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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外的身体塑造
——陕甘宁边区儿童团的官方身体建构

2020-02-25张赟栗洪武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儿童团身体儿童

张赟,栗洪武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陕西西安 710062)

近代中国对儿童身体的统御方式,如童子军、少年先锋队和儿童团的组成出现在20世纪初叶,其组训方式并不源自中国本土。这一时期,随着中国国力的衰颓,身体成为了各方话语的焦点,它从最初的隐而不显到成为提升国力的角逐场。从梁启超提倡新民说,蔡元培提倡五育并举,到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和科学旗帜,清楚地显示出对身体的改造是那个时期的共同诉求。但从清廷覆亡到军阀据地而治的时期,改造的话语权并不掌握在国家的手里,直到南京政权确立后,带着现代性的官方身体塑造意识才透过各种权力机制的行使出现在中国。官方身体的建构是一种试图标准化和国民化身体的作为,旨在模塑不同于旧式社会的新国民形象,在一统化和秩序化的训育过程中,对个体的支配显示出绝对的领导权。这种身体领导权的发展,并不以制度化的教育作为唯一管道。根据阿尔都塞的观点,在任何社会形态下都遵循一个前提,即进行生产活动的同时对生产条件进行再生产;而对于生产条件中的劳动力再生产,不仅要求再生产出劳动力的技能,还要求生产出劳动力对现存秩序各种规范的服从。由此,阿尔都塞提出了AIE(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与镇压性国家机器的概念[1]。镇压性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以复数形式存在的,如教育、家庭、政治、法律等。其中的童子军、少年先锋队、儿童团等组织的存在是其发展的另一种形式,可以归类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

延安时期,从陕甘宁边区所处环境来看,一方面由于地处相对稳定的大后方,因此教育能最大可能地开展;另一方面经过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的文教建设,尽管教育有了较大进步,但总体落后的情况,难以与国统区的教育接轨。边区的教育观强调阶级论,建立在政治功用之上,干部教育为第一位,社会教育在第二位,国民教育在第三位[2],革命意识形态贯穿于教育始终。在陕甘宁边区所处抗日救亡与国民党封锁的背景下,儿童除在学校里接受系统化与知识化的教育外,课堂外的身体训练更被冀望于塑造有民族意识、爱国情操和良好体能的国民。

一、义务观念:官方身体的模范化

贝登堡作为童军运动的创始者,在《童子警探》一书中,对英国人缺乏军国民训练的焦虑,使他将性格训练和身体健康作为训练的主要内容[3],其出发点最终赢得英国的荣誉和繁荣。至此,童军运动在1907年后流传各国,这种身体的统御手段不只出现在以资本主义作为生产方式的英、美、法等国,同时也盛行在举法西斯主义旗帜的德国、意大利和日本,以及与资本主义对立的苏联,如德国的“游鸟运动”、意大利的“巴里拉”、日本的少年团以及苏联的十月儿童团等儿童组织,并于1912年出现在中国,即由严家麟于武昌文华书院所创立的“童子义勇队”。南京政权成立后,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司令部于1928年设立,党化思想开始成为童子军运动的指导思想,1935年南京政府将童子军从原来的课外活动变成必修科目,从自愿活动变成强制性教育。其宗旨为“第一,励行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教训,为中华民国忠诚之国民;第二,随时随地扶助他人,服务公众;第三,力求自己智识、道德、体格之健全”[4]。童子军运动所蕴含的军国民教育成分为这个转变的重要原因,这种取向也体现了贝登堡《童子警探》中提出的儿童对大英帝国忠诚与服从的观点。

1930年在瑞金成立的共产主义儿童团,是在原劳动童子团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以列宁的组训青少年的方式作为援引对象,源头为1922年成立于苏联的列宁少年先锋队。苏维埃时期,共产主义儿童团被定义为阶级教育性的政治组织,它的目的是使儿童参加各种斗争,并在斗争中提高阶级觉悟。共产主义儿童团旨在对儿童实施共产主义的政治教育,并将其作为共产青年团的后备军。随着中共中央撤离江西,长征北上后于陕北将共产主义儿童团改名为儿童团,其所属的共产青年团也改造为青年抗日救国组织。1938年,陕甘宁边区青年救国联合会正式成立,所辖组织为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少先队、儿童团等。在《儿童团组织章程》中规定,7岁以上14岁以下的儿童都可以成为儿童团员,以区为单位成立儿童团,乡为大队,县以上的在青救会设立儿童科[5]。延安市内,各市、县政府教育科科长为儿童团总团部指导员,小学教师任青联儿童团顾问[6],在各乡,小学教员则为乡青救会之顾问并兼儿童团之指导员[7]。可见儿童团的组织基本在小学内。其中,虽然《章程》规定了入团年龄,但实际上,边区各小学学生的年龄不一,小的有六、七岁,大的甚至在二十岁以上[8]。对于这一情况,各小学将年龄较小的归入儿童团,年龄较大的则参加少先队。总体上来说,儿童团内学生的年龄方差小于少先队内学生的年龄方差,因此对儿童团的探讨也就比少先队更具聚焦性。

1938年3月通过的《第二战区总动员委员会抗日儿童团组织大纲》宣布儿童团为抗日救亡儿童团,以“练习儿童自治能力,发动爱国情绪,养成抗日救亡精神为宗旨”[9]。这种救亡精神不同于苏区共产主义儿童团浓厚的政治性,而是以“抗日”来代替“阶级斗争”。成分由苏区严格的阶级化区分,转变为农、工、商的无阶级化区隔。尽管《章程》提出自愿原则,但边区教育厅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小学规程》中直接要求“小学学生得参加儿童团或少先队组织”[10]58-64。儿童团作为教育国民的一种手段,其强制性显示出边区当时“全民皆兵”的目标,同时体现了儿童团与童子军高度的近似性,这种近似性体现在儿童团以抗日救亡为己任的取向,以及儿童团体生活习惯的军事化。儿童团里“时刻准备着”的口号,与童子军的口号“准备”同样很相近。

抗日救亡的儿童,是边区教育所要塑造的官方身体,也是儿童团所要达成的目的。用阿尔都塞的话来说,这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机制,并不是通过镇压性手段,甚至用肉体消灭的形式来运作的。儿童团受重视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于儿童的身心稚嫩,对价值观念的接受程度更高,更容易充满认同感,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运行也就更容易。课堂之外运行的媒介显示出多样化,通过官方报纸树立模范身体的典型等,如《新华日报》报道了延安一区三乡定庄儿童张起财不仅领导儿童做优属工作、开展春耕竞赛,还说服了持反对态度的母亲[11]。在开展慰劳边防军英勇将士的活动上,八岁的张东云把伙食费里的五百元拿出来慰劳边防军,表示“大八路保卫咱小八路,咱小八路就要慰劳大八路”[12]。边区旧历新年到来时,老百姓会沿用旧习,找学校里的老师帮忙书写对联,陕甘宁边区教育厅便会特制春联若干对,发到各学校,让学校使用此标语:

“我们娃娃,现在要做抗日的小先锋,将来要做建国的主人翁。

我们要积极参加春耕秋收,增加战时生产;我们要当小先生,努力消灭文盲。

我们要参加盘查放哨,严防汉奸,巩固后方。我们要有铁的纪律。

我们要优待抗日军人家属,帮他们做事。儿童团和少先队,都是娃娃们自己的组织。

(一)创新人员管理方式。管理区和农场实行内部分开后,干部管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管理区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统一管理,通过提拔、交流、引进、公开招聘等方式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国有农场其他经营管理干部打破级别和编制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制,根据经营规模由农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自主招聘。

女子娃娃都要参加儿童团或少先队。我们要有民主的作风,我们要有互助的精神。”[13]

春节制作春联、标语本寓意着祈福,此时传统节日的仪式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在标语里,儿童不再是以往受剥削的奴隶,而被建构成为行动和认知的主体,使儿童感受到了抗日救亡的“主人翁”精神。同时,这种精神要在主体的基础上发挥功能,就要求它不断吸纳新的主体,因此儿童团是无数“小主体”集中而成的“大主体”。儿童团对个体的道德要求,不仅是服务人群和生产劳动,还有浓厚的对国家的义务观念存在,这种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完成,并深入到个体实践的各个环节,让其形成一种大众认同,使儿童不自觉地接受这种意识。

二、身体训练:技艺涉入的官方身体

在组织上,儿童团采用民主集中制作为身体领导的机制;而其严格的纪律机制是儿童团强大行动能力的基础,同时也旨在消除自由主义和英雄主义。除在课外实施纪律教育外,对于班级的编排按照军队进行编制,使“学生在行动上和少先队取得一致”,并“能遵守一定的军事纪律,使成为有训练有纪律的儿童组织”[10]1-3。除此之外,团内的各级组织领导可以通过儿童选举来产生,学生纪律由学生团体规定执行,如组织纠察队维持学校秩序,同时“全体儿童应该遵守团体纪律与执行团体决议……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下级组织应该服从上级组织”[14]。这种为革除“民主”与“集权”的弊端,形成的是一种集体对个体的组织。

《儿童团组织章程》规定,抗日儿童团的日常任务为“宣传大家打日本;侦察敌情捉汉奸;站岗放哨送书信;尊敬抗战官和兵;帮助抗属来做事;学习生产不稍停”。在陕甘宁边区,儿童团的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做抗战宣传的工作,如帮助自卫军放哨、查路条、送信、探消息、捉汉奸、抓洋烟、帮忙土地调查等;二是做优属工作,如帮抗属代耕、抬水、砍柴、推磨、扫地、写信等;三是参加生产劳动,如春耕运动、秋收运动等;四是开展文化教育活动,如做小先生、动员入学、组织识字组等;五是做卫生教育的工作,如清洁运动、灭蝇灭蛆、卫生宣传等[10]26-36。除此之外,儿童团还要开展壁报、黑板报、歌咏、秧歌、戏剧、讲演、访问、慰劳、拥军优抗、动员参战等课外活动和社会活动[15]。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中心任务与边区环境密切结合。抗日初期,儿童团主要做的是抗战建国的工作。例如,延安县小学生上半年曾抓了二百盏以上的烟灯,查获了四五十名逃兵。他们每星期都出发作一次宣传抗战的工作,还去抗日军人家属家一次,除做优属工作外,还向他们报告前方战况。有的小学生还参加生产,例如延安县小学生就耕种了四十多垧地。[16]米脂民丰磨石沟普小更是发动全乡的儿童团进行拾谷茬工作[17]。抗战后期,儿童团主要任务是协助进行边区的卫生教育工作,如清洁运动、灭蝇灭蛆、卫生宣传、组织儿童认字组、家庭识字组、组织秧歌队等[15]。

对于儿童团工作的进行,主要以订立各种竞赛作为开展形式,同时反对竞赛中的锦标主义。通常以如儿童与儿童、班与班、学校与学校等作为竞赛对象。班级之间的竞赛一般先选出好的班,再发动其他的班向其挑战。学校之间则发出应战书,再将应战书贴在教室内[18]。竞赛所营造出的荣誉感和竞争状态,能让儿童产生集体感和纪律性。为了造成优胜和失败的对比,在竞赛结束后,除了公布成绩以外,还以更具体的物象来比喻和表示,例如“最好的坐飞机,其次的坐汽车,最坏背鸟龙”,用坐飞机、汽车等比喻,让竞赛在颁发锦旗外,多了一份荣誉和耻辱的差别。但这种气氛的刻意营造,在米脂县的民丰磨石沟普小起了相反的作用,由此可见并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发展。除此之外,儿童团还通过各种游戏、体操和口号来对儿童进行身体领导的动作。作为革命的后备军,儿童团的身体领导扩及到儿童肉体、精神、姿势、卫生和口号等方面,它旨在让个体的精神、肉体和意志与无产阶级进行的抗日革命结合为一。

三、善意与矛盾:官方身体的“工具化”趋向

据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1940年统计,陕甘宁边区儿童团团员的数量达到了七万[19],虽然数量远少于华北儿童团团员,但对于边区自身而言,已涵盖了全边区的儿童。边区民众多为穷苦农民,家里大一点的孩子通常也要参与家庭生产,因此家长有不愿送孩子上学的。在普及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儿童团参与到动员工作中,由于都是小孩,容易亲近民众,比教员动员更具有说服力。同时,儿童团组织的“小先生”、“识字组”也使文化教育工作开展得更为顺利。中央在1940年下发的文件中,指出青年救国会及其领导下的儿童团最主要任务之一,即为文化教育的活动:“他们应该成为党与政府在国民教育方面的第一个助手。他们的委员的最大多数应积极参加国民教育的活动,在学校、社会中,成为成年、青年、儿童的模范。”[20]儿童团除了自身素养、能力的提升以外,对边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了不小的力量,在卫生、民众服务和舆论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在儿童团实际的开展工作中,儿童的身体建构显现出一种与官方诉求不同的工具对待。儿童团的课外活动,基本都是干抗战建国的工作,让儿童团原本的功能产生了错位。例如,儿童团的出现,让儿童成为了查路条、捉汉奸、抓烟鬼以及慰劳抗属等承担革命任务的主要角色。一位老兵回忆抗战时期儿童团团员查路条,八九岁的孩子“腰间插着小插刀,柄上飘着红绸子”,看到陌生人后“面孔严厉地询问”,并“一连串地盘问”,得到详细回答后“脸上才松弛下来”[21]。一方面,儿童的身体是不成熟的身体,既表现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不成熟,也表现为社会文化意义上的不成熟。因此,儿童的身体生成[22]有别于成年人在策略行动上的理性计算,儿童的个性形成和发展呈现出与儿童心理不适宜的匹配。另一方面,这种单一化的发展是一种对人的紧缩,让我们看到儿童身体工具化的趋向,而这种趋向又是革命必须进行的工作,它让儿童的存在价值只能通过革命来进行验证,这也是革命的矛盾所在。对于这一问题,陕甘宁边区教育厅于1942年下发了指示予以纠正:

“关于儿童团作用问题:我们认为儿童团一切活动主要应该是在校内解决儿童本身的问题,至于帮助抗属打麦、砍柴、打绳子、抓赌博等事,不能作为儿童团的当下任务,尤其是赌博系行政范围内的,儿童团不应干涉,以后要纠正,只能在不妨碍儿童身心的开展,不耽搁学习的原则下,由儿童自动去帮助一些工作。”[23]

其次,在对儿童的动员工作中,儿童的监管人多以偷懒怠惰的方式作为对抗,这些反抗都不是正面的直接冲突,而是一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抗拒。詹姆·斯科特对于这种行为引入了“隐蔽文本”的概念,而与隐蔽文本所对立的是公共文本,它是主从群体之间的公开话语,隐蔽文本则是发生在群体内部的幕后话语。这种隐蔽文本不限于语言和情感,还包括柔性的抵抗行动[24]。如1940年,延安、安塞两县的督学工作报告指出,民众以莫吃的、莫劳动的、年龄小、娃娃有病等,来逃避孩子入学,发生互相包庇或互相报复的现象[25]。对于条件更为落后的清涧县,教育科在报告中对民众的逃避方式总结为:(1)装病;(2)怂恿学生自己不去,啼哭;(3)推到母亲身上,说母不贤;(4)不送东西给学生;(5)组织集体抗罚运动;(6)以物资或感情拉拢教员,耍私情;(7)口头应好,消极的推延[23]。在《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的文字记录中,对模范儿童的报道多以“说服了顽固家长”作为案例,公共文本以一种调和主义的语气来主导话语权,基于这些公开文字记录的分析,得到的结论很可能是民众愿意,甚至是热情的。但在隐蔽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背后隐藏的行为,民众用这些方式来掩盖他们在意识形态上的不服从。

四、结语

教育学作为一种人文科学,其研究是有深度的研究,必须扎根于对生命的体验,关注教育中人的生命存在意义[26]。因此,所要研究的应该是儿童完整、活生生的“人”。对陕甘宁边区儿童团的考察,要了解儿童身体的存在和表现,除了考虑意识形态的存在对于身体的影响以外,还要考虑儿童团对个体的身体领导权的行使,以及施展在儿童肉体上的训练和要求。在以身体作为观察对象时,才能产生一种剥离感,走出权力和意识形态的框架,对身体的生产进行仔细的观察。其次,在看待陕甘宁边区儿童团的时候,不能忽视当时的历史背景。身体训练的技艺作为一种技术,先在地决定着儿童日常生活的背景,自然也为其美好愿景的主观预期奠定了物质与精神的客观现实基础[27],尽管儿童团的活动对儿童在自我、兴趣、个性化发展方面有所欠缺,但是这种教育价值意义的偏差在国家危难存亡之际的场景下,是难以避免的。抗日儿童团在社会实践意义和价值上,是当时全民族抗战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不仅在抗战活动中发挥了独特功能,同时“使参加抗敌救亡的战士增加了多少勇气,使犹豫恐怖的徘徊分子映出了多大的羞愧”[28]。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儿童团组织在教育上逐渐完善,与其他儿童组织一起纳入中国少年先锋队,被视为同一个团体,这种规训机制所要建构的是社会主义生存所需要的身体。如从1950年倡议儿童要“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和爱护公共财物”,到1980年后“人人争戴新风尚小红花”等。1980年以后的少年先锋队不再呈现革命气候,而是以知识、技能训练来引导儿童的身体发展。对模范身体的塑造,体现在“中国好少年”、“中国好儿童”等称号的评选中。这种对儿童的组训在《少先队工作手册》中,被视作“既是一门科学,一门儿童教育、心理、社会的综合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是精心雕塑灵魂的特殊艺术”[29]。2019年是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说:“新时代少先队员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30]。纵观儿童团的发展脉络,尽管其组成、任务和接受的训练,都与1949年后成立的中国少年先锋队有着截然差别,但通过领导个体的身体发展这个动作,可以看到在“国”与“民”的结合之下,少先队和儿童团都试图标准化儿童的身体,打造新国民的性格。

另一方面,儿童的身体蕴意有着两个取向。第一,儿童的身体即“儿童有身体”,儿童有身体这个“东西”,强调的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物质属性和工具功能,同时,儿童又不是“身体”,身体作为“所有物”,是儿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与生理实体[31]。这种具身化的取向,将儿童的身体看作与世界交流互动的中心,强调了身体作为儿童的实体性身体,决定着儿童认知的视角和可能的限度。第二,儿童的身体即“身体是儿童的”,因此这个身体是不成熟的身体,尽管身体是儿童的,但儿童仍不具有主体性,这意味着儿童在社会语境里比成年人更易打上烙印。这种身体再现的取向,强调了儿童身体在社会建构里作为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再现。本文试图以第二种取向作为儿童身体的视角,探究身体技术是如何运用在儿童身体之上,从而建构社会话语中儿童的官方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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