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流转困境及出路探索
2020-02-25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13期
关键词:农村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205)
一、引言
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形成了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的规则,尽管可以免费获得宅基地并无限期使用,但其购置不仅必须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而且还有极为严格的流转限制。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时至今日,宅基地的功能性表征已然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发展变化而产生了些许相应的变化,但是城市化进程使得许多户口仍然在农村地区的农民大量涌向城镇并长期在当地务工生活,因而形成了一种农民不再被土地束缚的人口流动现象。旧有的经济体制下,为适应计划经济与人口流动较少的现状,宅基地政策显著地强化了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身份性象征与社会保障功能,而对其作为财产的价值则有一定程度的抑制,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显然遭遇了很大程度的限制。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困境
(一)土地利用率低下。需要指出的是,现行法律对保障土地利用率情况的规定并不完善,已无法很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它仅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回收闲置宅基地的正当性,但没有规定这种回收的应当性,因此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回收闲置宅基地工作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乡村集体内部的不合理规划也导致了大量非法占用现象。宅基地的规模难以控制,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诸如此类的现状导致如何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保障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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