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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若干关系研究

2020-03-02

理论探讨 2020年2期
关键词:文化发展

门 献 敏

(信阳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信阳464000)

文化既是乡村得以延续的根基灵魂,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精神之源,乡村文化体现着一方水土独特的精神创造与审美追求,赋予着乡村社会以特有的秩序与意义而存在,是人们乡土情结、亲和力与自豪感的凭借。新时代的乡村文化振兴作为一项铸魂工程,是乡村振兴宏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题中应有之义,贯穿于乡村振兴全过程与各领域,它不仅以无形的力量改变着人们的精神风貌,还以有形的力量助推着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指出:“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应当说,《决定》的出台,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与强烈的使命担当,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与行为遵循。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必须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的宏大目标,校准导航仪,把牢发展向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坚持文化创新与打造特色的关系,坚持文化借鉴与继承传统的关系,坚持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文化投入与以民为本的关系,坚持文化公益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创新与打造特色的关系

创新是文化自身富有生机活力的根本保证,文化创新是乡村永葆凝聚力与生命力的基石,是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战略支撑,亦是恒远的文化追求与文化魅力之所在,它具有凝聚人心、增进共识、成风化人的重要职能,对于推动社会实践的发展与实现乡村文化的繁荣,满足广大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精神需求,具有不可言喻的作用。一般说来,每一个乡村,都会彰显着其所处时代的现实需求,是一个时代精神的特定表达,折射出乡村文化对村民的深层熏陶,并随着实践的创新发展而与时俱进。乡村本土特色文化是指人们在乡村的长期劳作与生产过程中,将自己深厚的情感融入山水自然风光之中,历经长期积淀和孕育而成的独具魅力的本土特色文化。正是由于各具特色的本土文化的浸润与滋养,才使长期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形成了基于规则仪式、民俗节庆等关于本土基因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虽历经千百年沧桑巨变却依然古色古香。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市场化与现代化的积极推进,乡村本土特色文化面对多元文化的强烈冲击,若任由下去,农民就会对本土文化失去自信,乡村社会将会丧失文化的源力支撑,承载农民美好愿望的乡村振兴也就难以实现。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创新与打造特色的关系,应立足本土具体实践,紧紧抓住乡村特色文化资源这个发展根基,积极回应当下乡村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与价值诉求,切实推进乡村文化创新。

从总体上看,我国乡村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加强,广大农民的业余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加深了对乡土文化谱系和精神内涵的认知感、认同感与自豪感,促进了乡村精神世界与文化品格的重建,但应清醒地看到,相对于农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新期待而言,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创新意识不强、文化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不作为或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直接导致乡村文化建设效能低下,这不仅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还阻滞着乡村文化振兴战略的贯彻执行。习近平指出,“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2]。“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3]。这一重要论述不但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乡村文化创新的重要战略意义,而且为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指明了方向,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的鲜明文化观与方法论,科学地回应了如何打造本土特色文化品牌的现实路径。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创新与打造特色的关系:一是要科学把握本土特色与现代文明之间的统一,结合新时代的新要求创新本土特色文化的科学内涵,充分运用先进科技手段促进本土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效融合转换,借助现代高科技手段对本土文化进行传播、传承、保存、展示,用现代性提升本土特色文化的魅力,让本土特色文化真正“活”起来,使其在现代土壤中焕发出新芽。二是要在深入挖掘本土特色的基础上,努力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大力实施文化特色品牌战略,通过挖掘整理本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手工艺技能等,推行本土特色品牌特别扶持的办法,用本土特色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凸显乡村文化的“乡气”,增强乡村文化的“土气”,因地制宜地培育出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品。三是要通过各种渠道唱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旋律,积极传承民族精神、宣扬爱国主义思想、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与优秀的文化艺术成果,勇于抵制腐朽文化,改造落后文化,削减本土消极文化的负面影响,激发先进文化的正能量,切实做到“春雨润物细无声”,使文化的精髓与力量悄然融入农民生活中,使其在潜移默化中染熏心灵、提高素养,用先进文化引领乡村本土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继承与借鉴外来的关系

任何一种乡村文化都具有历史继承性,没有经过点滴积累、代代承继,乡村文化的发展就会失去根基。从某种意义上看,乡村文化的继承都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历史背景,这种背景下的乡村文化形成与传承,往往是基于特定地域内人们普遍的心理认可与需求而形成的。乡村文化的继承决不是孤立的,它应与所处的一定环境与社会需求相适应,是前代文化经过深厚积淀的结果,深刻反映着同时代其他文化及社会现象的重要影响。一般说来,任何一种优秀文化都不是纯粹的单一文化,乡村文化的发展不可能故步自封,应看到不同文化间的优势和长处,善于借鉴外来文化、博采众长,是其自身发展繁荣的必要条件。乡村文化的借鉴是指以乡村本土文化为基础,通过不断吸纳优秀外来文化,拓延本土文化的内涵,促进其健康和谐发展,它有助于相互借鉴、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增强乡村文化的凝聚力、认同感与引导力,使其更好地适用于新时代文化的发展需求。在当今日益开放的国内外大背景下,乡村文化的交流与沟通,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显得更加迫切,乡村文化振兴不能囿于自身传统,应从乡村文化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继承与借鉴外来的关系,择其优而祛其弊,在整合、借鉴与吸纳中实现融合发展,不断增强乡村文化的底蕴和厚度,为本土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滋养与定向导航作用。

从总体上看,我国乡村文化建设在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借鉴外来文化能力方面虽然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在立足乡情民情等本土文化特质改造、改良的基础上,保持自信、耐力、定力,使外来优秀文化在乡村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形成富有浓郁特色的乡村气派、乡村风格,但应清醒地看到,相对于日趋多元多样的群众文化需求而言,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民族主体文化、轻视外来有益文化或者一味强调借鉴外来文化、忽视本土民族文化两种倾向,这在方法论上都是完全错误的,不利于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实现文化继承与借鉴外来的有机统一,推进乡村文化系统自身的健康协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的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与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4]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文化发展繁荣的基本规律,强调不同文化间应当相互尊重、和谐共处,让文化的交流互鉴成为增进人们友谊的桥梁与社会进步的推力,为人们提供正确的精神引领与强大动力。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继承与借鉴外来的关系:一是要深入挖掘、阐明与弘扬乡村优秀本土文化,结合我国乡土文化源远流长、底蕴深厚的鲜明特质,通过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梳理,运用现代的立场、观念与方法,对本土传统文化重新进行解释和阐发,挖掘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乡村传统文化,真正使优秀本土传统文化能够不断弘扬光大。二是要深刻认知外来文化的有益价值,以科学的精神与审慎的态度吸纳与借鉴一切有益文化成果,以广博的胸怀,积极借鉴外来优秀文化,在博采众长中不断赋予乡村文化以强大生机与活力,应以自信平和的心态,积极参与各种文化的交流与对话,将“引进来”与“走出去”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充实乡村本土文化的内涵,构筑本土文化的思想高地,促进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三是要坚持立足本土文化的实际,秉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原则,深刻认知外来优秀文化的有益价值,以科学精神与审慎态度吸纳借鉴一切有益的文化成果,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理念,在坚守本土特色发展之路的基础上,更好地把外来优秀文化与乡村文化自身个性特质有机结合,寻找最佳契合点,壮大本土文化,打造富有创新力、竞争力与影响力的乡村特色文化品牌,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新的强大力量。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夫源远者流长,根深者枝茂”。乡村文化深深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着生生不息、绵延庚续的厚重基因,蕴含本土文化的丰富内涵与精神意蕴,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教育价值以及社会价值。加强乡土文化的保护有助于留住“乡愁”,增强乡村自身的凝聚力、向心力与归依感,从精神层面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筑牢乡村社会的自主性与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一般地说,唯有高度认同优秀的乡村本土文化,才能真正拥有坚守的从容、奋进的毅力以及创新的活力,增强乡村文化保护的自觉与执着。乡村文化既要薪火相传、代代呵护,又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从长远看,对乡村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本身也是对文化资源的一种保护,旨在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将古色古香的自然遗产与淳厚的民俗民风呈现给更多的人,使乡村本土文化在开发利用中熠熠闪光,在交流开放中释放出最佳效能,在拓延乡村本土文化育人空间的同时,进一步丰富乡村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进而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伴随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引发了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层次变迁,建立在农耕文明之上的乡村社会形态趋于涣散,中国乡村传统文化正面临日益严重的冲击与消解,如何把乡村本土特色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应依据乡村文化振兴的战略目标,结合乡村地域特色,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推进本土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双向互动,将珍惜保护乡土文化与提升传统文化的优良品质融合起来,让乡村文化成为安顿村民灵魂与期冀的依托,使乡村成为人们安居乐业的精神家园。

从总体上看,我国对乡村优秀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提高,各地积极将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在保护中推进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实现有效保护,进而在多元文化的交流互鉴中构筑乡村应有的精神家园,但应清醒地看到,相对于文化建设作用的充分发挥而言,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乏力、文化产品开发利用无序、法治化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这无疑制约着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与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融合,不利于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双向良性互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5]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基本逻辑理路,彰显着乡村文化既有历史属性又有现代属性,既有本土属性又有共享属性。强调乡村文化建设应秉承保护与创新并举的原则,在加强乡村本土文化保护的同时,通过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使其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一是要提升对乡村本土文化的自觉保护意识,通过认知与梳理乡村本土文化,深度挖掘乡村文化优秀内核,对其价值进行再认同,使个体心灵深处产生甘愿为文所化的归属感,重塑乡村文化自信,强力唤起人们对传统本土文化保护和行为自觉,提升乡村振兴的内在品质与文化特质,让人们在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同时,永远留得住乡愁。二是要在保护好乡村本土文化的同时,推动其适度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充分利用乡村特有的自然风光、村落格局、生活样态、民俗民居等文化资源对其进行整理、规划、修缮,秉持乡村特有的文化气息,在科学开发与利用本土丰厚的文化遗产、积极开展群众性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的基础上,实现村民与自然和谐共生、历史与文化的有机统一。三是要立足本土文化资源禀赋与优势,探寻乡村文化保护与村民现实需求间的最佳契合点,将乡村本土文化融入产业发展,积极参与乡村文化变革,凝聚社会合力,形成多方联动,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实现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同步推进,大力引导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激发乡村本土文化内生活力,获取文化转型的自主地位与能力,打造一批国内一流、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

四、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投入与以民为本的关系

文化投入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支撑,是通过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先支持关涉农民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旨在建设结构合理、发展平衡、运行高效、服务优良的乡村文化服务体系。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进程中,坚持乡村文化投入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既是保障广大农民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也是破解我国城乡文化发展不均衡、乡村文化服务不充分的根本方法,对于克服二元结构下文化建设中政府行为“城市偏好”、提升乡村文化产品优质供给、更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新时代的乡村文化振兴,既需要有丰富优质的农村文化投入为基础,也需要彰显“以民为本”的深厚情怀。坚持“以民为本”是民族传承的精神血脉与共同智慧,它秉承着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成果人民共享的建设理念,体现着对人们乡土情怀的心灵叩问与精神慰藉,有助于广大农民深刻理解乡村文化的现实价值,从内心深处产生甘愿为文所化的认同感,树立起乡村文化的高度自信,从而自觉投身于乡村文化振兴之中。伴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影响,客观上导致城乡之间文化投入极不平衡,引发了城乡文化的发展不协调,加之乡村文化投入的效能低下,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农村“亚文化群”,使乡村文化常常处于“边缘化”状态,大大阻滞了乡村文化振兴的发展进程。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投入与以民为本的关系,应依据乡村文化振兴的战略目标,通过加大乡村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建构适合个性发展的乡村文化体系,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文化供给机制,将加大乡村文化投入与提升“以民为本”的科学理念有机融合起来,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乡村文化的精神需求,扎实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展现新时代乡村文化新面貌。

从总体上看,党和政府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投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农村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与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加大,文化惠民工程专项政策相继出台,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合作发展态势迎来了新机遇,初步形成了多元一体、协同共进的乡村文化建设格局,但应清醒地看到,相对于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而言,乡村文化建设的能力水平还存在不适应、不匹配的现象,部分党员干部存在跟不上、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表现为以民为本的意识淡漠,热衷于抓面子工程、盆景工程,不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体谅农民的利益诉求,对文化设施存在只建不管、建管脱节、效能低下的现象,这无疑制约着乡村文化建设的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6]这一重要论述阐释了文化投入与以民为本的实践指向,彰显着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强调乡村文化振兴应正确认识与处理文化投入与以民为本之间的关系,加大乡村文化投入力度,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求。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投入与以民为本的关系:一是要创新乡村文化投入机制,健全乡村文化服务体系,真正把其纳入地方政府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切实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完善运营管理机制,理顺各种关系,广掘活水之源,将社会力量有序吸纳到乡村文化的建设中,打造强有力的多元化参与社会支持系统,共同推进乡村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二是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赋予其更多的文化权利,顺应其文化意愿与需求,凝聚思想共识,搭建更宽广的平台,完善基础文化设施,拓展更畅通的渠道,引领广大农民在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实现自我展现、自我教育以及自我服务,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与幸福感,使农民群众共享乡村文化振兴的发展成果。三是要在乡村文化投入上坚持根植于民、服务于民的建设理念,积极支持广大农民真实表达文化意愿,搭建乡村文化投入的制度平台,丰富完善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努力在体制、机制与政策方面还权与民、还文与民,构筑乡村振兴的共有精神家园,切实让农民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人,真正实现乡村文化改革发展的成果由广大农民共建共享的目标。

五、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公益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新时代的乡村公益文化是指坚持把社会效益置于首位,由政府或社会面对村民创办的非营利性的文化事业,它注重弘扬与传播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强调普惠、基本、便利等鲜明特质,通过开展社会福利性系列文化事业活动,形成上下衔接、富有特色的乡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满足农民群众基本的公共文化需求,切实发挥好文化在引领乡村社会文明、服务人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相对于公益文化而言,乡村文化产业作为我国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增长极,既是不断解放与发展乡村文化社会生产力、激发乡村本土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根本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打造中国特色文化强国的必然选择,它强调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多元力量的积极参与,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及捐助文化产业,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不竭动力。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与大数据云计算时代的到来,我国乡村的文化事业与产业结构问题日渐突出,主要体现在乡村内部的文化行业结构多数集中于传统领域,科技附加值不高,相关产业融合度较低,区域间投资与发展不均衡,这直接阻碍了乡村文化建设的有序协调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公益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应依据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坚持从公益性的原则出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1],“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加大乡村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探索建构具有现代化、时代化特色的文化产业链,大力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在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文化服务同时,实现乡村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地发展。

从总体上看,我国公益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虽然在改革中日趋完善,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乡村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逐步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乡村基层文化建设的能力,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但应清醒地看到,相对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还存在政府支持力度不大、统筹规划不平衡、体制机制滞后等问题,这无疑会制约公共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大发展与大繁荣,阻碍着乡村文化振兴的发展进程,不利于从根本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7]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实逻辑,体现了二者紧密的关联性、互动性与协同性关系,揭示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必须同步规划、协调推进。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文化公益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一是要顺应乡村文化振兴战略需要,科学谋划乡村公益文化建设的战略布局,设立省、市、县、乡、村公益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建构务实高效的乡村公益文化服务平台,特别是应完善在政府主导下农民积极参与的公益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扩大乡村公益文化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推进乡村文化人才培养与公益文化内容一体化建设,采取多种优惠政策鼓励高素质人才积极参与乡村公益文化建设,通过有效开展一系列乡村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乡村公益文化建设的繁荣发展。二是要明晰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文化产业与其他各产业的融合互动,深化乡村基层文化产业体制改革,找准乡村文化产业与市场的最佳契合点,通过健全乡村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优化乡村文化产业政策支撑体系,设计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乡村文化拳头产品,打造具有雄厚市场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切实发挥好文化产业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三是要着眼农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从乡村本土实际出发,找准文化振兴的立足点,把牢乡村文化事业公益之维,使之成为引导价值标杆调动各种社会有生力量,做大做强做优乡村文化产业,让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个轮子”转起来,打造“一切文化创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文化创造的源泉充分涌流,让一切有志于文化创造的建设者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优质氛围[8],夯实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的坚实根基。

六、结论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作为一项铸魂工程,是乡村振兴宏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题中应有之义,理应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与各领域,它不仅以无形的力量改变着人们的精神风貌,还以有形的力量助推着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在党和政府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乡村文化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与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加强,文化惠民工程专项政策相继出台,有效提升了乡村基层文化建设的能力,切实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9],但应清醒地看到,相对于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新期待、新要求而言,乡村文化建设的能力水平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不适应、不匹配的现象,部分党员干部存在跟不上、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乏力、文化产品开发利用无序、法治化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这无疑阻滞着乡村文化振兴战略的贯彻执行,制约了乡村文化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的出台,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与强烈的使命担当,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与行为遵循。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必须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的宏大目标,校准导航仪,把牢发展向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坚持文化创新与打造特色的关系,坚持文化借鉴与继承传统的关系,坚持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文化投入与以民为本的关系,坚持文化公益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我国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行稳致远,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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