化、教条化的缺陷。

关键词:蔡仪;以群;《文学概论》;《文学的基本原理》;文学观

作者简介:苏安娜(1996-),女,汉族,浙江温岭人,沈阳师范大学2018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20)-02-0-02

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和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是新中国文艺理论教材的奠基之作,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内文艺理论研究状况,其中展示出的文学观也较有代表性。笔者将以此为例,探讨两部教材中展示出的文学观及其产生的时代条件,进而讨论其文学观的得失。

一、以“意识形态”为中心的文学观

不同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文论强调的“文学上层建筑论”,《文学的基本原理》和《文学概论》均强调文学是特殊的意识形态。具体来说,文学是一种以语言为载体,通过创造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两部教材虽在具体论述上有些许出入,但基本主张总体一致,此处便以《文学的基本原理》为例。

以群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反映论为逻辑起点,认为文学是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在他看来,“人类社会的一切精神活动的产物,包括文学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其他部门,都不是某种超自然、超现实的神或‘绝对理念的产物,而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和社会现实的反映。”[1]同时,人的思想感情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因此,文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在阐明其性质、特点时,就要联系文学与社会的关系。以群由此从马恩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学说切入,论证了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的文学既与上层建筑有密切联系,也具有自身的独立性。

在分析了文学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性质与共同特点后,以群又提出文学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即文学能够用具体可感的形象来反映广阔复杂的社会生活和人情物态。他将感性抽象的文学、艺术与理性具体的哲学、社会科学进行比对,认为文学作品在反映社会现实的形式上往往运用形象思维的方法。在反映社会现实的内容上,则是“把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人的生活、人的思想、感情、斗争和愿望——当作认识和反映、描寫和表现的对象。”[2]文学正是在润物细无声中,通过形象再现社会生活,从而改造生活。

文学和艺术虽在反映现实上有相似之处,但文学又区别于艺术,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突出表现在它是一种语言的艺术。一方面,文学形象需要语言作为中介来呈现,给欣赏者提供想象和再创造的空间。另一方面,语言是思想的媒介,不易受到时空的影响,可以多方面、多样态、多元化地展现出社会的现实世界和人物的内心世界。

二、文学观本土重构中的影响因素

两部教材的编写时间相近,重构的文学观也一致。之所以说是重构,是因为它们都是在新中国力求打破对苏联理论的照搬照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论体系的需求下的产物。以群和蔡仪自身的文学观念影响着著作中文论观的建构,但也会发现,他们无法完全摆脱苏联文论的影响。

(一)对苏联文论和毛泽东文艺思想的秉承

建国初的文学理论体系基本照搬苏联。苏联文论主张“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季摩菲耶夫、毕达可夫、柯尔尊等苏联文论大家对文学的定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文论体系的文学观。而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周扬又明确提出要以“文学反映社会生活”的毛泽东文艺思想为指导。

因此,以群和蔡仪在遵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同时,秉承了苏联文论和毛泽东文艺思想,辟专章进行论述。《文学的基本原理》的第一章是“文学与社会生活”,《文学概论》的第一章是“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不仅如此,纵观两本教材的目录,可以发现除了本质论,发展论、作品论等都有两种思想的渗入,如《文学概论》第二章的“文学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和第三章的“文学发展的社会根源”。在单独章节的论述中,蔡仪更是紧扣着“历史性”“客观现实”“社会生活”等关键词展开,如从历史范畴看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时,认为文学和社会生活、经济基础和政治密不可分。在论述文学的创作过程时,认为文学创作以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为前提,是对现实的加工改造。

除了以上,两部教材对文学和政治的关系、典型形象的塑造、文学的阶级性等具有苏联文论和毛泽东《讲话》精神的内容都有详尽的论述。可以看到,两部文论教材理论体系实际上都受到了或内或外的话语影响。

(二)蔡仪、以群自身的文学观念

当然,蔡仪和以群自身对文学的学术认知之于教材的编写也起着举重若轻的影响。

蔡仪和以群的文学观念明显受到了“五四”时期主导的现实主义文学思潮的影响,即要求文学创作深入生活、反映生活,带有明确的革命目的性。蔡仪在日本留学期间参加了由日本左翼学者组成的“唯物主义研究会”,是马克思主义学术研究活动的积极分子。他在《美学论著初编·自述》里写道,在日本求学期间,接触到“旧译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文学艺术的文献,其中提倡的现实主义与典型的理论原则,使我在文艺理论的迷离摸索中看到了一线光明,也就是这一线光明,指引我长期奔向前进的路。”[3]而以群作为东京“左联”支部的建立者,在留学期间就参加了“日本无产阶级科学研究会”和“中国问题座谈会”,翻译了不少左翼文艺论著和进步作品。归国后也负责了“左联”的工作,积极投身革命。后来抗战白热化,新中国成立,文学的历史、政治含义不断地被注入新的活力,他们的文学思想观念也在反映论的基础上,强化了文学的意识形态,外化为写就的学术作品。

可见,蔡仪和以群的文学观念都建立在哲学反映论的基础上,坚持现实主义,认为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

三、“文学意识形态论”的意义与局限

《文学概论》和《文学的基本原理》建构的文论体系及阐述的文学理论观念具有严密的逻辑性、系统性和民族性,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文学自身的革新,它也越来越暴露出历史局限性。

(一)具有逻辑性、系统性和民族性的理论体系

首先,两部统编教材都认为文学是用语言创造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以“意识形态”为中心,语言和形象三位一体构成了一套完整的文学理论系统。在论述“文学是特殊的意识形态”时,以群和蔡仪分层次地将文学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和艺术形式进行比较,确立了文学的独立性和特殊性,突破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文论教材对文学特殊性的否认和对文学政治性的一味强调。对文学下了基本定义之后,文学的其他特性和功能,如文学的社会作用(认识作用、教育作用、美感作用),文学的党性、社会性等属性,文学的形象与典型性,文学的鉴赏规律和文学的批评标准等,都围绕“意识形态”这一逻辑起点进行学理性的理论阐述,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系统性。

其次,两部教材在围绕“文学是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展开论述时,都有意识地引经据典。以群和蔡仪不仅吸收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高尔基等马列主义文论家和西方现实主义作家的重要论著观点,也贯彻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毛泽东《讲话》的内容精神。更重要的是,具有民族性的中国传统文论也被作为论述材料吸纳进了教材的理论体系。如《文学的基本原理》在论证文学具有自身发展规律的时候,就以革命文学中颇具代表性的鲁迅小说集和郭沫若诗歌为正例,以林纾的小说《荆生》《妖梦》为反例。《文学概论》也以茅盾的《子夜》、杜甫的《三吏》《三别》、王实甫的《西厢记》为例,论述了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这种论述方法不仅极大地丰富了教材的内容,也将晦涩难懂的文学理论概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使之区别于西方文论的艰涩抽象,而更有中国的民族特色。

(二)对文学理解的狭隘化、教条化倾向

单就文学观来说,受制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和时代语境,两部教材的局限性主要是对文学观念的理解有狭隘化和教条化的倾向。

之所以说蔡仪和以群对文学观念的理解有狹隘化倾向,是因为他们几乎将文学的意识形态等同于政治意识形态。在教材目录中,就能够直观地感受到他们过于强调文学和政治的关系,强调文学从属于政治,为政治和阶级人民服务,艺术标准次于政治标准,而对文学本身所具有的审美特性则加以忽视。可事实上,文学最重要、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审美性。在引述材料的时候,他们也更偏爱中西古今的现实主义作家和作品,无形排斥其他流派、其他风格的作家和作品。这种文学观念在文学实践上容易带来消极的影响。

而在阐述文学观的时候,他们都是先提出文学的相关规律,然后再通过古今中外各种文学史实来论证这种规律,是“从一般到特殊,从哲学到文学理论的先验逻辑方法。这是建立在哲学基础上的抽象的文学理论,是用哲学原理演绎出来的一般的意识形态的规律来代替文学自身的规律,没有认真地具体地做出文学问题的分析。”[4]不仅如此,即便是引述各种文学例子,也往往是先对文学现象进行批判性的分析,再归结到毛泽东的文艺思想上,以印证他思想的正确性,流露出明显的教条化倾向,不利于文学的健康发展。

《文学概论》和《文学的基本原理》作为新中国文学理论教材的经典表达,提出了“文学意识形态论”的文学观,在纠偏苏联模式,探寻民族文论的道路上有着开创作用。然而由于当时的政治现实和客观条件,两部统编教材也存在一些缺陷。对这两部教材进行理论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建国后三十年的文论建设情况,也能对当下国内文学理论建设和发展提供实践范例和学术参考。

注释:

[1]以群主编《文学的基本原理》(修订本),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第21页。

[2]以群主编《文学的基本原理》(修订本),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第40页。

[3]转引自江珊:《蔡仪文艺思想研究》,安徽大学,2010年,第8页。

[4]梁斌:《回顾与反思——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两本文学理论教材分析》,山西师范大学,2009年,第17页。

参考文献:

[1]以群主编.文学的基本原理(修订本)[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

[2]蔡仪主编.文学概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3]赖大仁.当代文学本质论观念嬗变:从意识形态论到审美论[J].学习与探索,2015(5):127-133.

[4]段恺.“政治论”还是“认识论”:文学理论教材中国化的最早尝试[J].中国文学研究,2018(1):15-22.

[5]梁斌.回顾与反思——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两本文学理论教材分析[D].临汾: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09.

[6]江珊.蔡仪文艺思想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文学院,2010.

[7]董雪萍.叶以群的文学理论思想研究[D].恩施:湖北民族学院文学院,2013.

[8]许奕谋.谈我国两部文学理论著作的文学观念和方法论[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2):9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