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探讨
2020-02-25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5期
关键词:企业
(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 白山 134700)
国务院在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工人退休问题予以了规定,其中针对从事高空、高温、井下、繁重体力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其中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便可提前退休。该项政策制定的目的在于为了对特殊工种工人予以保护,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该项政策所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现状概述
目前我国所实行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制定,近些年仅仅只是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予以了补充,随着时代发展该政策所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现总结为如下几点:①增加了我国提前退休社保基金压力。根据相关调查表明,现阶段我国实际退休年龄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较大差距,实际为53岁左右,甚至还有一部分地区的提前退休人员占当年退休人员30%,有一部分企业存在违规为员工提前办理退休。从而便会减少社会保险基金的当期收入,增加支出,使得社保基金“入不敷出” 问题越来越严重。②覆盖范围过小。在政策中特殊工种政策仅仅适用于事业单位与方正激光、所有制企业以及群众团体工人,尽管如今名企、外企以及混合制企业职工也参与了社保,但其特殊工人并未享受到如国企员工一样的提前退休政策,造成社会不公。③一部分特殊工种不再特殊。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显著地改善了工人的工作环境,一部分危险工种也被工业机器人与数控机床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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