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立法问题研究
——基于对快递和外卖行业用车的思考
2020-02-25任广章
法制与经济 2020年5期
关键词:管理
●任广章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10)
近几年,随着快递和外卖行业的快速发展,有助力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因其成本低、对驾驶员无资格要求、通行灵活、速度较快,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一起成为快递、外卖行业的不二选择,数量增长速度快。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为25公里,最大整车质量为55公斤,依此标准衡量,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中有很多在速度、自重方面都已超过规定标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超标车”。“超标车”严格讲已超出电动自行车的范围,但在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和相关部门检测之前,暂将其称作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辆在城市交通管理中没有明确的定位,造成交通出行混乱,执法困难,对公共交通秩序造成困扰,若不加以解决不仅对人民出行安全造成威胁,而且也将成为快递和外卖行业发展的阻碍。
一、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
随着人民消费意识的变化和“互联网+”服务模式的不断发展,送货上门逐渐成为新消费主流,促进了快递和外卖行业的迅速发展,使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数量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据中国报告网报道,在2018年全国交通工具产量中,电动自行车排名第二。自行车的销量也增长明显,以黑龙江省为例,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黑龙江省约有电动自行车130余万辆,年增长率约为10%。电动自行车在推动快递和外卖行业发展,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呈现诸多问题,交通违法频繁而给人民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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