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干部腐败的成因及治理路径
——基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视角
2020-03-02郝端苗
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郝端苗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国家战略提到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充分表明国家对三农问题和乡村发展的重视程度[1]。村干部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带领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导者、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者、是联系国家和群众的中间人。村干部扮演的角色之多,也表明其承担的责任之大。然而,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推进,国家不断加大对基层建设的投入,村干部管理的资金越来越多,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大,这就为其腐败提供了机会。
近年来,村干部腐败行为多发。2018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通报1月至2月之间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共70起,其中涉及村干部腐败案件高达32起,几乎接近一半。2018年4月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共通报115起腐败案件,农村腐败案件占67起,占比达58.3%。2018年全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高达23.5万件,处理相关人数30.9万,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大约13.1万件,处理17.7万人[2]。2019年全国范围内在扶贫领域共查处腐败问题8.5万件,民生领域10.4万起,处理13.2万人[3],这些腐败案件的发生,污染了农村政治生态,成为乡村振兴路上的“绊脚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微腐败”可能成为“大祸害”。为避免腐败问题继续恶化,治理村干部腐败成为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探索我国村干部腐败的深层原因,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关键点,也是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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