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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警舆情应对策略研究

2020-03-02付文波陈钦佩侯英奇班智慧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共卫生舆情

付文波,陈钦佩,侯英奇,班智慧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监狱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2.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科技处,天津 300381)

一、引 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群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事件[1],如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三聚氰胺”事件等。与此同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对社会治安、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公安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忠诚卫士,肩负着打击各类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危害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违法行为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也从法理上为公安机关行使职权提供了有力保障。

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影响面广、牵扯人员规模大,公安机关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言行举止均易被放大聚焦,尤其是近几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警舆情事件频发,给警民关系和公安机关公信力等带来了不良社会影响。本文据此,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的应对策略展开研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公安机关职责分析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1.突发和难预测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重要的一个属性就是难以预测,相关部门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以怎样的方式爆发、爆发的程度如何等都是始料未及的,难以准确把握和预测[2]。另一方面在事件爆发初期信息严重不足,尤其是近年来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种类多样,且多为新发事件,相关部门缺乏先验知识的判断以及难以用常规性预测手段进行早期预防和研判,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其爆发的初期,人们对其致病机理、传播途径和毒物来源等都难以有效判断。

2.涉及面广,社会危害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不同,很多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的源头是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面一般来说更广,传播速度更快,往往会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风险,给社会带来恐慌,即使事件已经结束,也会对广大群众的心理和社会生活带来长久的负面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3.社会关注度高。一方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身就是社会热点事件,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引发关注。另一方面,借助于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丰富,信息传播的速度也逐渐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不久便会在互联网中传播,并迅速被大量评论和转发,短时间内就能获得大量的社会公众关注。类似于早前的非典、埃博拉疫情和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仅引发国内政府和公众的关注,更是获得了全球人民的关注,另外在疫情发展过程中,借助当前的互联网技术,社会公众能够快速甚至实时了解事件进展。

4.总体可控。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的发生由于种种客观因素限制,通常是不确定且难以预测的,但是总体上来看是处于可控范围内的。

首先,虽然事件存在突发性,但近几年我国医疗卫生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以后各地各部门基本都能够实现快速响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事件的再扩大。

其次,随着医学技术和治疗手段不断进步,对于一些传染病以及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具有较好的应对措施,某种程度上也能够比较有效的控制事件的发展和传播。

最后还有政府强有力的积极管控以及提供的各种保障也能够使得事件的影响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并在较短时间内控制事件避免进一步发展。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安机关职责分析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安机关职责分析,可以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为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对公安机关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暴力伤医犯罪,哄抬物价犯罪,制假售假、诈骗、聚众哄抢犯罪,造谣传谣犯罪,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破坏交通设施犯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和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等。

经调研分析,与群众结合度高,容易形成涉警舆情的执法类型主要为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造谣传谣犯罪,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等。如2020年2月,哈尔滨市张某未戴口罩出行,拒不听从防疫工作人员规劝并自称“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事件发生后经微信朋友圈传播迅速成为当天网络热点,哈尔滨市公安局迅速侦破并及时就张某谎称公安局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发布。2020年2月,湖北一女子朋友圈晒出一段其丈夫单位发放的水果和蔬菜视频。该视频瞬间引爆网络并引发热议,群众质疑捐赠物资使用不透明。后经查,该女子老公实为当地派出所从某村借用的治安员,同时3人在此事件中被免停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警舆情产生的原因分析

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较多群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表现的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伴随着舆情的产生,涉警舆情便是其中最为敏感类型之一[3]。涉警舆情产生的原因可以大体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件处置过程中警民矛盾激化产生涉警舆情

在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公安机关在处理妨碍公务、暴力抗法、寻衅滋事、医患矛盾、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过程中,由于处理不慎,引起涉事参与者、网络媒体炒作而引发舆情。还有部分公安民警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存在执法不当、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这与公安民警办案正直无私、秉公执法的正面形象是相互矛盾的,这种矛盾激发是涉警舆情产生的重要原因。

(二)涉事主体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产生涉警舆情

公安机关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可能会极大的影响涉事主体的利益,在此可将其利益诉求分为正当和不当两类,正当利益诉求是利益受损当事者应当获得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赔偿;不当利益诉求一般是妄图改变案件处理结果,寻求高额赔偿等不合理要求。公安机关由于警力配置有限、工作量大、案情复杂等客观因素,有时无法及时回应或满足涉事主体的利益诉求,当其利益诉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便会对公安机关产生质疑情绪,出现情绪化偏移,寻找其他的发泄出口,最为常见的就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发泄针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进而产生涉警舆情。

(三)捏造事实,制造涉警舆情

涉警舆情制造主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涉事群体由于利益诉求未满足,利用部分人的仇富、仇警心理,捏造事实、制造舆论热点、抨击公安机关,从而博得社会同情和关注,对于并不了解事实真相的群众,在先入为主的定势思维影响下,盲目跟从,导致舆论发酵,形成涉警舆情。另外一类是网络新媒体重流量轻质量,对报道缺乏严格的审核,再加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警敏感话题更容易成为热点,从侧面催生了涉警舆情的产生。由于我国当前法制还不够健全,对违法违规制造涉警舆情主体的法律惩戒机制尚不够完善,违规成本低,这也间接纵容了此类情况的发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的特点和典型发展过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具有传播速度快,积聚能力强,内容复杂敏感、负面消息占比大等特点,本文参照柯雷德•金提出的舆论四阶段论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的发展过程划分为潜伏阶段、发酵阶段、爆发阶段和消退阶段。

(一)潜伏阶段

潜伏期即涉警舆情发展的萌芽阶段,此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处于爆发初期,公安机关开始参与对事件中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和处置。此时,群众和媒体对公安机关相关执法行为的关注度和信息量还较低,涉警舆情增长相对较为平缓,偶有起伏,此时舆情的信息传播能力也比较缓慢。

(二)发酵阶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出现以后,由于缺乏正确引导,群众和媒体针对涉警舆情话题,通过点赞、评论,转发、跟帖等一系列的行为表达自己对话题的态度、情绪和观点。此时网络推手和水军会对舆论产生很重要的作用,网络推手通过策划,有目的、有计划的针对某个话题展开讨论,并雇用大量的水军生产定量定向回复内容,让相关话题的热度和关注剧增,从而导致舆情的急剧扩张。

(三)爆发阶段

涉警舆情经历发酵阶段后,舆情的曝光度、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大幅提升,到达一定的程度后,量变产生质变,涉警话题成为热门话题,舆情瞬时爆发,吸引大批群众围观和热议,群众的参与数量也开始成指数级增长,同时滋生大量谣言。就像防疫过程中“警察打人”等类似言论在群众当中产生了大量的跟风现象,使舆情进一步扩大,最终爆发。爆发期涉警舆情的时间跨度与以公安机关为主的相关部门处置是否得当存在很大的关系,对涉警处置得当的话,涉警舆情爆发期的时间跨度一般比较短,并且会降低衍生舆情出现的概率。

(四)消退阶段

在涉警舆情爆发期间,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如及时介入调查,积极主动向群众公开调查真相和处理结果,由于事件所有细节已公开,群众的兴趣点将会发生转移或者消失,舆情就无法持续,影响的范围和强度也就不能扩大和增强,舆情的关注度和信息量都处于极低水平,并且基本无太大起伏,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再出现新的变化。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警舆情的应对策略

当前,针对舆情应对研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个案研究、纯理论探究等方法探讨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应对策略;另一类是基于数理统计、数学建模等定量方法,研究网络舆情传播规律、机制及影响因素[4]。本文则以前文为基础,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四阶段发展过程对其应对策略展开讨论。

(一)潜伏阶段应对策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潜伏阶段,舆情还尚处于萌芽阶段,相关信息话题没有主要受限于事发地范围,关注人数量少,这一阶段的核心工作主要是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舆情再扩大。一是做好涉警舆情的预防工作,具体包括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执法活动中要提高站位、保持警惕,充分掌握案情,细致调查、公正执法,对于敏感或者群体性事件及时上报,避免瞒报、漏报延误最佳处理时机。二是早发现,涉警舆情处置是否被动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尽早地发现舆情信息。公安机关应根据自身条件适时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涉警信息监测、舆情预警等技术实现涉警舆情信息快速识别和跟踪[5]。三是早介入,发现涉警舆情信息就应该快速介入,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掌握关键问题,联系涉事主体,做好情绪化解和矛盾消除工作,科学迅速处置。

(二)发酵阶段应对策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发酵阶段,涉警舆情话题开始传播并引发群众关注、讨论、评论和转发,这个阶段关键应对策略是要认真开展调查、正确引导舆情走向,避免信息聚集。第一步,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对于涉警舆情涉及的案件事实展开调查,查明捋顺案件事实,深入了解矛盾点,分析涉警舆情产生的原因,加强对涉警舆情发展动向的密切关注,对于群众关注的问题给予主动、及时、客观、准确的解答。第二个是引导舆情向正确方向发展、争夺舆情阵地、把控涉警舆情的主动权。脱离了对舆情的引导就同于失去了战斗阵地,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再加上网络媒体的介入,短时间内会集中大量人员情绪,致使舆情成为社会焦点,甚至成为群众事件,极大地加大涉警舆情的治理难度。因此要正确引导舆情发展,变被动为主动,避免涉警舆情进一步发展。

(三)爆发阶段应对策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爆发阶段,舆情全面爆发成为社会热点事件,登上“热门” “热搜”,此阶段应对策略关键是要成立涉警舆情处置工作小组、做好部门协同工作。

首先,要成立涉警舆情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涉警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成员主要由公安机关内部成员组成,工作小组前期工作重点是查明事实真相,线下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涉事主体、涉事警察及其他主要成员,调查收集材料。线上主要工作是关注舆情态势发展,与线下工作相互配合,通过各种方式向媒体和群众公布调查结果、展开有效互动和对话。

其次,应注意部门之间协同,一是公安机关内部部门之间,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事各部门之间,三是指网络媒体宣传部门。网络媒体宣传部门单独列出主要考虑到它在实际舆情处置中的重要地位,互联网媒体时代网络媒体宣传部门具有十分重要的纽带和窗口作用,在展开沟通互动、公布案件事实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该做好与网络媒体宣传部门的协同工作[6]。

(四)消退阶段应对策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消退阶段,此阶段涉警舆情基本得到妥善处理,涉警舆情热度出现拐点,话题吸引力下降,此阶段应对策略关键是做好善后和反思工作。一方面是做好善后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都会涉及到受伤或者受害家属,在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后,对受到伤害或者利益损失的涉事主体及时进行看望慰问,同时追究制造舆论、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违纪行为涉事主体的责任。另一方面,及时组织部门内部展开涉警舆情事件处置应对的学习和反思工作,一般来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小概率事件,实际生活中并不多见,因此每一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警舆情都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它的应对处置过程完全可以成为值得学习和反思的指导性案例,为后期类似事件的出现提供参考和借鉴。

六、结 语

自媒体时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警舆情发展速度、传播形式多样,对于公安机关的应对和处置能力也是一项严峻的挑战,如何快速有效的发现、引导和应对处置是一项十分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综合分析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此类事件中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和此类事件中涉警舆情产生的原因,从涉警舆情发展的四个阶段对其应对策略展开了具体研究与论述,助推我国建立一套成熟、科学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警舆情应对机制,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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